北卡罗来纳殖民地,威尔明顿,1769年9月1日
不管丽琦患的是什么病,这都是第三次发作了。第一次高烧热过后,她似乎恢复过来,休息了一天之后,坚持说她能够赶路。但是在查尔斯顿北部骑行一天后,她又发烧了。
布丽安娜当时把马匹缚住,匆匆在一条小溪旁边扎营,然后在黑夜里一趟又一趟地沿着泥泞的河岸爬上爬下,用小水壶打水去喂丽琦,拍湿她发烫的身体。她不怕黑暗的树林,也不怕潜伏的动物,但是想到丽琦濒死在荒野中,没地方求助,就足以让她想要在丽琦能够骑马时立即返回查尔斯顿。
但是,高烧在清晨退去,丽琦尽管虚弱、苍白,却能够骑马。布丽安娜当时有些犹豫,但最终决定继续朝威尔明顿策马前行,没有掉头返回查尔斯顿。促使她走了这么远的那种冲动变得更强烈了,她必须找到母亲,为了丽琦,也为了她自己。
布丽安娜上学时大多数时间都是坐在后排,她当时并没有感激自己身材高大,但是年龄渐长,她开始感受到了高个子、有力气的好处。而且,在这个折磨人的地方越久,她的身材就越显得有用。
她用一只手臂支撑在床架上,用另外那只手慢慢地将尿壶从丽琦那纤弱的白屁股下面拿出来。丽琦很瘦,却重得惊人,而且还意识模糊。她呻吟起来,不安分地扭动身子,这种扭动突然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寒战。
她的那种颤抖现在开始稍微缓和了,尽管她仍然紧咬着牙,让棱角分明的颌骨像撑杆那样在皮肤下突了出来。
这是疟疾,布丽安娜第十多次心想。肯定是疟疾,才会这样不停地发作。丽琦的脖子上出现红肿的小点,让人想起了自从费利佩·阿隆佐号靠近陆地时就开始困扰她们的蚊子。她们登陆的地方过于靠南,所以浪费了三个星期的时间,在查尔斯顿沿岸的浅水道里迂回穿行,持续不断地被那些吸血的蚊子叮咬。
“搞定。感觉好些了吗?”
丽琦虚弱地点头,试着微笑,但她露出来的表情就像一只中毒的白鼠。
“喝水,亲爱的。喝一点,就一小口。”布丽安娜把杯子端到丽琦的嘴边,哄她喝水。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意识到她母亲曾经以同样的语气说过同样的话。这有些奇怪地令人感到安慰,就好像她母亲站在她身后,通过她说话。
但是,如果说那是她母亲在说话,那么接下来她就应该吃到橘子味的阿司匹林含片,甜酸的含片在舌头上迅速融化,疼痛和高烧似乎也同样迅速地退去。布丽安娜凄凉地看了看边角鼓起的鞍包,里边没有阿司匹林。詹妮在里面装了她所谓的药草,但是那种甘菊和薄荷茶只会让丽琦呕吐。
奎宁可以用来治疗疟疾,那才是她需要的东西。但是她甚至不知道它在这里是不是被叫作奎宁,也不知道它该怎么用。疟疾是种古老的疾病,而奎宁提取自植物——无论它叫什么,医生肯定都会有。
就因为希望寻找医生帮忙,所以她才在丽琦第二次发作时继续赶路。她害怕再次停下来,于是让丽琦骑在她身前,在马背上抱着她赶路,同时牵着丽琦的马。丽琦一会儿发高烧,一会儿冷得打战,所以在抵达威尔明顿时,她们俩都精疲力竭了。
但是,现在她们身处威尔明顿,却同样得不到真正的帮助。布丽安娜紧闭着嘴唇,看了看床头桌。桌上有一团布,上面沾着血。
女房东此前来看了看丽琦,并派人去请来了一位药师。尽管她母亲说过这个地方的医药和医生水平很原始,但布丽安娜在看到那位药师时,还是本能地感觉到了一阵宽慰。
那位药师是个穿着得体的年轻男人,有种亲切的神态,双手也还算干净。无论他的医药知识在什么水平,他对于发烧的知识应该都和布丽安娜自己所知道的差不多。更重要的是,她能够感觉到她不是独自在照顾丽琦。
出于谦逊,她在药师拉开亚麻被子做检查时走了出去。直到听见微弱的痛苦叫声,她才迅速推开门,发现那个年轻的药师手里拿着放血刀,而丽琦则脸色苍白,一股红色的血液正从臂弯上的切口中流出来。
“可这是为了放体液啊,小姐!”那位药师当时恳求道,想要保护他自己和他病人的身体,“你不懂吗?必须放体液啊!如果不放,热胆汁就会毒害她的器官,流遍她的全身,让她受到损害啊!”
“你要是不走,受到损害的就是你,”布丽安娜当时咬着牙齿对他说道,“马上滚出去!”
药师对于医学的狂热在自保中消失,他捡起药箱,煞有介事地离开,在楼梯下停住,抬头朝她大喊,警告她很危险。
她端着盆下楼去厨房铜壶里打了几次水,其间那些警告在她耳朵里不停地回响。药师的话大多数都只是无知之言,说什么体液、坏血之类的东西,但是他的有些话回想起来让人很不舒服。
“如果你不听我的建议,那么你很有可能害死你的女仆!”他当时大喊道,朝楼梯间上面的黑暗仰起愤怒的脸庞,“你不知道怎么照看她!”
