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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节

必寻读书人,那鸡爪似的手没四两力;要欺负也不必对读书人,老虎吃鸡

不是山中王。读书人性缓,要急急不了他,心又大,要气气不着,要让读

书人死,其实很简单,给他些樟脑丸,因为他们是书虫。

说了许多好读书的坏处,当然坏处还多,譬如好读书不是好丈夫,好

读书没有好人缘,好读书性情古怪。但是,能好读书必有读书的好,譬如

能识天地之大,能晓人生之难,有自知之明,有预料之先,不为苦而悲,

不受宠而欢,寂寞时不寂寞,孤单时不孤单,所以绝权欲,弃浮华,潇洒

达观,于嚣烦尘世而自尊自重自强自立不卑不畏不俗不谄。说到这儿,有

人在骂:瞧,这就是读书人的酸劲了,为什么不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

书高“呢?真是阿Q精神喽!这骂得好,能骂出个阿Q,来,便证明你在读

书了,不读书怎么会知道鲁迅先生曾写过个阿Q呢?!因此还是好读书者

好。

怀念金铮

金铮有个习惯,常常会半夜三更给你打电话,这曾经令我很恼火,我在电话里

说他:你又在喝酒了?但金铮去世后,我总觉得他没有死,说不定哪个半夜就会打

来电话的。然而,我们再也收不到这样的电话了,甚至生活中也难见到那么可爱的

喝酒,那样让你又恨又爱的朋友了。

金铮是在北京去世的,而调在北京的时间又特别短,我当时想,西安一直是成

文人而不养文人的地方,许多人到了北京都成了气候,但金铮却宜于在西安。他是

豪人爽人,喜欢自在,北京官宦深如海,他一生最大的失策是不该由边沿移向中心

的。

我认识金铮的时候,是一次会上,那天我和路遥在一起,我穿了一件大红T恤衫,

路遥穿了一件深黑的T恤衫,金铮则一头如雪的白发,我们三人都跑到会场外吸烟,

金铮就左右搂了我们说:颜色多好!要摄影师拍照。现在,这张照片我保留着,每

每看到三人者两人已逝,不禁有免死狐悲之感。那次会后,我们没有在会上用餐,

金铮一定要请我和路遥喝酒,我因病只是象征性碰杯,路遥也喝得少,他却是一杯

接一杯,很快就有些醉了。他不喝酒的时候样子很威风,一醉就十分可爱,说某某

的是,也说某某的非,爱憎分明,毫不忌讳,又直恨我心善,太软弱,接着拍着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