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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乾隆朝各项蠲免,前后共达白银二亿余两。[5]但就经济发展、解决人口问题来看,蠲免政策就显得不够积极,方向也不够明确,因此不能没有一套经济发展的对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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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史稿·朱轼传》。

[2] 乾隆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讷亲奏,国家第一历史档案馆档案,户科0059。

[3] 如雍正二年闰四月在署广西巡抚韩良辅奏折上的朱批:“此奏之可嘉,不可尽述。此开垦一事,……只要以百姓作利为念,钱粮起科皆末节也”(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谕旨汇编》,2册947页 [4] 龚炜:《巢林笔谈》卷4。

[5] 周远廉:《乾隆皇帝大传》,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页69;白新良则认为共有二亿三千万两,《乾隆皇帝传》,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页166;亦有学者提出一亿四千万的数字,大约是将五次普免的银两数目,误认为总共蠲免的数额了,之外尚应计入三次漕粮及其他各种蠲免的数字。

6.新的农业发展政策的形成

在传统政策被边缘化的同时,一套新的人口对策,即农业发展政策形成了。它不是针对明清鼎革之际的“恢复时期”,而是为以后的“和平时期”,特别是在人口日增,耕地开发殆尽的情况下,为如何发展经济寻找出路的。

发现人口问题之后,圣祖曾说:“户口殷繁固是美事,然当预筹安养之策”。是后清廷一直积极寻找相应的经济对策,如欲农民改变“但狃于种地”的旧习,重视农耕以外的他种经营,因地制宜,发展畜牧业(康熙五十五年谕)。又提倡农桑之外,发展“山泽园圃之利、鸡豚狗彘之畜”,从多方面展宽农业的经营方向(雍正二年谕、《圣谕广训》),等等。

乾隆二年五月庚子,令编纂农书《授时通考》(乾隆七年成书),以农桑为致治之本。同时,谕王大臣等:

良以食为民天,……而黍高稻下之宜,水耨火耕之异,南人尚多不谙,北民率置不讲。此非牧民者之责,抑谁之责欤?命重农务本,将见俗返醇朴,家有盖藏,然后礼乐刑政之教,可渐以讲习。

乾隆三年十二月,上谕:

《周礼·太宰》以九职任万民,其二曰园圃毓草木,可以知所当务矣。……小民识见短浅,不能虑及久远,必须良有司感之以至诚。使官民上下,情意流通,有言必信,奉令承教,出于自然。行之既久,渐臻家给人足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