她确实不知道,甚至不确定丽琦生的是什么病。药师说是“打摆子”,女房东说的是“水土不服”。新来的移民会不停地生病,这很常见,因为他们会接触到不熟悉的细菌。从女房东的轻率说法来看,新来的移民也经常熬不过这个适应水土的过程。
水盆倾斜,热水溅到她的手腕上。水是她仅有的东西。天知道旅馆后面的那个水井卫不卫生,最好用铜壶里的沸水,让它变凉,尽管这样花的时间更长。水壶里面有些凉水,她滴了少许在丽琦那干裂的嘴唇中间,然后慢慢地扶她躺到床上。她给丽琦擦洗了脸和脖子,拉开被子,再次将她的亚麻睡衣打湿,她的小**显露出来,在睡衣下面就是两个深粉色的小点。
丽琦努力露出淡然的微笑,眼睑耷拉着,然后低声叹息着躺回去睡着了,不结实的关节放松得就像布娃娃。
布丽安娜感觉自己也变得空洞了。她把一张凳子拉到窗边,瘫坐在上面,倚靠在窗台上,徒劳地想要呼吸新鲜空气。从查尔斯顿出发之后,那种氛围就像厚毯子那样包裹着她们,也难怪可怜的丽琦会被压垮。
她不舒服地挠了挠大腿上被蚊子叮咬的地方,那些蚊子不像喜欢丽琦那样喜欢她,但她还是被咬了几口。疟疾不危险,她接种过疟疾疫苗,也接种过伤寒、霍乱,以及其他她能够想到的疾病的疫苗。但是,登革热之类的疾病没有疫苗,像恶鬼那样充斥在浑浊空气中的十多种其他疾病也没有疫苗。那些疾病有多少会通过蚊虫叮咬传播呢?
她闭上眼睛,把脑袋靠在木床架,用衬衫擦掉胸骨上的汗流。她能闻到自己的气味。这身衣服她穿多久了?这没关系,过去两天两夜里她几乎没睡,累得不想脱衣服,更不用说洗澡了。
丽琦的高烧似乎退了,但是退了多久呢?如果高烧反复发作,那么丽琦肯定会丧命。她在船上本来已经长胖,但是现在又消瘦回去了。她的白皮肤在阳光下也开始发黄了。
在威尔明顿没人帮忙。布丽安娜坐直,伸展身子,感觉到后背的骨骼咔嚓咔嚓地归位。不管累不累,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她必须找到她母亲,越快越好。
她要把马卖掉,找船带她们朝上游去。就算丽琦再次发烧,她在船上和在这个又热又臭的小房间都同样能够照看她,而且在船上她们会离目标越来越近。
她站起来,朝脸上拍了点水,把被汗打湿的头发盘上去。她松下皱巴巴的马裤,从里面走出来,然后心不在焉、毫无条理地做计划。
在河上的船肯定会更凉爽,而且不用再骑马。在马鞍上坐了四天,她大腿上的肌肉酸痛不已。她们要坐船去十字溪,寻找乔卡斯塔·麦肯锡。
“姨婆,”她低声说道,稍微摇晃着伸手去拿滴油灯,“乔卡斯塔姨婆。”她设想乔卡斯塔是个慈祥的白发老太太,会像拉里堡的亲戚那样开心地欢迎她。亲人,能够再次拥有亲人的感觉真好!她又想到了罗杰,决绝地把他从思绪中推出来,完成任务后有足够的时间想他。
一小团蚊虫在火焰上方盘旋,旁边的墙壁上零星停留着箭头形状的飞蛾和草蛉,在探险过程中稍作休息。她将火焰熄灭,它的温度比房间里的空气高不了多少,然后她在黑暗中把衬衫从头上脱了下来。
乔卡斯塔会知道詹米·弗雷泽和她母亲的准确下落,会帮助她找到他们。自从穿越以来,她第一次在想到詹米·弗雷泽时,既没有好奇,也没有惊恐。除了找到母亲以外,其他事情都不重要。她母亲会知道怎么照料丽琦,也会知道怎么处理所有事情。
她在地上铺开被褥,然后**着躺到上面,很快就睡着了,她梦到了群山,还有洁白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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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晚上,情况有所好转。就像之前那样,丽琦的高烧退了,变得精疲力竭,十分虚弱,但头脑清醒,身体也在气候允许的范围内凉爽下来。布丽安娜休息了一晚,恢复了精力,在水盆里洗了头发,用海绵擦洗了身体,然后给了女房东一些钱,请她照看一下丽琦,自己则穿上马裤和外套去处理各种事情了。
她花了大半天,才以她期望中的价钱卖掉了那两匹马。许多男人在意识到她的性别时,全都显得特别惊讶,目瞪口呆。她听说了一个叫维奥斯特的男人,他用独木舟在威尔明顿和十字溪之间做客运。但是,她在天黑前没找到维奥斯特,而且不管穿没穿马裤,她都不打算晚上还在码头上晃荡。因为明早会有足够的时间。
更让人振奋的是,她在快日落时回到旅馆,发现丽琦下了楼,而女房东正在悉心照料她,给她吃少量的玉米布丁和蔬菜炖鸡肉。
“你好些了!”布丽安娜惊呼道。丽琦点点头,眉开眼笑,匆匆吞下嘴里的食物。
“好些了,”她说道,“感觉好很多了。斯慕兹夫人很好心,让我把我们的东西都洗了。噢,干净的感觉真好!”她热切地说道,把一只苍白的手放到看上去才熨烫过的餐巾上。
“你不应该洗东西的,”布丽安娜责备道,坐到丽琦身边,“你会累坏自己,然后又生病的。”
丽琦低眼看了看,嘴角上露出了端庄的微笑。
“呃,我想你不会愿意穿着脏兮兮的衣服见你爸爸。就算沾着泥巴的裙子,也比你现在这身穿着好。”丽琦不赞同地看了看布丽安娜的马裤。她丝毫不认同布丽安娜对男装的嗜好。
“见我爸爸?你怎么……丽琦,你听说什么了?”希望的火焰在她心中蹿了起来,就像燃气灶被点燃时突然冒起来的火焰。
丽琦显得扬扬得意。“我听说了。而且,也因为洗东西是美德了。我爸爸就总是说,美德会带来回报。”
“肯定会有回报,”布丽安娜干巴巴地说道,“你发现什么了?怎么发现的?”
