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灯光之下男人的脸颊瘦削,只光凭借灯光投出的剪影也可以看得出来对方绝对是个大帅哥,这让应成文稍微放下心来,对方显然在这之前已经被灌了不少酒,连带着回应的嗓音都带有浓厚的醉意。
“嗯…认识。”还挺乖。
长得帅。和狐朋狗友凑在一起。认识学姐。看上去很容易被骗。
四项符合。
应成文毫不犹豫地把人的手扛在自己肩膀上对着卡座里面的几个人打了个招呼:“不好意思啦各位,他家人让我带他回去,今天就先到这里了,下次再聚,下次再聚。”
言罢,也不管卡座里面几个人的表情,跑得比兔子都快,生怕后面追上来的人来找自己一起平摊卡座钱。
“你家住在哪儿?我送你回去?”应成文也没指望拖着一个醉鬼走太远,出了酒吧后他把人扶到路边的花坛边耐心问。
倒别说,醉鬼确实长得好看,整张脸都像是艺术系高材生用黄金比例刻出来似的,漂亮而不失英气,还挺时尚,相对比他这种没钱理发就用推子推一把的狗啃发型,醉鬼还留着现在时下比较流行的小狼尾,哪怕是喝醉了迷迷蒙蒙闭着眼睛,看起来也怪有礼貌的。
反正看起来比学校里门卫大爷养得那只德牧狗有礼貌多了。
醉鬼打了个嗝,眼睛里面还透露着迷茫,只见对方抬手指向路边一道标识。
应成文抬眼看过去,发现对方指得是街面上的快捷酒店,他盯着那标识良久,才勉强分辨出来那闪烁着的是五颗星,顿时吓得三魂不见七魄,“祖宗,你还想住五星级啊?你当我真能一晚上讹三万啊!?”
“嗯。”醉鬼应了句。
这让应成文彻底没了脾气,他看了眼自己没有一点电量的手机,朝着醉鬼伸出手,“你手机呢,我给学姐打个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