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美的鸡腿被林斯切下来,放在碗里用盐和生粉腌,打算待会儿放在米饭上蒸。
他切菜的时候姿势有点怪,因为今天在黑砖窑搬了一整天的石头,两条手臂累得酸痛无力,现在就是拿双筷子都费劲。
坐在床上的纪仲年眼尾扫了他一下,注意到些什么,别扭地开口:“要帮忙吗?”
林斯贤惠十足:“你等吃就好。”
这话说完没多久,他手上的菜刀忽然被人从后一夺,林斯惊讶地转过头去,发现纪仲年不知从什么时候站在他身旁。
“你切个东西都笨手笨脚的,这样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
双手残废的林大厨:“……”
纪仲年看也不看他,直接用手中的菜刀将砧板上的鸡肉切块,刀刀干脆利落,小臂的肌肉线条因用力而绷紧,特别性感漂亮。
林斯偷瞄一眼,低头抿了一下微翘的嘴角,默默地煮起了汤。
这顿饭做了将近两个小时,等到饭菜上桌时,两个人已饿得饥肠辘辘。特别是林斯,他除了早上吃了半根玉米,一整天都没吃其他东西,连肚子都饿扁了。
即使如此,他还是第一时间把鸡腿夹到了纪仲年的碗里,“好吃吗?”
“一般。”
“一般你也多吃点,没其它菜了,我穷,只能用这些来喂饱你。”林斯边说边夹了两筷子肉到纪仲年碗里,自己碗里却只有米饭和青菜。
纪仲年挑剔道:“就你这厨艺,我很难多吃。”
林斯没好气地嘟哝:“吃我的喝我的,你还好意思对我这么嫌弃?”
“你大可以把我赶走。”
这可不行,林斯很不争气地秒变舔狗,“伺候你我乐意。”
纪仲年冷嗤一声,“为了钱而已,不用把自己说得这么无私。”
他可还记得,对方之所以愿意收留他,只是为了得到他的那只手表。
林斯懒得跟他争辩,也懒得替自己做解释,即使把“时间倒流”这件事跟纪仲年说,对方也只会认为他是个脑子有泡的精神病,还不如就认自己是个贪财的小人。
“是是是,我对你好就是为了等价交换,行了吧?我最贪财,我最市侩。”
说着自己最贪财最市侩的林斯抬起筷子,将碟子里最后一块肉夹给纪仲年,又夹起一根干瘪的青菜塞进自己的嘴里。
作者有话说:
虽然林痴汉真的很舔,但其实这是一个他俩互舔的故事(暴言
西西弗斯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