“呃,我正要去晾好你的衬裙,就是很好看的有花边裙摆的那条……”
布丽安娜端起一小壶牛奶,威胁地端到丽琦的脑袋上面,丽琦尖叫起来,咯咯笑着躲开了。
“好了!我说!我说!”
在丽琦洗衣服时,天气不错,旅馆的一位顾客出来到院子里抽烟。他赞赏丽琦的家务做得很好,并且和她愉快地聊了起来。在聊天的过程中,丽琦发现这位名叫安德鲁·麦克尼尔的先生不仅听说过詹米·弗雷泽,而且和他很熟。
“是吗?他说什么了?这个姓麦克尼尔的还在这里吗?”
丽琦伸出手,做了个让布丽安娜淡定的手势。
“别急,我已经说得很快了。他已经不在这里了。我试着让他留下来,但是他要坐班船去新伯尔尼,等不及。”她差不多和布丽安娜同样激动,尽管脸色仍然苍白,没有气色,但是她的鼻尖却变得粉红了。
“麦克尼尔先生认识你父亲,也认识你的卡梅伦姨婆。他说你姨婆是个厉害的太太,特别富有,拥有特别大的房子和许多奴隶,还有……”
“先别管这个,他怎么说我父亲了?他有提起我的母亲吗?”
“克莱尔,”丽琦得意地说道,“你说过这是你妈妈的名字吧?我问了,他说没错,弗雷泽夫人就叫克莱尔。他说克莱尔是个特别好的医生,你不是也说过你母亲是个不错的医生吗?他说见过她给一个男人做过特别危急的手术,把那个男人放到餐桌中间,在晚宴宾客的注视下,当场割开他的蛋,然后又缝了回去!”
“没错,是我母亲!”她眼角流出了泪水,可能是因为喜悦,“他们都还好吗?他最近有见到他们吗?”
“哎呀,最好的事情就在这里!”丽琦向前倾身,睁大眼睛,煞有介事地说出她的消息,“你爸爸弗雷泽先生,就在十字溪!他认识的一个人因为袭击罪在那里受审,你父亲来给他作证。”她用手帕拍了拍鬓角,擦掉细小的汗珠。
“麦克尼尔说,法官生病了,庭审要推迟到下下周一,而且另外有个法官正从伊登顿赶来,审判要等他来了才能继续。”
布丽安娜把一缕头发拨回去,舒了一口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
“下下周一……今天是星期六。妈的!上帝啊,我在想去上游的十字溪要多长时间。”
丽琦匆匆地在胸前画十字,为布丽安娜的粗俗说法赎罪,但她同样激动。
“我不知道,但是斯慕兹夫人说她儿子去过十字溪,我们可以去问问。”
布丽安娜在长凳上迅速转身,扫视整个房间。天逐渐黑下来,男人们和男孩们都开始进屋,在下班回去睡觉的路上停下来,或是喝杯酒,或是吃顿晚餐。这个不大的房间里,现在已经挤了15或20个人。
“谁是小斯慕兹?”布丽安娜说道,伸长脖子朝那堆拥挤的人群里看。
“那儿,那个长着漂亮棕色眼睛的小伙子。我去把他叫来,好吗?”丽琦因为激动而胆大起来,从座位上溜出去,挤着穿过人群。
布丽安娜仍然端着那壶牛奶,但是没有动手往杯子里面倒。她激动得哽咽住了,没法喝东西——只有一周多一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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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明顿是个小镇,罗杰心想,如果布丽安娜真在这里,那么她能够去多少地方呢?他认为她在这里的可能性很大,他在新伯尔尼码头边上的那些酒馆里打听到了宝贵的信息,知道费利佩·阿隆佐号安全抵达了查尔斯顿,只比格洛丽安娜号抵达伊登顿早十天。
布丽安娜从查尔斯顿到威尔明顿——假设她前往的地方确实是威尔明顿——所花费的时间可能是两天,也可能是两周。
“她在这里,”他嘟哝道,“该死,我知道她在这里!”无论他的信念来自于推断、直觉、希望,或者只是来自于固执,他都像抓住救命稻草那样紧紧握住了这种信念。
他以非常公平的方式设法从伊登顿来到了威尔明顿。他被安排去格洛丽安娜号的船舱里卸货,他搬了一箱茶叶到仓库里,放下后朝门口走回去,忙着把汗湿的方围巾重新系到脑袋上。第二个人才从他旁边走过,他就向外走到码头上,没有左转,而是向右转,接着很快就沿着那条狭窄的鹅卵石小路向上走,朝镇里走去了。到了第二天早晨,他就在一艘小货船上找到了铺位,给船主当搬卸工。那艘船从伊登顿运送海军物资去威尔明顿的主仓库,然后那些物资再从那里被更大的船运送去英格兰。
在威尔明顿他再次跳船,丝毫没有感到内疚。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得去找布丽安娜。
他知道她在这里。弗雷泽岭在山中,她应该需要向导,而威尔明顿是最有可能找到向导的地方。如果她在这里,肯定就会有人注意到她,这点他敢打赌,只希望她没有被坏人注意到。
迅速侦查了主街道和海港,他发现总共有三十二家旅馆。上帝啊,这里的人喝酒就像喝水一样!她有可能寄宿民宅,但还是要从旅馆开始找。
到了晚上,他打听了十家旅馆,因为担心遇到之前在船上的船员,所以速度并不快。看到旅馆里有那么多酒,而他又没有多余的钱可以花,感觉特别渴。更糟糕的是,他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
尽管如此,他几乎没有感觉到身体上的不适。第五家旅馆里有个男人曾经见过她,第七家旅馆里的一个女人也见过。那个男人说:“红头发的高个子男人。”可是那个女人却震惊地舔了舔嘴唇,说:“一个很高大的女孩,穿着男人的马裤。从街上走过去,就像男人那样坦率,外套搭在胳膊上,屁股让大家都可以看到!”
