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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忧虑恐惧纷至沓来,连草儿窸窣作响也害怕,一朵朵云儿在天上飞过,那影子竟让我牙齿打架。

华兹华斯是开风气之先的人。他的俏皮与乐观,是我辈可望而不可即的,如他在另一首诗里写道:我们喜欢自然界的严峻,并从中汲取力量。这样的诗句最能让我们留连,因为我们有时是华兹华斯,有时又不是,一会儿同意他,一会儿又另有意见。

华兹华斯还有一首诗,题目是《瀑布与野蔷薇》。说的是春天积雪消融,小瀑布气势顿足,威胁野蔷薇说:“你要是敢挡我的路,我就把你冲下山谷。”野蔷薇战战兢兢地回答:“我们在一起曾是多么和谐愉快,你使我青翠,我用花叶把你点缀。”结尾处,诗人写道,我真担心这是它最后的话。

华兹华斯毕竟比常人高明,避免了大团圆式的结局。不过细看他的诗歌,以及另一位以自然界为主题的著名作家梭罗的文章,我们没办法不注意到,他们笔下有两种自然,一种是野生生物、树木或鸟儿之属,在它们后面,又有所谓无生命的自然,而他们所注目的,显然是前者。

毕竟,比起不为所动的铁石,生命,不管是什么形式,要容易理解得多。拟人或移情,是我们看待自然界最基本的方式之一,对这一手段,生物是更方便的对象。在他们的笔下,自然,特别是有生命之物,与我们是那么相似,联系是那么紧密。

无生命之物呢?我们看最早期的诗歌,王士祯说《诗经》中谈不上有什么刻画山水之作,便是间或有之,“亦不过数篇,篇不过数语”。他说的是对的,“月出皎兮”,一笔带过而已;《荷马史诗》中零星有“指甲红的曙光”之类的句子,只是零星耳;更早的《吉尔伽美什史诗》残篇中,则什么也没有。

这并不是说上古人民对生命之外的那一部分自然界的美无动于衷,我们只能推断,这种美没有打动他们到足以图之咏之的程度。再说上古人民并不认为有什么无生命的自然,他们只是着目于与自己关系更近一些的事物。

这和当代大多数人的看法正好相反。而我们的看法着实令自己烦恼:瀑布与野蔷薇没什么两样——生物也是自然,或也是物理世界的一部分。比这还可恼的是,我们人类也是自然物。而最可恼的一个问题是,我们身上是否有一点儿,哪怕是一丁点儿,“不自然”的东西?

按下这个话题,且说热爱自然是很晚才出现的声音。在我国的传统中,庄子哲学中的自然观绝不能说是“热爱”(尽管有可能被如此误解),不过不管源头在何处,“热爱自然”,当扩大到审美之外的体验时,确是一种哲学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