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7月19日,中国记者沈荩遭到告密,在北京被捕,31日被慈禧太后下令在监狱中“杖毙”。此事经海内外媒体报道后,举世震惊。舆论普遍认为,沈荩是因为向日本报纸披露了《中俄密约》,揭露了清政府的秘密外交,被清政府秘密逮捕,没有经过审判,就被活活打死了。
上海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发表文章,详细描述了沈荩被杖毙的细节,读起来令人毛骨悚然:
“圣旨最终下发,不是将沈荩处决,甚至也不是凌迟处死,而是在狱中杖毙。没有哪种生灵会被如此严惩,但在刑部却并不缺少这样的惩罚。可怕的刑罚在四点钟开始执行,在此后的两个小时里,钝竹条像雨点一样落在可怜的犯人的四肢和背上,直至鲜血淋漓,但是犯人还没有死。他痛苦万分,请求行刑者速将其勒死,最终采取了类似的办法。直到夜幕降临,血肉模糊的身体才停止了颤动。”
事件披露后,清政府成了众矢之的,尤其是洋人舆论一致谴责清政府。舆论很自然就把沈荩事件和苏报案联系了起来,转向同情章太炎、邹容,反对移交。美国《纽约时报》评论:“不移交苏报案被关押者……充其量不过是没有与中国政府合谋屠杀主张改革的进步人士。”
租界工部局更是强烈反对移交,他们致函北京公使团,认为“未经审判并证明有罪,本地居民不能够被逮捕或被带离租界”,如果那么做会威胁租界的持续繁荣和安全。为了尽快结束这个案子,工部局还威胁,如果上面长期不能形成共识,巡捕房就要先释放章太炎、邹容,等审判时间定下来了再把他们俩抓回来。
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下,英国政府的态度发生了转变。8月4日,英国皇家法院向清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认为英国政府不应该向清政府移交苏报案犯人,理由是,之前上海道台和领事团有协议,答应在租界内审判苏报案。所以,苏报案必须在租界内审判,不能移交给清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