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是疼极了,往日里天不怕地不怕,也红了眼睛。
时间过去很久后,我仍记得清晰,当时小姑娘那双眼睛啊,周围白皙的皮肤红红的,眼眶里蓄满亮晶晶的泪花。
可怜巴巴看着我,软绵绵的,可怜极了。
我背着她去医务室的路上,她就趴在我的背上,软软的一只,安安静静。
我的心跳,从未有过的狂乱。
年少的心动,来得迅猛,我素来懂克制,最后却还是折服。
我总想着,她已经追着我跑了近两年,定不是三分钟热度了。
当年她和谢放打的赌,也早就不作数。
反正我是那么安慰自己的,没想到啊,小姑娘还是跑了。
我那时一门心思,就想着等她毕业了,就把她给绑在身边。
爱护珍视,不敢越雷池一步。
小姑娘倒好,话听半截,跑了。
她说的那天,在我实习的单位,同事与我闲聊,问我那小姑娘是谁,我确实回了句:「就一挺烦人的小孩。」
话是这么说了,她也听到,愣是听不出我语气里的欣喜。
连后半截都不愿意听。
我说:「就一挺烦人的小孩,烦得我见不着她就心慌。」
那时我爱意愈浓,性子又含蓄,许多话张不开口说,却是时时想念。
我多别扭的人啊,那会儿一有时间就想把人找出来,每次拿着手机给她发消息,都纠结万千。
就那样的心思,怕她不知道我的喜欢,又怕表现得过于明显。
扭扭捏捏,总想着来日方长。
谁知道那小没良心的,一跑就不回来了。
那样风风火火对谁都热情善良的姑娘,心挺狠,说放弃就放弃。
不管我怎么找,怎么难过,她铁了心地不回头。
后来再见,我自己都以为,是该生她的气的。
可一见她,整颗心就疼得不行,如在火上炙烤。
怕她笑话,几度躲闪,在人后眼睛泛酸。
在等她的这条路上走了很远,心事无从说起,夜里千回百转,独自声声低语。
又如此幸运,岁月无声,却聆听了我所有的祈祷。
那个初初心动的小姑娘,是我的妻子。
我这一生啊,都将为她赤城投降。
-完-
□温酒斩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