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状我笑得更深了,透过笑弯成缝的眼帘,翻看一位少年炽热的爱恋。
在那个没有信息技术的陈旧时代,高中生懵懵懂懂的爱恋,便通过一张张冒着粉色泡泡的书信来传递。
高一下学期时,他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想向我告白,就学着班上的女生给我写起了情书。
一连几周都偷偷摸摸地躲着我,我当然发现了端倪,我不喜欢朋友之间有什么嫌隙。不知道他在搞些什么,一次快放假的下午,我趁他不在就将满抽屉、被揉得皱巴巴的书信全掏了出来。
他写了很多,也有很多废纸,多到我费了半天的劲才掏完。
那天下午我一张一张地摊平,衬着夕阳一字一句地看,有一句话我甚至记到了现在:“岁月漫长,向你告白。”
晚上回到家,我把自己锁在房间想了很久,想双方父母的极致反对、社会给予的偏见、成绩的差异…
可思来想去,所求不过一个他。
在我并不精彩的十六岁,最灿烂夺目的颜色便是他。
手上沉甸甸的书信重量无比鲜明地告诉我:一直坦荡洒脱的他因为我开始变得优柔寡断、瞻前顾后。
在我们上学必经的道路两侧,成百上千颗榕树紧密排列。
放假结束后的周一清晨,他照常站在“梧桐路”的路牌前等我一起上学。
我见他头顶落了片泛黄的梧桐叶,上前帮他拿掉,顺便吻开了他唇上映射着、正冉冉升起的朝阳。
原来这就是太阳的味道,真甜,我喜欢。
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所以我用十年来写个“爱”字,一遍又一遍,遍遍入木三分。
但我现在写不下去了,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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