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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怪不得他背上一大片乌青,本以为是他自己撞的,现在全解开了。

“那男人你看见脸了吗?”

“天太黑,我光紧张害怕了,没注意。”女人说完突然想起来什么,“对了,他走的时候光着一只脚,我看到他踩了石头还是什么,抱着脚蹦了两下……”

那只鞋肯定还在现场!物证!

付鹏程立马带着人去搜了臭水坑,天渐渐热了,那水坑的味儿就别提了,不过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在水坑里扒拉了大半天终于找到了那只皮鞋,米国原产地,我国根本没有!

又是一阵连夜突击,老鹰终于招了。人是他踹进水坑的,也是他脚踩着把人活活憋死的,可这根本不怨他,都是吴家兴太过贪婪,竟然跟他要二十万,他老板才给他两万美金做活动经费,他怎么可能给他那么多钱。吴家兴还威胁他不给就跟警察实话实说,他气急了就忘了自己在干什么,等反应过来人已经没气了。天知道他就是想教训他懂事一点。至于扔钱包那不是正好手里有这么个东西可以嫁祸吗?就算不能成功也能拖闫冬几天,到时候交不了货正好赔他钱,他准备拿完钱就走。

说完了还他强调一句,闫冬这是他自己私心干的,可其他一切都是受老板指使,他就是个干活儿的。

又一个干活儿的。

宋时风听了结果就在想,果然什么锅配什么盖儿,什么老板带什么货,可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们,都坏的流脓了。

“人能判吗?”他问。

“肯定。”付鹏程肯定的点头。

“外国人也行?”

“他就是天上人也给他办了!”

“他背后的那家杂志?”

“我们的人已经出发了。”

宋时风竖起大拇指。在我泱泱大花国还敢作乱,看你这回怎么蹦跶!

不过他还有更关心的问题,“还有我的事你别忘了,明天我就要见报,我的名声都快毁没了,你们得给我正名。”

付鹏程看他一眼略显为难的说,“我们可以给你出证明,但登报得结案之后才行。答应你的肯定办,现在毕竟案子还没完结。你也知道,有些事民间办得,我们办不得,你们可以玩花样,我们得按流程来。”

本来这种情况他们也是不出什么清白证明的,毕竟你捅人是事实,虽然是被陷害,但伤了就是伤了,不起诉你就是了。可因为这个事涉及一家公司兴衰,又因为宋时风的各种配合,当然还因为现在国人对外国人外国事的过分崇拜,警局经过考量最终还是决定给他开这个证明,然后他要怎么做就不管了。当然也是默许了他会玩儿点花样,也算是给大家一个警醒,给那些戴眼镜看外国什么都好的降降温。

“行,明白了。”宋时风不知道更高一层面的在考虑什么,但能搭东风他肯定不能放过,当场让他们给出了证明,盖了大红章。然后拿着东西就扫描给了人民报社,你们不能登报,我自己登!

宋时风怎么也算个新兴时尚圈名人,他的事报社自然愿意登,尤其是这种带着传奇色彩的报道,是的,他给的可不光是清白证明,还让手底下的编辑写了事件经过,那叫个曲折离奇,跟小说似的,可看性特别强。就是最后把结论写得略模糊,背后主使人也一笔带过留了个尾巴。

第二天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版头条就是宋时风,一时间大家叹息的有,愤愤的有,更多的在想多大的仇啊坑人都要害人命了。这年轻人不容易。

就在这时,通过邮政寄出去的黑料折页终于到了广大读者手中,这时候大街上还没有发烂的广告,目光所及的地方可看的文字故事并不多,所以在有免费的折页故事看的情况下,所有人饶有兴趣的想看一眼上面到底写着什么。

折页第一页就用黑色带骷髅头的标志显示出一个极具冲击性的标题:《OWA》杂志,人血馒头好吃吗?

好家伙,一句话就把大家给看毛楞了,什么人血馒头?

人们忍不住往下看,开头就是桃色新闻,可越到后面越不对,尤其是看到他们对樱花国神社的态度,对弯弯的态度,顿时气得牙根儿都痒,什么玩意儿啊,挣着他们的钱资助他们国家分裂,跟他们的敌人卿卿我我,合着就拿他们当傻子耍呢?

买时尚杂志的都是什么人啊,热血青年呀,不管平时如何意见不合各有想法,可只要涉及到国家主权尊严,这帮可爱的青年顿时奇迹般的拧成一股绳,变身喷火巨龙到处放炮,要不是那会儿还没网他们能直接把对方网站喷瘫痪!

就算现在没网这帮人也拿着折页四处宣传,一个人影响一批人真不是说假的,抵制《OWA》杂志成了大家不约而同的动作。

而这折页还真让国安同志看到了……

听到反馈宋时风心情大好,就等着过几天杂志发行看效果,不过现在他还忙着给自己恢复名誉,这事可不是光登一则声明就能了的。

登报的同时,他就让人把这段时间采购的图书装车,带着记者满山沟里送图书,哪儿穷往哪儿送,哪儿偏往哪儿走,每送完一个偏僻小学中学被大家隆重相送夹道欢迎的场景简直不要更高光。

宋时风承认自己不是纯粹的好人,他虚荣爱现要强还脸皮厚,他承认自己在利用这些学生老师的感激,这里每一张笑脸都会成为他提高自己声名的利器,可是他半点都不心虚。他钱出了,力出了,带给了他们没钱购买的知识眼界,而他就取那么一点点的好处,怎么也算等价交换,他不心虚。

不过他也就跟着跑了一天,其他直接甩手公司员工,只要把杂志大名带着就行,反正他是说什么也不跟了。

可就这一天已经把他给累屁了,那山路难走的车根本上不去,得一趟趟的背,天知道他多少年没干过这种体力活了,简直要人老命。背书的时候他都后悔了,干嘛挑这么破的地儿来啊,随便找个乡镇一送不就行了?反正都是做好事在哪儿做不一样?

好不容易把书背到学校,他特意穿的白色亚麻衫汗一层土一层的早没了颜色,精心打理的头发也没了样子,最要命的是他穿了双皮鞋,路走长了那叫个累,整个人都想躺地上,再也不干这卖力气的活儿。

可当那些孩子老师看到他们和他们带来的书激动的满眼都是光,脸色迸发出的不可形容的喜悦时又让莫名自豪无比,就是觉得这书再背两趟似乎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