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快乐。”我打断他,举起了盛着金灿的酒杯,笑得毫无破绽,仿佛我们真的只是好同事。
既然我来了,就绝不会处于被动。
他又露出了那幅神情,委屈巴拉,仿佛全世界都亏欠了他一般。
高一刚开学,他就缠上了我,整天“小竟,小竟”没完没了地叫我。
叫得同宿舍里的男生都揶揄我们俩有点“关系”,我性子冷淡,不易与人亲近,经这一折腾,便耐不住戾气呵斥了他。
其实我自己也心知肚明——我有点被排挤,他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将我圈入一个鲜活明亮的世界。
他那时只默默低下了头,转而第二天,用当时本就不多的零花钱给我买了一大把棒棒糖,献宝般地捧到我面前,跟条狗崽子似得,露出了那幅神情——有些委屈又强忍着,“你别生气了,我以后不叫你‘小竟’了。”
现在又露出这幅神情…
我嗜甜,可到北京跟他出来创业后,就没怎么吃过了。
只有酒,红的,白的,还有洋的,没完没了地往肚子里灌,辛辣又刺激,我得这病,怕也是怎么糟蹋来的。
“叮”地一声,新娘见他僵在原地,半天没个动静,便主动跟我碰杯,打破了逐渐蔓延的尴尬屏障。
她知道我是公司总部的高管,是和他一起一步步走到今天的兄弟,却不知我们的真实关系,不光她不知情,就连公司的员工都不晓得,只当我们是从高中认识到现在,关系铁到一起吃苦的好兄弟。
他一直将我们的关系隐藏地这么好,是不是早就想到了有这一天。
有什么意思呢?我是个有尊严,有学识的成年男人,又不会跟个牛皮癣似地赖着不走。
“谢谢。”她笑得温婉动人,仰头喝尽了整杯酒——给足了我面子。
我却没喝,手上握的是有过曲折,却也甜蜜,耗费了我足足十年的感情,来跟她相撞,可她身上耀眼到刺目的白,却将这十年撞得支离破碎。
论深情,论和他渡过的岁月,我应理直气壮,可她单凭一个性别,却让我输得狼狈不堪。
要是再早个几年,也许我还有力气指着他的鼻子,痛快地骂上几句,我有时间有样貌,转头便再寻新欢。
可现在不行了,我就快要死了,碎掉了的酒杯既然盛不了酒,那我便不喝了。
不然一口玻璃渣子,满嘴的血,疼的还是自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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