罗杰有些严肃地心想,他要是看到这个屁股,就会知道要怎么做。他从那个好心的女房东那里讨了一杯水,然后带着新下的决心离开了。
天完全黑下来时,他又打听了五家旅馆。旅馆的酒吧间都坐满了人,他发现那个女扮男装的红发女生已经引来人们热议快一个星期了。这些热议部分内容极其下流,让他愤怒得血液都涌上了脸颊,要不是因为害怕被捕,他早就动手了。
最后,他在和两个醉汉不开心地争论了几句后,怒火中烧地离开了第十五家旅馆。上帝啊,布丽安娜有没有脑子啊?她不知道那些男人会做什么事情吗?
他在街上停下来,用衣袖擦了擦汗湿的脸。他沉重地呼吸着,心想接下来要怎么做。继续寻找吧,他心想,如果他不尽快找点东西吃,就会直接摔倒在路上。
他决定去蓝牛旅馆。之前从那里经过时,他看了看旅馆的棚子里面,看到一大堆干净的干草。他要在那里花一个便士吃饭,或许店主会有基督徒的善心,让他在马厩里睡一晚上。
转身的时候,他瞥到了路对面那所房子上的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威尔明顿报》,约翰·吉利特所有。这份报纸是北卡殖民地少数几份报纸之一。如果问罗杰,他会说光是这一份就够他读了。他忍住没有捡起石头砸约翰·吉利特的窗户。相反,他从头上把湿透的带子扯下来,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整洁和体面一些,然后转身朝那条河与蓝牛旅馆走去。
她就在那里。
她正坐在火炉边,发辫在火光里闪亮。她在与一个年轻男人说话,那个男人面带微笑,罗杰想要用武力把那种微笑抹掉。相反,他猛地把身后的门摔上,然后朝她走去。她惊讶地转过身,茫然地看着罗杰这位留胡子的陌生人。她眼神里闪过认出罗杰的神情,又流露出喜悦的神色,然后脸上挂出了灿烂的微笑。
“噢,”她说道,“是你!”然后她的眼神有了变化,迅速地意识到罗杰出现在这里意味着什么。她尖叫起来,叫声特别洪亮,让旅馆里的人全都迅速转过头来。
“该死!”他伸手到桌子对面,抓住她的胳膊,“你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吗?”
她的脸变得苍白,睁大的双眼里充满了震惊。她猛地向后拉,想要挣脱他的手。
“放手!”
“不放!跟我走,现在就跟我走!”
他绕过桌子,抓住她的另外那只胳膊,把她猛地拉了起来,拧转她的身子,然后推着她朝门口走去。
“麦肯锡!”该死,是那艘货船上的船员。罗杰怒视那个人,让他不要多管闲事。还好那个男人身材不如罗杰高大,而且年龄也比罗杰大,他犹豫片刻,然后从同伴那里得到勇气,挑衅地扬起了下巴。
“你在对那个姑娘做什么,麦肯锡?放开她!”人群骚动起来,男人们被喊声吸引,都放下酒杯,转头来看。他得现在就出去,不然就出不去了。
“告诉他们没事,告诉他们你认识我!”他低声对布丽安娜说道。
“没事的,”布丽安娜说道,声音因为震惊而沙哑,却足够响亮,能够在越来越大的吵闹声中被听到,“没事的。我……我认识他。”那些水手缓和了些许,但仍然不太相信。壁炉旁边有个干瘦的女孩站了起来,她一副害怕得要死的样子,但还是抓起了一个石头啤酒瓶,显然是想要在必要时用来砸罗杰。她尖厉的喊声压过了人们怀疑的嘟囔声。
“布丽小姐!你不会跟那个黑坏蛋走吧?”
