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意义上,福柯与哈贝马斯正好可以起一种互补的作用。在罗蒂看来,福柯正确地认为,人类自我是自我创造的存在物,一个无中心的信念、愿望和价值网络,因此他从来没有企图寻找一个超历史的视角,以发现一个非时间性的起源。相反,他总是满足于对各种偶然性的谱系学的叙说。但罗蒂觉得不能同意的是,福柯却由此认为,现代自由社会与这种自我观是不能相容的。因为这种自由社会所特有的文化适应已经将许多年前现代社会做梦也没有想到的限制强加于其成员身上了。因此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种激进的社会改革。而在罗蒂看来,福柯的这种自我观完全可以结合进自由社会中。因为一个自由社会的关键不是要发明和创造任何东西,而是要使人们尽可能容易地实现其很不相同的私人目的而又不相互伤害。
罗蒂反对的一个偏见是,分析哲学一方面与美国传统的本土哲学不能两立,另一方面与欧洲大陆的哲学又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我们所指出的,在罗蒂看来,从后期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发展出来的分析哲学,特别是自蒯因以后,可以很好地与实用主义结合起来。在许多不同的地方,罗蒂反复指出,在这方面,到目前为止,最好地陈述了实用主义命题的是戴维森。因此检查一下在《实用主义、戴维森和真理》一文中,罗蒂在戴维森那里发现了哪些实用主义命题,对于理解罗蒂本人的实用主义(虽然也许不是戴维森自己的实用主义),也是值得一走的迂回之路。
命题1:在信念与真理之间不存在“被造成为真”的关系。罗蒂发现,在戴维森看来,没有任何东西,不管是经验,还是表面磨擦,还是世界,能使句子为真。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可以说,像“经验采取一定的程式”,“我们的皮肤烤暖了”和“宇宙是有限的”这样一些事实使句子为真。但最好不要提这些事实。句子“我的皮肤暖”为真,当且仅当我的皮肤暖。这里没有提到一个事实、一个世界、一个经验或一个证据。
命题2:争论实在论与反实在论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个争论假定了空洞而又令人误解的信念观:“被造成为真”。从命题1中,我们可以认为,戴维森是一个反实在论者,因为他明确否认世界使句子为真。但戴维森的立场有时看起来似乎是实在论的,因为戴维森认为,在抛弃了模式与实在的二元论后,我们没有抛弃世界,而是重新建立与日常对象的直接联系。罗蒂认为,对这种现象的一个最好解释就是,对于戴维森,在这个问题上,无论是实在论还是反实在论,都是没有意义的。
命题3:理解了信念与世界的因果关系,我们也就理解了应该知道的关于信念与世界关系的一切;我们具有的关于怎样运用像“关于……”和“对……为真”这样的词的知识,乃是对语言行为的“自然主义”说明的附带结果。在罗蒂看来,彻底解释者的语言哲学(即唯一可以作为外在立场的解释者的语言哲学),是戴维森仅有的(和他认为任何人需要有的)语言哲学和真理学说。这就是说,我们不需要任何符合的观念。
命题4:“真”没有任何说明的用途。这实际上是经典实用主义关于“真”只是一个赞扬词的另一种说法。我们在因一个句子导致行为的成功而说这个句子为真时,我们只是在赞扬一个句子,而不是在说明这个句子为什么能导致成功。这就好像我们在一个人因做了令我们满意的事后而说他是个好人时,我们只是在称赞这个人,而不是在说明为什么这个人能做令我们满意的事。
