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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笔者在近二十年来一直关心全球化问题。现代交通和通信工具把以前老死不相往来、生活在地球不同角落的人类连在了一起,使大家生活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地球村。可是,与我们通常以为的相反,全球化不仅不是一个同一化的过程,而且恰恰是一个多元化的过程。这不仅是因为全球化过程使我们有可能认识和理解先前存在于这个地球各个地方的各种不同的哲学和文化,而且还因为,在全球化过程中,这些先前相互之间相对分离的哲学和文化,由于相互影响,如果不是产生了新的哲学和文化,就是使各自内部变得越来越多样化起来。

因此,全球化与地域化并非像它们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是相矛盾的概念。以前只对本地才有意义的地域性知识(local knowledge),由于全球化而获得了超地域性的意义而成了全球化的知识(global knowledge),因为一方面它成了生活于其他地域的人的精神资源;而另一方面,它也可以从别的地域性知识那里吸取养分,从而有助于改进自己的地域性知识,使之能够更恰当地指导自己独特的生活。正是在这样一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我们的世界越是全球化,它也就越是地域化,反之亦然。就此而言,说我们的世界正在走向全球化是个片面的说法,因为它同时也正在走向地域化,而把这表面上相反的两种趋向结合起来的乃是各个地域知识之间日益紧密的联系。正是这种日益紧密的联系使我们的时代成了一个全球-地域化(global local或者就是glocal)的时代,最能反映这样一种全球-地域化的哲学理论也就既不是普遍主义(universalism),也不是独特主义(particularism),而是整体主义(holism)。与强调共同性的普遍主义和强调差别的独特主义不同,整体主义强调的是各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

这样一种全球化和地域化的过程使我们对政治思考提出了挑战。传统社会成员的文化和哲学传统相对单一,因此对于建立这个社会的政治正义原则相对比较容易,因为从大家共同归依的文化和哲学传统中,相对来说,达到政治上的共识比较容易。但在全球化的时代,组成一个社会的成员往往持很不相同的文化和形而上学的立场,而这些不同的文化和形而上学立场往往隐含着相互冲突的政治立场。由于一个社会所要建立的政治法律制度必须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这就为我们带来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一个社会普遍的政治原则与其成员之多元的文化和形而上学立场究竟应该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之中?本书试图对这样一个问题做出思考。

在前现代社会,神学是文化之王,因此政治就像一个文化的其他成员一样,要听命于神学。一个社会之正义与否,要看这个社会的制度安排是否符合上帝的意志。而在现代社会,哲学代替了神学成了文化之王。政治,就像文化的所有其他方面,都必须受到哲学这位文化之王的判定,因为只有它接触到了终极实在,把握了超人类的非历史的真理。因此一个社会之正义与否就要看这个社会的制度安排是否与哲学家们所发现的这个终极实在符合。而我们今天所处的全球化时代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在本书第一章所讨论的后哲学文化。在罗蒂看来,启蒙运动的先知们打破了神学的那种至高无上地位,使人类进入了一个后神学文化时代。但在这个文化中,神学留下的空白却由哲学填补了。启蒙运动的先知们,或者说世俗主义者们,使神学文化变成了后神学文化。罗蒂(Richard Rorty,1931-2007)认为,我们现在也有希望从哲学文化进入后哲学文化:

在这里,没有人,或者至少没有知识分子,会相信,在我们内心深处有一个标准可以告诉我们是否与实在相接触,我们什么时候与(大写的)真理相接触。在这个文化中,无论是牧师,还是物理学家,或是诗人,还是政治家都不会被认为比别人更“理性”、更“科学”、更“深刻”。没有哪个文化的特定部分可以挑出来,作为样板来说明(或特别不能作为样板来说明)文化的其他部分所期望的条件。认为在(例如)好的牧师或好的物理学家遵循的现行的学科内的标准以外,还有他们也同样遵循的其他的、跨学科、超文化和非历史的标准,那是完全没有意义的。在这样一个文化中,仍然有英雄崇拜……这只是对那些非常善于做各种不同的事情的、特别出众的男女的羡慕。这样的人不是那些知道一个(大写的)奥秘的人、已经达到了(大写的)真理的人,而不过是善于成为人的人。

在这个后哲学文化中,大写的哲学死了,但哲学作为文化的一个部门本身没有消失。正如在一个后神学文化中,大写的神学死了,但神学也仍有其生存的权利和地盘。所不同的是,哲学在一个后哲学的文化中,就好像神学在一个后神学的文化中,不再具有文化之王的地位。这就好像一个封建社会的国王可以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继续存在于民主社会一样。为与哲学文化中的哲学和哲学家相区别,罗蒂称他们为小写的哲学和哲学家。对这样的哲学家,罗蒂的描述是:“这些人没有任何特别的‘问题’需要解决,没有任何特别的‘方法’可以运用,也没有任何特别的学科标准可以遵循,没有任何集体的自我形象可以作为‘专业’”。但在一个重要的方面,后神学文化这个比喻不能运用于后哲学文化。在后神学文化中,哲学替代了神学而成为文化之王。但在后哲学文化中,罗蒂认为,不但哲学不能成为文化的其余部门的基础,而且也没有任何其他学科可以担当以前哲学所担当的这种角色。

在这样一个全球化、后神学、后哲学社会中生活着的,是具有很不相同的生活方式的人。这些人有很不相同的哲学和文化、风俗与习惯、思想与理想、**与偏好等。但一个社会,不论在哲学和文化的其他方面如何多元,只要它是一个有序的社会,就必须要有一套共同的、具有强制性的(即不管你赞成与否都必须服从的)政治原则和法律制度。例如,一个社会中可能有些人赞成死刑,有些人反对死刑。但这个社会显然不能制定两套不同的法律,使死刑只对前者有效而对后者无效(如果这样,所有可能犯死刑罪的人都会选择反对死刑了)。这里的问题是,当一个社会中的成员由于其不同的哲学和其他的理由而对这个社会应该制定什么样的政治原则意见不一时,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确定这些一旦被确定就会对一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具有强制作用的政治原则。在本书的第二、第三和第四章首先对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政治自由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作批判的考察。

在政治自由主义看来,虽然一个人的文化和形而上学主张往往隐含着某种政治原则,但由于一个文化多元的政治社会中人们所持的文化或形而上学主张很不相同,因而其隐含的政治原则也可能很不相同,因此公正的政治原则不能以任何这样的文化和形而上学主张为依据。政治自由主义认为,如果我们以相互矛盾的文化和形而上学观念中的任何一种为前提来制定政治原则,这样的政治原则,对持与此不同的文化和形而上学立场的人,就不公正。因为这样的政治原则对所有这些人都有强制性,而由于这样的政治原则以某种特定的文化和形而上学为前提,所有别的人为了接受这样的政治原则,就必须放弃他们原来的文化和形而上学主张,而接受这种特定的文化或形而上学主张,这显然是不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