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般一回想,平日里沈竟的病情再明显不过,经常神经奄奄,吃不下饭,总发低烧…不尽其数。
林向却对这一切熟视无睹,自以为是沈竟本身的体质差。
而忽视才是一切的原罪。
那可是林向深爱的人,却反被林向拉下凡尘,不仅滚了一身肮脏的灰,还落了这般惨烈的病痛。
林向现在才明白那天晚上吃的面条有什么不对——太寡淡了,沈竟很喜欢吃辣,由于得了胃癌,禁忌吃刺激腥辣的,可吃其他的也吐,吐至天昏地暗,生命尽头。
除了沈竟自杀那天吃的含头孢的外,其余的药都没拆封——沈竟连挣扎都不想了。
林向双手紧握两条小臂,指甲深刺进血肉里,不断涌出猩红的鲜血,恨不得让自己再痛些,却始终无法体会到与沈竟同种程度的痛苦。
十年前他们第一次相见的那天,林向不该见沈竟长的惊艳就有心出声调戏,他就应该离沈竟远些,再远些,即便后来再喜欢也不该去招惹他。
这样沈竟就可以过上本该属于他的美好生活——从重本毕业找个高薪舒适的工作,再娶个漂亮贤惠的妻子,生个健康可爱的孩子,与妻子一同白头到老,安享晚年,最后再子孙儿女的哭声中安然离世。
而不是累死累活地工作,应酬,在饭桌上为了能多几万块的赞助,低声下气,烈酒如水般入喉,不停地灌,在胃里腐烂发臭,凝固成丑陋巨大的肿瘤,最终在众叛亲离的打击下,抛弃世间一切离去。
沈竟本该活得灿烂,却在临死前才真正见到了阳光。
“林向。”
林向闻言将泪痕遍布的脸缓缓从血淋淋的臂弯中抬起,看向正窝在沙发里,手上拿着那一大叠情书,白皙纤细的手上虚系着长红布,微笑着与他对视的沈竟。
“小竟。”林向双瞳涣散。
“嗯。”沈竟笑着回应。
“小竟。”林向哽噎着,难以置Hela信地又唤他。
死寂又一次在空气中肆无忌惮地蔓延生长。
晶莹剔透的泪珠从难以负重的睫毛上滴落,随之消失的还有本该窝在沙发里的沈竟。
林向学着沈竟方才的微笑,左脸浅陷的梨涡困住冬日午后最后一缕阳光。
他叫我了,他叫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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