布丽安娜心烦意乱,发出可能是大笑的声音。她伸手上去,用力把指甲往罗杰手背里抓。罗杰痛得吃了一惊,松开了手,然后她从他的胳膊中挣脱开来。
“没事的,”她又更加坚定地对整个房间里的人说道,“我认识他。”她稍微挥手把丽琦赶走,“丽琦,上去睡觉吧。我……我一会儿就回来。”说罢转过身,快步朝门口走去。罗杰带有威胁地怒视了整个酒吧一眼,吓退想要干涉的人,然后跟在她身后走了。
她就在门口等着他。她用手指凶狠地抓他的手臂,她这样做如果只是因为看到他感到很开心,那么他会觉得十分感激,不过他觉得不是这个原因。
“你到底来这里干什么?”她问道。
他把她的手指拉开,然后紧紧地捏在手里。
“别在这儿说!”他斥责道。他抓住她的胳膊,拉着她朝路下面走了一段距离,向一棵能够遮挡他们的大马栗树走去。天空中仍然泛着黄昏的余光,但是低垂的树枝几乎碰到了地面,而且树下足够黑暗,能够让他们不被好奇心很重、想冒险跟踪他们的人发现。
他们才走进树荫,她就迅速朝他转过身去。“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你来这里干什么?”
“找你啊,你个小傻瓜!你到底在这里干什么?还穿成这样,天杀的!”他只是短暂地瞥了瞥她的马裤和衬衫,但这足够了。
在属于她的时代里,这身衣服或许会太宽大,显得中性。但是,这几个月来他见过的女人都穿着长裙和披巾,所以在看到布丽安娜的两条腿没有被裙子包裹,大腿和小腿都显而易见时,他觉得特别可耻,想要拿床单来把她围住。
“该死的女人!你还不如不穿衣服在大街上走呢!”
“别犯傻!你来这里干什么?”
“跟你说了,我来找你啊。”
他抓住她的双肩,然后用力地亲吻了她。恐惧、愤怒,以及找到她时的宽慰,全都被熔成一支坚硬的**弩箭。他发现他在因此颤抖,她也在颤抖。她紧紧抓住他,在他的怀里颤抖。
“没事了,”他低声对她说道,把脸埋在她的头发里,“没事了,我在这里,我会照顾你的。”
她猛地站直,从她怀里挣脱。
“没事?”她喊道,“你怎么能说没事?上帝啊,你都来这里了!”
她声音里的恐惧显露无遗。他抓住了她的胳膊。
“那我应该去哪里?你匆匆忙忙地消失,不知道去什么地方,还冒着生命危险——你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来找我的父母,这里还能做什么?”
“这我知道,上帝啊!我是说你为什么不把你的想法告诉我?”
她把胳膊从他手里挣脱,然后有力地在他胸口推了一把,差点让他向后趔趄。
“因为你要是知道,就不会让我来了!你阻止过我,而且……”
“我就是不会让你来!上帝啊,我就应该把你锁在屋里,或者把你的手脚绑起来!你那些疯疯癫癫的想法……”
她用力在他脸上扇了一耳光。“闭嘴!”
“该死的女人!你希望我让你……让你消失,去不知道的什么地方,然后我自己坐在家里玩大拇指,而你却搞到子宫被长矛穿着在集市上展示?你觉得我是那样的人吗?”
他感觉到了她要动手,于是抓住她的手腕,让她没能再次扇他耳光。
“我没有心情和你闹!你要再打我一次,我发誓我会狠狠揍你!”
她把另外那只手握成拳头,狠狠地击打了他的肚子,迅速得就像一条蛇出击。
他想还手,相反地,他一把抓住了她,然后用尽全力亲吻她。
她扭动身子,在他怀里挣扎,发出哽咽的声音,但是他并没有停下来。然后她回吻他,二人都跪了下去。她的手臂搂着他的脖子,他将身下的她慢慢推到垫着树叶的地面上。她紧紧抓住他,在他的怀里哭了起来,哭到哽咽和喘息,泪水从脸上流了下来。
“为什么?”她抽泣道,“你为什么要跟我来?你不明白吗?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怎么办?什么怎么办?”他不知道她的哭泣是因为愤怒,还是因为恐惧——或者两个原因都有,他心想。
她抬头透过缠结的发丝注视着他。
“回去啊!在那边必须有人,有你爱的人。你是我在那边唯一爱的人啊!你来了这里,我要怎么回去?我在这里,你又怎么回去啊?”
他呆住了,忘记了恐惧和愤怒,双手紧紧握住她的手腕,不让她再打他。
“这就是原因?这就是你不告诉我的原因?因为你爱我?上帝啊!”
他松开她的手腕,趴在她的身上。他用双手抓住她的脸,想要再次亲吻她。她突然咬住嘴唇,把双腿抬到上面,直接钩住他的后背,力道大到压疼了他的肋骨。
他翻身挣脱她双腿的钳制,同时带着她翻动,最终他躺在下面,她在上面。他喘息着,伸手到她的头发里,把她的头向下按,让她与自己近距离面对面。
“好了,”他说道,“上帝啊,这是在干什么,摔跤吗?”
“放开我的头发。”她摇了摇头,试着摆脱他的手,“我不喜欢头发被人拉。”
他松开她的头发,用手沿着她的后背向上摸,手指在她纤细的脖颈上弯曲起来,拇指放在她喉咙的脉搏上。她的脉搏就像杵锤,他自己的也是。
“好,那你喜欢被窒息吗?”
“不喜欢。”
“我也不喜欢。把胳膊从我脖子上拿下来,好吗?”
特别缓慢地,她把身体撑了起来。她仍然感觉喘不过气来,但并不是因为窒息。他不想放开她的脖子,不是因为害怕她再打他,而是因为他不愿意失去她身体的触感。他们已经分开太久了。
她伸手抓住他的手腕,但是没有把他的手拉开。他感觉到她的喉咙吞咽了一下。
“好,”他低声说道,“说出来吧,我想听!”
“我……爱……你,”她咬牙说道,“听到了吗?”