在说明罗蒂对戴维森的这样一种实用主义分析时,一位对美国近来的实用主义复兴作了较好叙述的哲学家认为,在罗蒂上述独立出来的几个实用主义命题中,通过1和3,他企图使戴维森可以反对有关事实和价值的所有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区分;通过2,他企图让戴维森能够放弃对于研究的、除了对话的限制以外的任何别的限制;而通过4,他希望戴维森成为一个在真理问题上的反本质主义者。而这三点正是罗蒂自己在《实用主义、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中对实用主义的概括。这也就是我们在绕了这么一个圈子以后要进入的罗蒂本人心目中的实用主义。《实用主义、相对主义和非理性主义》是罗蒂在1979年就任美国哲学学会东部分会主席时的讲演。在这篇讲演中,他对实用主义做出了三个明确的概括。很显然,我们与其把这看作是在概括实用主义者、特别是詹姆斯和杜威的思想,还不如把它看作是罗蒂对自己的实用主义思想的概括。
罗蒂对实用主义的第一个概括是,实用主义只是运用于像真理、知识、语言和道德这样一些观念的反本质主义。在别的地方,罗蒂指出,反本质主义是想放弃内在与外在、核心与边缘之间的区别的企图。因此反本质主义并不是一种现象主义,而是根本否认有本质与现象的区别。在这里,罗蒂举的一个例子是詹姆斯反本质主义的真理定义:真是我们最好加以相信的东西。批评詹姆斯的人认为它根本没有说清什么是真理。但在罗蒂看来,他们搞错了。这个定义不是要说明一个信念为什么是我们必须加以相信的,也就是说,为什么是真的。因为真理没有本质。或者用我们前面说过的话,真理只是用来表示赞扬的词,而不是用来表示说明的词:
那些希望真理具有一个本质的人,也希望知识,或理性,或研究,或思想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也有一个本质。而且,他们希望他们能够运用他们对这样的本质的认识来批评在他们看来是错误的观点,并为发现更多的真理指明前进的方向。詹姆斯认为,这样的希望是徒劳的。这里,没有任何地方存在这样的本质。也没有任何普遍的认识论方法来指导或批评或保证研究过程。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以真理问题的反本质主义为例,构造关于知识、语言、道德及类似哲学思考对象的反本质主义。实用主义并不仅仅关心真理问题。
罗蒂对实用主义的第二个概括是,在关于应该是什么的真理和关于实际上是什么的真理之间,没有任何认识论的区别;在事实与价值之间,没有任何形而上学的区别;在道德和科学之间,没有任何方法论的区别。在这里,罗蒂反对道德和事实的二元论,并不是要像柏拉图那样把道德哲学看作是对善的本质发现,也不是要像康德那样让道德选择服从规则。相反,罗蒂的意思是,所有研究(不论是科学的还是道德的)模式都是对各种具体替代物的相对引人之处的思考。这与他对实用主义作为反本质主义的第一个概括是一致的。由于在任何研究中,我们都不是在发现该研究对象的本质,因此我们也不可能发现任何永恒不变的普遍有效的真理,因而我们也不可能在进一步的研究中把这样的真理作为理性的规则加以简单的运用。实用主义所追求的不是服从机械的程式达到真实的信念,而是要尽可能地穷尽对特定状况的所有可能的描述和说明。
罗蒂对实用主义所作的第三个概括是,对研究,除了对话的制约以外,没有任何别的制约。这不是来自对象或心灵或语言本性的全面制约,而只是由我们研究伙伴的言论所提供的零星制约。正如罗蒂自己所说的,这个概括本身就是对前两个概括的概括。在抛弃了超历史的、非人类的计划以后,我们又回到了我们自己的可错的、暂时的人类计划。因此我们的研究受到与我们人类同伴的对话的限制。这种对话,正如哈贝马斯所指出的,必须是自由的,不受任何东西支配的,因为所有东西都是暂时的、人类的,因而都是偶然的。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也不能期望有皮尔斯的那种理想的研究终端,或哈贝马斯的对话最终的必然聚合,保证这样的对话的合理性。因为在这样的期望后面,仍然有一种对非偶然的、超历史的、“最终的”、“理想的”东西的期望。而在罗蒂看来,一个自由社会将满足于把任何“未受歪曲的会谈”碰巧有的结果、任何在自由公开的遭遇中获胜的观点,称作是真的(或对的,或正义的)。而这种真的、对的和正义的东西还是面临未来对话中其他结论和其他意见的挑战。
在简单考察了罗蒂的新实用主义观点以后,我们现在就可以来分析他的“后哲学文化”这个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