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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喜欢黎明,日出前的片刻,但日出?天将亮得刺眼(在某些地方;本地雾霾严重,一切光线都是柔和的),曾经宁静的地面将铺满人迹,水汽离开低空,灰尘再次升起,青蛙藏到草底,鸟儿也要不敢吭声了——白天来了,如此而已。那为什么今年有所例外,是衰老还是无聊所致?我希望哪样都不是,尽管多半相反。在谈论那篇日记以及别的事情之前,我想在回忆中挖掘对日出的印象。昨天开始读的一本书中,作者回忆他16岁时,在一次野营活动中,有生以来第一次独处了三天。后来的他对自然、哲学等高尚事物的兴趣,在当时的日记里,一点苗头也找不到;实际写下的,则是一大串美食的名字,那是他打算一回到城市就要赶紧去吃的。于是他感叹道,由此看来,人类漫长的进化,并没有产生出比对奶酪、汉堡更加高级的追求。

同样,我小时候的记忆,多与食物有关,而少与审美有关——如果不是完全没有,也不过是因为有些食物很漂亮。我在一个山村住过三四年。那是个美丽的地方,不过当时看来,河里有可以吃的小鱼,山坡上有梨和核桃,诸如此类耳;至于日出,固然与早饭有某种可疑的联系,但与另一件“可恶”事情——上学——的联系,则是靠得住的。是的,日出也罢,什么也罢,不曾撩动出任何诗意来,在当时或在以后的许多年里。

20岁时,乘船从大连到塘沽。船票是最低的等级,下到舱里,呼吸困难,因为大概有上百人挤在不通风的底层,回到甲板上,待到入夜,又太冷。上下交替,盼着天赶紧亮,天亮就暖和了。日出前,所有乘客都来到甲板上,用力把腰伸直。日出瞬间的模样,我可记不得了,我记得有人欢呼,我记得光线明亮起来,使我能够看见所有的人都面如土色,那是寒冷或空气恶浊以及缺少睡眠造成的。我们这些可怜虫,贵为恒温动物,但当第一束日光照到身上时,关节润滑,肌肉舒展,连耳朵也不那么下垂了。

这一次,与后来的某类体验,铸成我对日出的某种印象,而那是与疲惫、精神不振、寒冷结合在一起的。在我的记忆中,若干次冬日的长夜之饮之后,酒已喝尽,每个笑话都讲过了三遍,兴奋在半夜就消失了,又无物填补,熬到凌晨,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天要亮了”,于是如蒙大赦,出门来到街上,看见惨淡的日光降临, 如河的自行车载着人们前去工作,这时唯一的念头是回家睡觉。从文学中,知道太阳崇拜大概是远古时代最普遍的崇拜。在 缺少照明和取暖手段的黑暗时代,如约而至的日出,是多么鼓舞人心!人们一定曾担心,也许明天它就不出来了,这种担心,在各种祈禳中看得出来,不过时间一长,大家都把日出视为当然之事,而厄俄斯或乌莎女神的地位也一落千丈了。在有的宗教里,日出象征上帝对子民的眷顾与承诺;日出是令人安心的,使信徒知道自己没被抛弃。

罗伯特·勃朗宁有这么几句诗:

春天带来一年,

早晨带来一天,

七点钟带来了早晨;

露珠在山坡上,

云雀在翅上,

蜗牛在荆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