“听到了。”他特别温柔地捧着她的脸,把她拉了下来。她放低身体,手臂在身下颤抖,然后放松开来。
“你确定吗?”他说道。
“确定。我们接下来怎么办?”她说道,然后哭了起来。
她说的是“我们”,她说确定。
罗杰躺在满是尘土的路上,尽管身上被擦伤,沾满污垢,又饥肠辘辘的,一个女人在他胸脯上颤抖和哭泣,不时还会用拳头轻轻捶打他,他却觉得这辈子从未感觉这么幸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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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他低声说道,轻轻地摇晃她,“没事的,还有其他办法。我们可以回去,我知道方法,别担心,我会照顾你。”
最终,她精疲力竭,静静地躺在他的臂弯里,吸着鼻子,时而哽咽。他衣服的胸襟因而湿了一大片。树上面的蟋蟀刚才被吵闹声吓到沉默,现在又小心翼翼地开始歌唱了。
她在黑暗中笨拙地从他怀里坐了起来。
“我要擤鼻涕,”她沙哑地说道,“你有手帕吗?”
他把用来系头发的潮湿破布给了她。她呼呼地擤鼻子,他在黑暗中微笑起来。
“你听起来就像一罐剃须泡。”
“你上次见剃须泡是什么时候了?”她又躺到他身上,脑袋靠在他的臂弯里,然后伸手去摸他的下巴。他两天前刮过胡须,后来就再也没有时间和机会了。
尽管没有了人造的香味,但她的头发仍然有些许草的气味。这一定是她本来就有的香味。
她深深地叹息,更用力地搂住他。
“对不起,”她说道,“我之前不想你跟我来。但是……罗杰,你来了这里,我真的非常开心。”
他亲吻了她的鬓角,尝到了汗液和泪水的潮湿和咸味。
“我也很开心。”他说道。此时此刻,他在过去两个月经受的磨难和危险似乎都不重要了,但有一件事除外。
“你为了来这里计划了多久?”他问道。他想他本应该明确告诉她,因为她当时写的信就已经有变化了。
“噢……大概六个月,”她说道,证实了他的猜测,“从去年复活节假期去牙买加开始的。”
“是吗?”去牙买加,而不是苏格兰。她当时叫他一起,却被他拒绝了,因为她没有像他所想的那样计划去他身边,所以他感觉心里很受伤,这真是愚蠢。
她深呼吸,然后吐出气,用衬衫的衣领擦了擦肌肤。“我不停地做梦,梦到我的父亲——两个父亲。”
那只是些零碎的梦境,她在梦里短暂地瞥到弗兰克·兰德尔的面容,偶尔也会有些稍长的梦境,她在其中看到了她的母亲。有时她还会梦到一个高个子的红头发男人,她知道那是她从未见过的父亲。
“特别是有一次做梦……”那个梦境中的时间是夜晚,地点是热带的某个地方,田地里长着可能是甘蔗的又高又绿的植物,远处还燃烧着火堆。
“梦里有鼓声,我知道有东西藏在甘蔗地里,在里面等待的,是某种可怕的东西,”她说道,“我母亲在那里和鳄鱼喝茶。”罗杰哼了一声,她的声音变得尖刻了,“只是梦而已,懂吗?”
“然后他就从甘蔗地里走了出来。因为天黑,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是我看得出来他长着红头发,当他转头的时候,我看到了铜色的闪光。”
“他是甘蔗地里那个可怕的东西吗?”罗杰问道。
“不是。”他能够听到她摇头时头发的唰唰声。现在天色已经很晚了,他只能感受到她压在他胸上的舒适重量,听到身边她轻柔地在阴影中说话。
“他站在我母亲和那个可怕东西的中间。我看不到那个东西,但是我知道它在那里等着。”她不禁轻微地颤抖,罗杰抱紧了她。
“然后我知道我母亲要站起来,朝那个东西走去。我试着阻止她,但是我没法让她听见或看见我。于是我转向他,大喊让他跟着我母亲,保护她不受那个东西伤害。然后他看到了我!”她用力捏紧抓在他胳膊上的那只手,“真的,他看到了我,也听到了我的声音。然后我就醒过来了。”
“是吗?”罗杰怀疑地说道,“这就让你去了牙买加,然后……”
“这个梦让我思考良久,”她尖刻地说道,“你自己也找过,找不到1766年后他们在苏格兰的踪迹,在殖民地移民册上也找不到他们的名字。就是在那个时候,你说我们应该放弃,说我们找不到更多的信息。”
罗杰很庆幸黑暗能够遮住他的内疚。他短暂地亲吻了她的头顶。
“但是我想,我在梦里见到他们的那个地方是热带,假如他们当时在西印度群岛呢?”
“我也找过啊,”罗杰说道,“18世纪60年代末期和18世纪70年代之间,从爱丁堡或伦敦出发的每艘船,不管目的地是什么地方,它们的乘客名单我都查看过。我跟你说过啊。”他的声音中有些许怒意。
“我知道,”她说道,声音也有怒意,“但是如果他们不是乘客呢?人们当时……现在去西印度群岛做什么?”她停顿下来,声音在领悟中变得有些嘶哑。
“大多数是做生意。”
“对。如果他们坐货船过去的呢?那样他们就不会出现在乘客名册上。”
“好吧,”他慢慢地说道,“对,他们不会。但是你要怎么寻找他们呢?”
