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名人传记 > 乾隆十三年((乾隆三部曲第一部最新章节列表

[41] 魏丕信:《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中文版序。

[42] 南怀瑾:《论语别裁》,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页307。

[43] 乾隆二十八年九月己卯,《高宗实录》卷695;所谓“余三余一”,参见《礼记·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

[44] 这是十八世纪甚至是整个清代最大的一次灾害,参见魏丕信:《18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及相关著作。

[45] 参见《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第六、七两章。

[46] 参见高王凌:《政府作用和角色问题的历史考察》,海洋出版社,北京,2002;“一个理想的追求——十八世纪中国政府的经济政策”,(美)《知识分子》1987:秋季号。

[47] 参见胡寄窗:《中国经济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页456—458、541—545。

[48] 天命六年七月十四日,通告各村:“你们的尼堪国,富人多占土地,雇人耕种,吃不完的粮食就卖。穷人因为没有土地,也没有粮,……乞食而生。富人积粮腐烂,聚集财物收藏无用,不如养那样乞食身无一物的穷人为好。……我今计田,一男种粮的田五晌,种棉的田一晌,公平地分给。……从此,先前讨饭的人,不再讨饭了”,辽宁大学历史学:清初史料丛刊第一种,重译《满文老档》,太祖朝,第二分册,1979,页41。

[49] 雍正二年六月甲午,户部侍郎寒德奏请设立井田,于是利用内务府余地20000亩,将八旗无产业人中16岁以上、60岁以下者,派往耕种。各受田百亩,周围八分为私田,中间百亩为公田,《世宗实录》卷21;南怀瑾认为,这件事,雍正在文书中,便有“同力共养”的要求,如从现代人的观念来讲,等于是他首先实行“共产主义”的实验农场,《原本大学微言》,页657。

[50] 乾隆二年二月三日,《乾隆嘉庆两朝奏议》。

[51] 乾隆二年二月甲子,《高宗实录》卷36。

[52] 乾隆八年九月丙申,《高宗实录》卷201。

[53] 杨锡绂:“陈明米贵之由疏”,《皇朝经世文编》卷39;另见晏斯盛三疏,《皇朝经世文编》卷40。其后又有梁畅善、刘天成等请行均田。高宗谕:三代井田之法,岂非王政之善?“此亦宜于古而不宜今。近世人情日薄,谁肯先公后私”?均田亦称善政,而“无论夺富以益贫万万不可,即使裒多益寡,而富人之有余,亦终不能补贫人之不足,势必致贫者未能富,而富者先贫。”刘天成此奏,“若以为嘉奏疏则可,若以为目今治世只良法,则未然”,陈振汉等编《清实录经济史资料》农业编第一分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页312—313。

[54] 今日之田制,大约最近于传统的“均田制”,参见高王凌:“当代改革的历史依托”(未刊文稿,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