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算作太宗的第四大功。
与太祖一样,太宗也是大宋帝国三百年的“立法者”;但太宗的“立法”,更多是承认太祖赵匡胤的《誓碑》,并将其接续下来,成为帝国最为重要的一种政治程序。如萧规曹随一般,赵炅的率由旧章,事实上成就了赵匡胤《誓碑》的正当性、合理性、合法性。太宗践祚第二天,诏书说到“五条意见”的最后一条:“先皇帝创业垂二十年,事为之防,曲为之制,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这里的“纪律”,就意味着他对《誓碑》的肯认。我甚至有理由猜测:公元976年,农历冬十月癸丑,那一个大雪的深夜,赵家老二、老三,这两个皇上在宫中密谈的内容,很可能包括了《誓碑》。这是理解“金匮之盟”暨“兄终弟及”之后,大宋政策连续性的线索之一。
太祖一朝,没有一个因为“上书言事”而被杀的士大夫。
太宗一朝呢?有一个近似的案例,鲜少为人提及。
太平兴国末年,孟州有一人名张两光,考进士殿试不合格,落第,于是“纵酒大骂”,热闹的街衢中,围观者很多。他越骂越不像话,逐渐开始“言涉指斥”,也即直呼皇上名字而加以责骂。被巡官发现,抓捕,汇报到朝廷。史称“上怒”,结果张两光被杀。
《誓碑》规定的是“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这个张两光如此开骂,已经不是“士大夫”,而是“癫狂文人”“犯法文人”。这样的“文人”与“士大夫”不是一个概念。《誓碑》从法制上保障言论自由,并没有包括犯法自由。张两光不是“上书言事”,而是“犯法”。至于他所犯之法,是否当斩,是另外一个问题,与《誓碑》无关,因为他不是“士大夫”。
太宗求才心切。雍熙二年(985),科举考试,已经录取进士一百七十九人。有人说:“下第中甚有可取者。”没有录取的下第之士也有很多是可取的人。太宗求才心切,于是下令复试,又得到七十六人,其中一个叫洪湛的人,史称“文采遒力”,文章写得漂亮、遒劲,特升为正榜第三。端拱元年(988),礼部录取二十八人,有一进士叶齐打鼓,认为不公,于是再试,又得到三十一人。诸科因此而得到官职的人达到七百人。史称“一时待士可谓至矣”,一时间对待士大夫可谓很优厚了。
但太宗求人才是德才兼备之人。因为人才早晚要做官,如果德行有缺,做地方官就会为害地方,做朝官就会为害社稷。这是太宗赵炅不愿意看到的。张两光没有被录取,就大骂,违背了公序良俗,已经有失士子体统,又“言涉指斥”,更是违反当时的刑律规定。此人如何可以做官?此事应该令太宗失望。一时施出辣手。张两光罪不当诛,是事实。
因此,这件事还不足以证明太宗违反《誓碑》的约定。
由于太宗恪守了《誓碑》的大宪章精神,所以他在位二十一年,成为有道义有格局的一代贤君。
《宋史》盖棺定论
太祖《誓碑》有两个版本,都值得重温:
第一个版本:
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