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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通达的王夫之,在这里给出了传统士大夫常有的姿态:如果不能在正大方略中惩治小人,那么,就应该暂时搁置起来,等待他“自毙”。如果自己没有罪错,那么得失、理乱都可以听天由命。这时虽然得不到什么,但也不会失去什么;虽然不能治理什么,但也不会毁坏什么。“自靖”而已。之所以要“正大”,是为了恪守理法的平衡;之所以要“刑赏”,是为了尽得忠厚的极致。君子于此“不可不慎”。

这就是王夫之的结论性意见。

我一向敬佩王夫之,对他这一番意见,沉吟良久,不知该如何回应。

我知道的是:存在,常有困境,在困境中选择并恪守中庸之道,极难。所以孔夫子要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 。(《论语·雍也》)“中庸之道”乃是“平衡之道”,不是“中间之道”。所谓“平衡”,是指事务间比较而言,最为合适、妥当、准确的那个节点。而“权道”也即变化通达之道,就是通往这个节点的“方略”。“权道”与“中庸”有同等重要的性质。它也是人类处在困境中,亟需明了的选择与恪守。能够“合目的性”而又不背离圣贤价值大经大法,不是人人都能达致的境界,所以,很难。所以,孔子也同时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王曾的案例、王夫之的解释,印证了“中庸之道”那种难以穷尽的存在秘密、体用秘密,以及背反性质的秘密。

作为“意志自由”的人类,无往而不在选择中。

丁谓贬谪崖州

丁谓,他的“选择”让他在后世的名声褒贬参半。

他与另一个大人物王钦若,后来也有矛盾。但“瘿相”王钦若似乎比“鹤相”丁谓更善于处理君臣关系、同僚关系。事实上,王钦若比丁谓更“阴”,丁谓比王钦若更“险”。王钦若往往暗中让对手栽跟头,丁谓则明着就让对手吃大亏。但细考这二人的往事种种,似从未动过杀机。换一句话说,王钦若、丁谓,为人贬为“奸相”“佞臣”的这两个人物,他们搅动起来的宫廷斗争,可能尔虞我诈、钩心斗角,但还不至于你死我活、刀光剑影。他们都有各自的底线。

所以,大宋帝国在真宗一朝,不论如何“内耗”,与秦汉隋唐元明清以及中世纪欧洲的宫廷斗争比较,依然算是和平的。而且,所有的被贬官员,包括寇准在内,他们在斗争失败后,呈现的度量和智慧,也依然让人感到:毕竟是中国士大夫。

丁谓后来继续被贬,贬到了比寇准的贬地雷州更远的崖州去做司户参军。雷州在今天的广东湛江,崖州则在今天的海南三亚,是当时中国最南端的荒凉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