“仓库记录、种植园账簿、港口货单……我整个假期都在图书馆和博物馆里。而且,我找到了有关他们的记录。”她说道,声音中有些许哽咽。
上帝啊,她看到了那篇讣告。
“是吗?”他说道,努力表现得平静。她有些颤抖地笑了起来。
“一艘叫作阿耳忒弥斯号的船,船长是詹米·弗雷泽,1767年4月2日在蒙特哥贝向一个种植园主卖了五吨蝙蝠粪。”
罗杰不禁发出被逗乐的哼声,但与此同时,他忍不住表示反对。
“可那是一位船长啊?你母亲说过弗雷泽会晕船。而且,不是我泼冷水,叫詹米·弗雷泽的人有好几百个。你怎么知道……”
“没错,但是在4月1日,有个叫作克莱尔·弗雷泽的女人在金斯敦的奴隶市场买了一个奴隶。”
“买了什么?”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买奴隶,”布丽安娜坚定地说道,“但是我能肯定她有正当的原因。”
“嗯,没错,可是……”
“文件上说那个奴隶的名字叫特梅雷尔,只有一只手臂。这让他很显眼,不是吗?反正,我就开始浏览那些旧报纸,不只是西印度群岛上的旧报纸,还有南方几个殖民地的,寻找那个奴隶的名字——我母亲不会蓄奴,如果她买下他,她就会解放他,而解放声明有些时候会印在当地报纸上。我想,我或许能够找到她在哪里解放了那个奴隶。”
“找到了吗?”
“没有。”她沉默了片刻,“但是我找到了其他的东西——我父母的……讣告。”
即使知道她肯定找到了它,但听到她亲口说出来还是让罗杰震惊。他紧紧抱住她,用双臂搂住她的身体。
“在哪儿?”他轻声说道,“怎么死的?”
他本应该更清楚。他没有听她有些哽咽的解释,正在忙于诅咒自己。他本应该知道,她太过于固执,无法被劝阻。他愚蠢干涉的结果,就是让她变得保守秘密,而为此付出代价的人则是他自己——担惊受怕了好几个月。
“但是我们来得及时,讣告上的时间是1776年,我们有时间找到他们。”她深沉地叹息,“我很高兴你在这里。我之前很担心你在我回去之前发现,而且我不知道你会做出什么事情。”
“我做出了什么事情……你知道的,”他随意地说道,“我有一位朋友,他有个两岁的孩子。他说他一辈子都不会容忍打孩子,但是上帝啊,他知道人们为什么打孩子。对于打妻子这种事情,我刚才也有同样的想法。”
布丽安娜在他胸上笑起来,他能够感觉到笑声的微弱震颤。
“什么意思?”
他伸手沿着她的后背摸下去,紧紧抓住她圆圆的臀部。她在宽松的马裤里面并没有穿内裤。“我的意思是,我现在是属于这个时代的男人,而不是现代的那个我,用皮带在你的屁股抽十来下,会让我特别开心。”
她并没有觉得这是真的威胁。而且,他觉得她在笑。
“那么,你不是来自于这个年代的人,所以你不会那么做?或者你会那么做,但是你不会喜欢?”
“哦,我会喜欢的,”他向她保证道,“我最想做的就是用棍子打你。”
她真的在大笑。他突然发怒,把她推了下去,然后坐了起来。
“你怎么了?”
“我以为你有其他男人了!因为过去几个月里你写的那些信……然后还有最后那封。我当时就肯定你找到其他人了,这就是我想打你的原因——不是因为你欺骗我,也不是因为你不辞而别,而是因为你让我觉得我失去了你!”
她沉默了片刻。她在黑暗中伸手摸他的脸,特别轻柔。
“对不起,”她低声说道,“我不是故意让你那样想的。我只是趁为时不晚,不想被你发现。”她朝他转头,外面路上照进来的微光映出了她头部的轮廓:“你是怎么发现的?”
“因为你的箱子,被寄到学校了。”
“什么?我跟他们说过等五月底再寄的,那个时候你会在苏格兰啊!”
“本来要去苏格兰的,只是最后有个会议让我留在了牛津。那些箱子是在我离开的前一天寄到的。”
旅馆的门被打开,突然照出光线,传出吵闹声,一群客人走到了路上。说话声和脚步声从他们的庇护所旁边经过,距离近得很吓人。他们俩都没有说话,直到那些声音消失。四周再次安静下来,她听到一颗马栗从树叶中落下来,弹着落在旁边的树叶上。
布丽安娜的声音沙哑得出奇。“你觉得我找到了其他人,然后还跟着我过来?”
罗杰叹了口气,愤怒消失得就像它出现时那么迅速。他把脸上的潮湿头发拨开。
“就算你嫁给了暹罗国王,我也会跟着来。你个该死的女人!”
她在黑暗中苍白到模糊。他看到她短暂地动了动,倾身捡起那颗马栗,然后坐着把玩它。最终,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又慢慢地吐了出来。
“你刚才说打妻子。”
他停顿下来。树上的蟋蟀也安静下来。“你刚才说你确定。你是认真的吗?”
他们没有说话,沉默的时间足够心脏跳动一次,足够填满永远。
“是的。”她轻声说道,“在因弗内斯时,我说过……”
“你说过你要全部的我,否则就全部不要。我说我懂。我是认真的。”
在他们挣扎时,她的衬衫已经从马裤中被拉了出来,在炎热的微风中飘荡。他把手伸到飘动的衬衫里面,触摸她的肌肤,让她泛起了鸡皮疙瘩。他把她拉近,伸手到衬衫里抚摸她**的后背和肩膀,把脸埋进她的头发、她的脖子,不停探索,用双手问她——她是认真的吗?
