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罗蒂主张,即使我们有了事实上超越而不局限于现代西方民主的任何具体观点或者任何人的观点的正义原则,我们也无法辨认出来,因为我们关于它的判断本身,确切地说,总是语境化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罗蒂认为:
不可知性和无条件性是密不可分的。两种说法都说出了一个目标,这个目标我们永远不知道我们是否已经达到,我们永远不知道我们是在接近还是在远离这个目标。
最后,在罗蒂看来,为了提供对整个社会都公平的正义原则,自由主义者也不必求助于任何超语境的无条件性的规范观念。我们已经看到,一方面,在罗蒂看来,政治自由主义者实际上倡导的规范观念,正如他们声称要超越的那些观点一样,是取决于语境的、有条件的,因此没有自动胜过其他语境化的具体观念的超越力量;在另一方面,如果这些规范观念,像政治自由主义者所相信的那样,确实是超语境和无条件的,那么它们既不能帮助我们达到这样一个超语境的视野,也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实际上达到了这个视野。这里,如果罗蒂在这两个方面的看法都正确,那么人们也许会问,我们是否能够确定一个语境化的视野优于其他语境化的视野?如果能够确定,怎样确定?这确实就是哈贝马斯向罗蒂提出来的问题。他问道,如果罗蒂是对的,我们怎么能够解释,为什么我们应该遵循罗蒂肯定地提出的那些准则,即“消除人类痛苦,促进人类平等”?换句话说,没有规范的理想,我们怎么能够证明“消除人类痛苦,促进人类平等”在道德上比“增加人类痛苦,减少人类平等”更好?在罗蒂看来,我们在此不得不依赖于种族中心主义的证明:
一个关于我们习惯的循环证明,这个证明通过引用我们文化的一个方面来说明其另一个方面之正确,或者根据我们自己的标准把我们的文化与其他文化做厚此薄彼的比较。
当然,这样的种族中心主义的证明,在许多人看来是相对主义的、主观主义的、或者保守主义的。然而,罗蒂认为,放弃超语境的无条件性的想法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应该或者不能够超越我们当前的语境化的视野。它也不是意味着,当我们决定超越我们当前的语境化的视野时,我们就没有比相对主义视野(“既然所有其他的视野与我的一样好,或者我的视野同所有其他的一样差,为什么我要坚持我当前的视野?”)或者美学的视野(我应该超越我当前的视野,因为它没有别的视野那么好玩、有趣或者时髦)更好的理由。
罗蒂认为,没有超语境视野的帮助,我们能够并且事实上常常在超越当前的语境化的视野,而且也许还比借助这样的超语境视野超越得更好。如果我们相信,我们当前的或者提出的社会实践能够从超语境的视野得到说明,那么我们会既没有愿望也没有需要进一步超越它。然而,如果我们意识到,我们当前的或者将要实行的社会实践只有通过我们当前的语境化的信念才能得到说明,那么,一旦我们有了更好的、虽然仍然是语境化的其他信念,我们就在一定时候还会努力去超越它。因此,意识到我们当前的语境可以超越,非常重要。但是,甚至更加重要的是要意识到:
总会有由不同视野融合而产生的新的语境。当两个相当不同的个人或者社群相遇、并且通过形成合作的方案而创造出新的语境时,这种融合不可避免会发生。但是这些新的语境中没有一个会产生出比先前的视野更加独立于语境的信念。
问题是,根据种族中心主义,如果我们仅仅通过求助于我们的语境,才能改变我们的语境,我们怎么可能超越我们当前的语境?在罗蒂看来,在这里,种族中心主义不过是这样一种看法:我们只有通过让我们的大部分信念和愿望保留不动,才能理性地改变我们其他信念和愿望,即使我们不能提前预言哪些要改变、哪些保留不动。因此,一方面我们不能立刻改变我们的整个信念系统。另一方面,这个系统中没有一个信念是不能改变的。在此重要的是,要努力接触其他社群持有的其他信念系统中的信念,这包括不存在的但是可以想象的社群,比如另一个国家或者历史时期、一个无形学院、或者一个大的社群里的某个被疏远的小群体。这些新接触到的信念常常与我们旧的信念有冲突。当然,有时我们可以表明这些新的信念之错误,从而解决这些冲突。但是我们并非总是这么做。有时我们也许会觉得新的信念是如此吸引人,以致我们必须放弃我们信念系统中的某些旧的信念,或者调整这些信念在系统中的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罗蒂强调,重要的是通过增加新的观念(即用新的辞汇表达的新的候选信念和愿望),让我们的心智逐渐地成长起来,变得更宽广、更强壮和更有趣。
至此为止,罗蒂只是认为,我们应该并且确实常常通过求助于其他的、尽管也同样是语境化的替代信念,来超越我们的语境化的信念。问题是,如果我们无法知道一个语境化的信念比另一个更好,为什么我们必须这样做(即使我们能这样做并且确实常常这样做)?当我们有了超语境的视野,我们可以用它来衡量哪个语境化的视野比其他的更好。拒绝了这样的超语境的视野,我们还有什么好的理由(即不同于相对主义的或者审美的理由),去超越我们当前的语境化的视野?我们已经看到,在罗蒂看来,认为我们能够通过比较其对超语境的视野的距离来辨别哪个语境化的提议比其他的更好只是一个幻想。这就像认为我们能够通过测量“4”和“3”各自离“无限”的距离,来确定“4”是否比“3”大的想法一样。然而,我们能够把这两个数字相互比较,或者把它们与另一个“有限的”数字比较,从而很容易地知道“4”比“3”大。同样,我们能够把两个同样语境化的视野进行相互比较,或者将它们和另一个语境化的视野进行比较,从而可以知道其中之一比另一个更好。因此,罗蒂认为,如果我们在心里知道我们目前拥有的诚实、慈善、耐心、宽容、或残忍、不平等、不正义、不宽容的程度,我们就知道如何瞄准更大的诚实、更大的慈善、更大的耐心和更大的宽容或者更小的残忍、更小的不平等、更小的不正义、更小的不宽容等。但是我们不知道如何瞄准真理、无条件性、普遍性和超越性等。因此,根据这个观点,某些民族、教会和运动是闪光的历史例证,不是因为它们反射了发自更高源头的光线,而是由于其与其他更差的社群之反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罗蒂像超越论的自由主义者一样,坚信道德进步或者进化,尽管这里的进步和进化是在达尔文(Charles Darwin,1809-1882)的意义上,而不是在黑格尔意义上:它是“较之以往的进步和进化”而不是“走向未来的进步和进化”。其基本观念是,我们能够从我们过去的自己和我们前辈犯下的错误中学习,我们比(过去的我们和)我们的前辈知道得更多,因为我们了解他们;关于他们,我们最想知道的就是如何避免他们的错误。因此社会之所以能够取得道德进步,是因为我们发现他们曾经使用的道德语言带来了他们不喜欢的结果。说道德进步出现了,就是说后来的社会比以前的社会更加复杂、更加发达、更加清晰、特别是更加灵活。也就是说,后来的社会比前面的社会有更加多样、更加有趣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