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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张景霄把梅若白带去了一个当铺,买下了一个旧手表,并让梅若白带上去看看。

“你让我来这里,就为买一个表啊?”梅若白有点苦笑不得。

“今天中午回来的时候路过这里,看到一个姑娘想当这个表,但因为是外国的牌子怕被外国人追究,所以当铺老板并不敢收。但这个姑娘急用钱,老板就答应她,三日内若是有买家来买走且不要购买证明,就给她钱。”张景霄说“所以我就带你来了,若是新表你带着会引人猜测,但是这二手的就刚刚好。”

梅若白突然觉得他有点幼稚,但是既然人家都送自己手表,还是为了助人为乐,还是收下这份好意吧。

两个人买完东西就回去了,林立和何故佳的婚礼就定在六月二十四,是一个适合结婚的日子。

现在距离六月二十四还有五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对何故佳进行观察,而且据何疏远所说他妹妹会在明天跟栗原山祁去买结婚要用的手捧花,而林立需要处理事情,所以张景霄和梅若白可以去陪两个姑娘去买。

顺便路上张景霄和梅若白可以尝试一下能不能套出点什么,甚至以此来看看路上有没有人跟踪之类的。

原本倒也没有什么事情,只是第二天四个人碰头的时候发生了一个小惊喜,何故佳跟梅若白竟然认识。

这件事其实说也话长,何故佳在北平的时候被一个相亲的男人绑架过,当时是梅若白救得她,后来她待在过戏班子里一段时间。

当时她一直都说喜欢梅若白,甚至为了梅若白还在戏院里做些脏活累活,虽然梅若白也知道她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千金,喜欢自己也不过是对自己的感恩之情不知道怎么报答,完全仰慕那个救她的‘白马王子’而已。

后来她被她的哥哥给接走了,当时也没有碰见梅若白;而她在北平都是用的化名,梅若白自然在没见之前自然就不知道是她。

今日重新见面,自然是很惊喜的。

“我怎么没有听你跟我说过这件事啊?若不是今天凑巧碰见我还不知道嘞。”张景霄说话有些酸溜溜得。

“这件事只是一个小插曲罢了,你也知道有些戏迷甚至从大老远的地方赶到北平来听我唱戏,所以当时我就没太在意。”梅若白解释。

“我也没有想到原来若白哥哥也来参加我的婚礼,我真的好开心。虽然我已经有了未婚夫,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若白哥哥。”何故佳说。

“这可不兴说啊,都是要结婚的人了,还成天把喜欢谁挂嘴边,小姑娘家家的做人要矜持一些。”张景霄纠正她。

虽然是何家的小姐,张景霄觉得也太不讲究脸面,且不说现在讲究自主恋爱不能包办婚姻。就现在她已有未婚夫还说自己喜欢他人自己就不喜欢。

“何小姐,我说过很多遍了,你只是仰慕所谓的救命恩人而已,并不是喜欢我。况且你现在已经有了未婚夫,还请自重。”梅若白脸色也有点难看。

“好吧,我错了。”何故佳也意识到自己说话有点问题,连忙道歉。

这一路上何故佳都在跟他们两个说,自从从北平回来以后自己就非常不喜欢被哥哥管着,他哥哥总想着让她去军队工作,帮他们做些简单又不危险的工作。

但是自己不想去,她觉得里面都是一群大老爷们,要是像先前那个相亲对象一样绑架她可就不好了。

而且自己想去唱歌,她看见过一次长沙有名的红角在唱歌,她羡慕那种有许多人喜欢,把她捧在天上的感觉。尤其是当她有幸跟人家能一起聊天的时候,她被夸声音很好听,适合唱歌。

她的人生第一次知道她们那种唱歌的职业叫明星,国外有些明星甚至可以演电影。她就萌生出了想去当明星唱歌演电影的想法。

可惜现在的中华民国拍的电影少之又少,就算真的拍了也不一定会找她。而唱歌就更不用说了,有相当多的人都觉得这个圈子里的姑娘是交际媛。

她哥越是不让她去唱歌,她就越要去唱,为此还闹离家出走;栗原山祁就是这么认识的,山祁收留她,还劝她不要跟家里人怄气早点回家。

在跟哥哥闹僵的第三十八天,她终于回去了;没有别的原因,因为她离家出走时带出来的钱都花光了,而她唱歌赚的那些根本就不够她花。

后来她哥哥就给她介绍了现在的未婚夫林立,原本她是坚决拒绝的;但是后来,林立单独找她谈过,绝对不会影响自己的日常生活,并且会支持她去唱歌,并且保证他不会对她做什么。她这才答应跟人家结婚。

张景霄和梅若白都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林立要提这种要求,自己未来的妻子真去唱歌可不下什么好名声,而他看上去也不像是喜欢何故佳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