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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新年刚刚过去,他就从军统局里拿出一批武器给江山县并给丁县长去了一封信:

琮兄县长勋鉴:

别经将月,无任驰念,此维公私顺适,至以为颂。兹着胡国柱、顾伯英押运驳壳枪五十支、子弹一万发前来,敬祈查收示复为荷!专此奉达,并颂勋祺。

弟戴雨农

民国廿七年元月廿二日

没多久,他就收到回信:

雨农先生勋鉴:

不领教益,倏已匝月,遥想公务贤劳至念,伏维政躬,健康为颂!承拨运驳壳枪五十支、子弹一万发,均已照数点收。价款若干,应如何奉汇,乞示知。此间民训事宜,正积极进行,尚称顺利,竭力去做,或可实现吾人期望之目的,尚祈南针时赐,俾有遵循是幸。专此祗颂勋祺。

弟丁琮拜复

民国廿七年元月廿四日

戴笠看完丁琮来信,仔细瞧了丁县长复信的日期,知道只花了两天时间就做成了这笔价值五千多元的军火生意,心中十分高兴。戴笠处理公务毕,便给丁琮发去全份明码电报:

丁琮兄勋鉴:

代购枪支价伍仟零柒拾伍元,请即划交衢州中国银行收,戴雨农户。并复为盼。

弟雨农叩于武昌

神不知,鬼不觉,戴笠吞下了这笔巨款。丁琮县长后来向省政府报账,遇到无正式发票的麻烦,浙江省民政厅认为,银行函件不能作为合法支出的凭证,须检呈原收据方能核销。这样一大笔钱不能报销,丁琮急得团团转,多次电催戴笠:“请赐给收据以资报销。”戴笠开始回电说:“该项收据特由香港原购洋行索取到后当即奉寄。”以后又回电说:“粤汉相继沦陷,以持交通阻塞,迄今无法取得原始收据。”此事一直拖到1938年12月底,时近年关,丁琮无法向省民政厅交账,只好再次致电戴笠,不想戴笠又复电伪称:“代购枪支之原据,本局已运送后方,俟检出后即奉可也。”后来浙江省政府知道此事是戴笠一手经办,也就没有人敢催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