她抓住他的肩膀,向后倾斜,催促他。是的,她是认真的。他无言地回答,解开她衬衫的前襟。她的**洁白而柔软。
“求求你,”她说道,她搂着他的后脑勺,拉他靠近自己,“求求你!”
“如果我现在占有你,我就要永远占有你。”他低声说道。
她几乎没有呼吸,纹丝不动,让他的双手随意游走。
“我知道。”她说道。
旅馆的门再次打开,让他们惊讶地分开。他放开她,然后站了起来,伸手去拉她,然后牵着她的手站着,等外面的声音走远。
“走吧。”他说道,弯腰走出低垂的树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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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畜棚离旅馆有些距离,黑暗而安静。他们在旅馆外面停下来等待,但是旅馆后面没有声音传来,而且楼上的窗户全都是黑的。
“希望丽琦已经睡了。”
他隐约地想这个丽琦是谁,但是并不在意。这样的距离足以看清她的脸,尽管黑夜洗去了她皮肤上的所有色彩。他心想,她看上去就像戏剧中的丑角,苍白的脸颊上横拉着树叶的影子,黑暗的头发框在脸颊周围,眼镜就是两个黝黑的三角形,下面的小嘴巴栩栩如生。
他牵起她的手,手掌贴着手掌。“你知道什么是握手成婚吗?”
“不清楚。某种暂时的婚姻?”
“算是吧。在列岛和高地的偏远地带,人们离最近的牧师都很远,男人和女人就会握手成婚,将自己许诺给对方,期限是一年零一天。期限结束时,他们会找到牧师,然后永久成婚,或者会分道扬镳。”
她握紧了他的手。“我不想要暂时的东西。”
“我也不想。但是我不觉得我们能够轻松地找到一位牧师。这里还没有教堂,而最近的牧师可能在新伯尔尼。”他抬起他们紧握的手,“我说过,你的全部我都想要,如果你不够在意,不想和我结婚……”
她又用力捏紧那只手。“我愿意。”
“那就好。”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开始讲誓词:
“我,罗杰·耶利米,在此接受你,布丽安娜·艾伦,为我合法的妻子,赐予你我的财富,献予你我的身体……”她的手在他的手里拧动,但是他握紧了手。好吧,写下这段誓词的人,无论是谁,都能够理解。
“……无论生病还是健康,无论富裕还是贫穷,至死不分离。”
罗杰心想,如果我许下了这样的誓言,无论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会遵守。她现在也是这样想的吗?
她把他们紧握的手放下去,非常从容地说出誓言:
“我,布丽安娜·艾伦,在此接受你,罗杰·耶利米……”她的声音只比他的心跳声大一些,但是他听清了每个词,一阵轻风从树中吹过,把树叶吹得唰唰作响,还吹起了她的头发,“……至死不分离。”
他心想,比起几个月前,这句话现在对他们来说意味着更多的东西。从石头中穿越就足以让人铭记生命的脆弱。
他们沉默了片刻,只听到头顶上树叶的窸窣声,以及远处旅馆酒吧间的低沉说话声。他把她的手抬到嘴边,然后亲吻她的无名指。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总有一天会在这个无名指上戴上婚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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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畜棚很大,但是只有一只牲口——一匹马或一头驴——在远端的圈里活动。空气里面有股强烈、清新的啤酒气味,足以盖过并不那么强烈的干草和粪便的气味。那是蓝牛旅馆自己在酿啤酒。罗杰感觉头晕,但不是因为酒精。
畜棚里面黑黢黢的,给她脱衣服既让人懊恼,又让人愉悦。
“我之前以为盲人要花很多年才会有敏锐的触觉。”他低声说道。
她大笑时呼出的温暖气息掠过他的脖子,吹动他后颈上的汗毛,让它们立了起来。
“你确定不像盲人摸象那首诗说的那样?”她说道。她自己伸手摸索,摸到了他衬衫的开口,然后把手伸了进去。
“‘大象好似墙壁。’”她引用那首诗的内容说道,她的手指弯曲又伸直,好奇地探索着他**附近的敏感肌肤,“一堵长满毛的墙。上帝啊,还是一堵起鸡皮疙瘩的墙。”
她再次大笑,然后他低下头,尝试寻找她的嘴巴,虽然看不见,但却像蝙蝠在空中抓住飞蛾那样精确无误。
“像双耳陶瓶,”他贴着她丰满、甜蜜的嘴唇说道。他的双手伸到她丰满的臀部上捧着,感觉光滑、凉爽而结实,就像鼓起的古代陶器那样永恒和优雅,预示着丰裕,“就像古希腊花瓶。上帝啊,你的屁股是最漂亮的。”
“陶罐的屁股,呃?”
她贴在他身上,大笑的震颤从她的嘴唇传到他的嘴唇,就像传染病那样传入他流动的血液。她伸手下去摸他的臀部,然后又游走上来,修长的手指笨拙地解开他摆动的马裤,先是迟疑,然后又更确定地摸索,慢慢地把他的衬衫向上拉,让他脱掉。
“‘不,大象好似绳索’……哎哟……”
“别笑了,该死。”
“……好似一条蛇……不……嗯,或许像眼镜蛇……天啊,你把它叫作什么?”
“我有个朋友把它叫作‘开心先生’,”罗杰有些头晕地说道,“但是,对我的品位来说,我觉得这种说法有点滑稽。”他抓住她的胳膊,再次长时间地亲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