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左萧云的手机从没响过,当然,也不会有人关心他去了哪里。那个女人,应该还沉浸在今天牌局的收获中,至于那个男人,左萧云早就忘了他的样子了。
绿皮火车上的人抽着难闻的烟,说着左萧云听不懂的方言,偶尔有几个看起来不好惹的男人瞥了眼左萧云,宁愿在车厢里走来走去,也不愿意坐在他的身边。
左萧云倒是习惯了,一路上,陪伴他的只有旁边的这把吉他。他唤它“孤”,因为他和它一样,只有孤单的影子,只有彼此的陪伴。左萧云的手指摸索着吉他袋上精致的刺绣,明明外婆眼睛已经不好使了,这个“左”字却写得格外好看。
大概这就是左萧云学习吉他的契机吧。左萧云现在回想起来,都是一段难以忘怀的记忆。到了这座不知名的城市,左萧云毫不犹豫地填报了这里最好的一所学校,成绩比录取线高了不少,很快就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离开学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左萧云在一条阴暗的巷口里租了一间房,找了一份日薪一百块的工作,每天乐呵呵地干着活,每每结算工资的时候,都要兴奋许久。
左萧云在一家书店里找到了一本吉他入门教程,每天下班后的半个小时,都要跑来店里看看,默默记下末尾标注的价格,月底攒够了钱,就跑进书店里,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虽然书上的内容左萧云早已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买下这本书的时候,左萧云欣喜地像一个三岁的孩子,躺在床上不停翻看着,照着吉他笨拙地拨弄着琴弦。
《摇篮曲》是他学会的第一首曲子,每当结茧的左手拨弄琴弦,熟悉的音符就在空中翩翩起舞,外婆那和蔼的容貌仿佛就出现在了面前,还有她那温暖的歌声,她那如水的笑容。
在“孤”的身边,他跟所有的热血少年一样,有着一颗执着的好奇心,偶尔自言自语,毫无顾忌地在房间里哼唱着动听的歌谣。而当他一个人的时候,他似乎是另外一个人,即使在客人面前也不苟言笑,常常因为不会说话被老板训斥,必要的时候,也尽量只说两三个字。
与其说他故作高傲,自认清高,不如说他在这世上并无可信赖之人。不久后,左萧云接到了小姨的电话,具体是哪一天,他也不记得了,毕竟一点也不重要。
“你个浑小子在哪儿呢?赶紧回来,你妈没了。”这是左萧云离家以来,小姨的第一通电话。
“哦。”左萧云虽然有些惊讶,但也不带什么情绪。
“你不回来,谁给她下土啊。”小姨吵吵嚷嚷地说着。
“不关我事。”左萧云冷冷地说着,挂掉了电话。
后来听人所说,母亲欠的债越来越多,讨债的人找上门来,发生了一些肢体冲突,讨债的一个手下拿了一根木棍,不小心就敲破了母亲的脑袋,流了很多血。不过那破地方也没什么治安,没人追究,警察也懒得管这种闲事。
左萧云轻轻靠在床头,叹了一口气,渐渐从回忆里走了出来,或许是想到母亲的一生,觉得有些乏味。
过了良久,他的嘴角微微上扬,从抽屉里取出一根注射器,他从柜子上的各种瓶罐里选了一罐,在注射器里注满液体。然后,左萧云缓慢地将针头对准自己的腹部,肋骨下方一厘米的位置,慢慢扎了进去,再慢慢推入液体。
左萧云笑了笑,平静地躺在了床上,慢慢地等待药效发挥作用。过了一会儿,腹部渐渐失去了知觉,肌肉也慢慢地松弛了,左萧云拿出一把锋利的美工刀,手指放在美工刀上,来回推动着,刀刃摩擦着空气,发出令人不安的声音。
左萧云面不改色地将美工刀靠近自己的腹部,找了一块没有伤疤的地方,轻轻地划着,刀片割破了皮肤,渗出鲜血,还好,并不会感觉到疼痛。左萧云心里倒是很平静,一边用刀片划着,一边思索着今天的图案,最后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用纸巾擦掉了刀片上的血迹,将美工刀收回抽屉里。
他要等待的,是药效慢慢过去,剩下的是一阵阵疼痛。不过,这般疼痛他早就习惯了,就像是餐前小菜一般不值一提。
房间里的灯光太暗,他拿了一个手电筒,照了照墙壁上的照片,照片上竟然全是王初尧,照片旁边的墙壁上还有左萧云用马克笔写下的话。
“嘻嘻……”左萧云看着王初尧的照片,嘴角微微上扬,发出令人害怕的笑声,“初一,初一……”他不断模仿着林书白的语气,唤着他心中那个只属于他的王初尧。
“初一……你为什么要让他回来啊……”左萧云凑到照片前,摸索着照片上王初尧的面容,淡淡地说道,“明明在我的世界里,你就是属于我的啊……”
“你知不知道我是多么地喜欢你……”左萧云的脸颊离得越来越近,触碰着冰冷的照片,很可惜感受不到真实的温度。
“嘻嘻,要是……要是他不在了,初一就是我的了。”左萧云熄灭了手电筒,在黑暗中露出一抹令人害怕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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