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论事,唯主宽厚,近人情,对习理学的人对人苛求刻察是不满意的,而且谈起来很激动,对理学家很不原谅。昔人有云:“我能原谅所有的人,只是不原谅那不原谅人的人。”纪姚安的性格有些近似。《槐西杂志·二》:
东光有王莽河,即胡苏河也。旱则涸,水则涨,每病涉焉。外舅马公周箓言:雍正末,有丐妇一手抱儿,一手扶病姑涉此水。至中流,姑蹶而仆。妇弃儿于水,努力负姑出。姑大诟曰:“我七十老妪,死何害!张氏数世,待此儿延香火,尔胡弃儿以拯我?斩祖宗之祀者尔也!”妇泣不敢语,长跪而已。越两日,姑竟以哭孙不食死。妇呜咽不成声,痴坐数日,亦立槁。不知其何许人,但于姑詈妇时,知为张姓耳。有著论者,谓儿与姑较,则姑重;姑与祖宗较,则祖宗重。使妇或有夫,或尚有兄弟,则弃儿是。既两世穷嫠,止一线之孤子,则姑所责者是,妇虽死有余悔焉。姚安公曰:“讲学家责人无已时。夫急流汹涌,少纵即逝,此岂能深思长计时哉!势不两全,弃儿救姑,此天理之正,而人心之所安也。使姑死而儿存,终身宁不耿耿那?不又有责以爱儿弃姑者耶?且儿方提抱,育不育未可知。使姑死而儿又不育,悔更何如耶?此妇所为,超出恒情已万万。不幸而其姑自殒,以死殉之,其亦可哀矣!犹沾沾焉而动其喙,以为精义之学,毋乃白骨含冤,黄泉赍恨乎!孙复作《春秋尊王发微》,二百四十年内,有贬无褒;胡思堂作《读史管见》,三代以下无完人。辨则辨矣,非吾之所欲闻也。”
这议论实在是透辟。“夫急流汹涌,少纵即逝,此岂能深思长计时哉!”最能服人,真是说得再好没有了。
姚安匪特长于议论,其待人接物,为官断案,也是能体现他的通情达理的思想的。《槐西杂志·二》:
姚安公官刑部江苏司郎中时,西城移送一案,乃少年强污幼女者。男年十六,女年十四。盖是少年游西顶归,见是女撷菜圃中,因相逼胁。逻卒闻女号呼声,就执之。讯未竟,两家父母俱投词:乃其未婚妻,不相知而误犯也。于律未婚妻和奸有条,强奸无条。方拟议间,女供亦复改移,称但调谑而已。乃薄责而遣之。或曰:“是女之父母受重赂,女亦爱此子丰姿,且家富,故造此虚词以解纷。”姚安公曰:“是未可知。然事止婚姻,与贿和人命,冤沉地下者不同。其奸未成无可验,其贿无据难以质。女子允矣,父母从矣,媒保有确证,邻里无异议矣,两造之词亦无一毫之抵牾矣,君子可欺以其方,不能横加锻炼,入一童子远戍也。”
语云:法律不外乎人情,姚安公有是矣。纪姚安断案从宽,到今天,还是我们的一些司法干部应该参考的。
纪姚安不是一个古板无味的人,他有时也是很有风趣,很幽默的。《槐西杂志·一》:
景州申谦居先生,讳诩,姚安公癸巳同事也。天性和易,平生未尝有忤色,而孤高特立,一介不取,有古狷者风。衣必缊袍,食必粗粝。偶门人馈祭肉,持至市中易豆腐,曰:“非好苟异,实食之不惯也。”尝从河间岁试归,使童子控一驴;童子行倦,则使骑而自控之。薄暮遇雨,投宿破神祠中。祠止一楹,中无一物,而地下芜秽不可坐,乃摘板扉一扇,横卧户前。夜半睡醒,闻祠中小声曰:“欲出避公,公当户不得出。”先生曰:“尔自在户内,我自在户外,两不相害,何以避?”久之,又小声曰:“男女有别,公且放我出。”先生曰:“户内户外即是别,出反无别。”转身酣睡。至晓,有村民见之,骇曰:“此中有狐,尝出媚少年人,入祠辄被瓦砾击,公何晏然也?”后偶与姚安公语及,掀髯笑曰:“乃有狐欲媚申谦居,亦大异事。”姚安公戏曰:“狐虽媚尽天下人,亦断不到君。当是诡状奇形,狐所未睹,不知是何怪物,故惊怖欲逃耳。”可想见先生之为人矣。
纪姚安的言行,倘加辑录,可以成为一本书,这里只是举出数条,以见一斑耳。
乾嘉之际,是中国的知识分子思想解放的黄金时期(当然,那也是大兴文字狱的时期,但知识分子却仍可解放自己。这是个很值得究诘的问题,此处不能深论),他们从“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囹圄中挣脱出来,对人,对人性给予了足有的地位。戴东原、俞理初都是这样。这是一时风气。纪晓岚,以及纪姚安受到风气的感染,是不足为奇的。我们对近代思想的普遍的了解似乎还很不够。我们应该研究戴东原,研究俞理初,对纪姚安这样的学术地位并不显著的普通的但有见识的知识分子也应该了解了解。这样,对探索“五四”以来的思想渊源,是有益的。对体察今天的知识分子的心态,也不是没有现实意义。
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
载一九九一年第五期《中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