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红鸾
“好的,我就在这里等着主公。”
萧野立刻翻身上马,驾上他的红鬃烈马消失在了街边的尽头。
得亏禹州城内的街道宽阔,没到午饭的饭点,街上也没什么人,不然萧野街头纵马,碰着百姓,非死即残。
萧野,你跑那么快Gan嘛?赶着去投胎吗?
白皓宇闻见了ro包子的香味,尽管他已经吃过早饭了,他拿着萧野给他的钱袋子,买了几个ro包正准备咬,就看见了旁边的师傅正在捏的糖人了。
那糖人身姿伟岸,头戴钢盔,身披铠甲,手执带有“斩狼”二字的钢刀,鲜衣怒马,刀尖朝着左前方,烈马前蹄上仰,威面八方。
“师傅,您做的这个是萧尘将军吧?”白皓宇问道。
“不是,是萧野小公子及冠成人后的模样。”
“a?”
“小先生,你有所不知,萧野小公子领兵出城砍杀汗布呼的时候,我侄儿就跟随在他的身后,他是亲眼见过小公子举起斩狼刀砍掉汗布呼脑袋的。那一战,小公子一马当先,冲在人前,想把尖刀,一下子就捅穿了汗布呼的防御铁墙。他带着为数不多的兵将一直深入汗布呼的big帐,他周围密密麻麻的,全是漠北狼,小公子单手驾马,右手拿着斩狼钢刀,在狼群里杀了个七进七出,到战斗的最后,漠北狼硬是不敢再上前一步……”
那卖糖人的老头说得是有声有s,越说越离谱,到最后直接把萧野叫成了“战神转世”,投胎成了北安的嫡孙。
“老伯,您的ko才真好,卖糖人可惜了,您应该去说书。”
“小先生,我早就想转行了,等过两年我孙子长big继承了我的糖人手艺,我就去酒楼找找门路,当个说书人。”
“……”
手艺继承?我再给你申请个专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吧。
白皓宇看着那“萧野糖人”,对老伯讲道:“这糖人我买了。”
白皓宇付钱结账后,盯着那糖人的脑袋,一ko咬了下去。
他竟没咬动,还硌得牙直疼。
白皓宇放弃了挣扎,用舌头一kokoti'an着,水滴石穿,终于,在片刻过后,他成功得咬掉了那糖人的脑袋。
他满意地咀嚼着,一回头,就看见了萧野的红鬃烈马。
“先生买了糖人a?这将军是谁?头……”
萧野打量着糖人,竟发现了那将军的头已经被白皓宇先嚼掉了。
白皓宇瑟瑟发抖,心想:白皓宇,你完了。
绝不能让萧野知道这糖人是他,道:“主公去办事,皓宇看这糖人好玩,就随便买了一个。”
白皓宇把那糖人举起,带有“斩狼”二字的刀面对向自己,在萧野的面前一ko咬掉,还好那刀糖薄,一ko就能咬掉。
萧野看着吃糖的白皓宇,微笑道:“先生总端着big人的架子,就这吃糖的样子,还像个少年郎。”
呵呵,我吃的是你,萧野。
白皓宇低头沉笑,道:“主公打趣皓宇了。”
“先生要快些吃了,我要带先生去的地方有些远,r落前不一定能够回得来。”
白皓宇心想:萧野,你要把我拐到哪去?过了禹州的护城河,就是与漠北的边境线了。
“主公,这糖人太黏牙,我不想吃了。”
萧野心想:先生吃个糖人还要来问下我的意见?
“那先生便丢掉吧,那边转Wan处有个垃圾堆。”
萧野,这可是你让我丢的。
白皓宇进禹州城的时候就发现了禹州街面整洁,一点儿也不输中都的市容,也难怪,禹州是北境三州之首,北安王府的地界,谁敢胡为?
白皓宇随萧野来到了禹州出城旁边的马肆,这马肆还挺big,里面是跑马场,外面围着一圈的是北境的各种好马:红的、白的、黑的,棕的,应有尽有。白皓宇不是北境军中的人,不能用军马,萧野便想先给他买一匹用急,之后再好好物s一匹赠给白皓宇。
“先生,这马,你挑,还是我挑?”
白皓宇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还在想,萧野自己已经有他的“宝马”了,为什么还要来马肆,原来是要买给自己的。
“主公,我不会骑马,就别浪费这个钱了。”
萧野这才恍惚过来,白皓宇是从南边来的,不是北境的男人。
北境男人,生下来便会骑马,他们平时为农,战时为兵,年龄到了就会服兵役三年,然后再根据自己的实际q况,继续选择当兵或退掉。骑马打仗,好斗勇武,是北境的民风,跟漠北一样,他们崇尚强者。
“先生莫怪,我竟忘记先生是从南边来的了。这样吧,你我同乘一匹,就让”红鸾”So点累,争取早归。”
“红鸾?这马叫”红鸾”?”
红鸾不是主人间婚姻喜事的仙鸟吗?
“这马是父亲从西边鸢梵国重金求购的,这种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big、速度快、耐力强,奔跑时流出像血一样的汗Ye,能r行千里。父亲买了一对,在我出生那天,这小马驹也诞生在了北安王府。当时有术士夜观天象,那天红鸾星动,是为big吉,因此便给它起名,叫做了”红鸾”。”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白皓宇伸手本想meme那匹马的汗究竟是不是红的,谁知那匹烈马对他是一阵的狂吠,吓得他赶紧收了手。
“红鸾从不理人的,难得它今天这么req,看来它很喜欢你。”
“……”
req?汗血宝马桀骜难驯,征服不了,它能把你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