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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像拜伦那样完美的人

两位年轻绅士,你们的礼貌哪里去了?说实在的,要想成为一个地道的惹人厌恶的人,得有相当高的天分呢。”没有人见过司各特在大庭广众之中为别人的罪过发过火,他可以重复福斯塔夫的那句话:“我的好兄弟,这都是些尘世上的人,尘世上的人呀!”没有人听见过他对别人的缺点做恶意的嘲讽。如果一场激烈的争论可能发展成人身攻击,他就尽力使争论的双方一笑而捐弃前嫌。他说:“忿忿然的情绪哪怕只是一闪而过,我也会责备自己,所以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尽管我有许多缺点,其中却未必包括脾气暴戾。”宗教在苏格兰历来是争端的因由,所以司各特很讨厌宗教狂热,因为宗教狂热把宗教信仰变成“必须对政治和世俗事务持某种态度的理由和借口。宗教狂热只会作恶,破坏家庭,唆使子女反对父母,教导所有的人一面颂扬上帝,一面却用一种在我看来是新的方式投入魔鬼的怀抱。”

他厌恶宗教、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极端言行,因为支配他自己的感情的是理性,而不是冲动;由于同样的原因,他更善于帮助别人,而不是安慰他们。他自己能够承受种种不幸,所以不会对那些遭到不幸而垂头丧气的人说几句宽心话。他生性乐观,这种乐观精神使他能应付最大的悲痛,度过最阴暗的时刻,而想象力和非凡的记忆力使他不会长久沉湎于忧郁和悲观之中。司各特生活在他自己想象力的正常世界中,这种想象力给他带来了幸福,也使他的读者交了好运。司各特的另一个常用的支柱是记忆力,而且是出类拔萃的记忆力。他在54岁时说,只要给他读出第一行字,他就能一字不差地复述15岁以后写的任何一封信。他在同拜伦谈话时,背诵了柯勒律治的《克丽司脱倍》,虽然这部长诗他只是听别人读过一次。华兹华斯的许多诗篇他是过目成诵。被他用作长篇小说各章题词的许多诗句是他青年时代就能背诵的。在人类历史上,他或许是兼有非凡的记忆力和丰富的想象力的惟一例子。

最能说明司各特对人的真实态度的是他的长篇小说。司各特作为一个作家,他的奇特之处在于他的世界观虽然是浪漫主义的,然而他的小说的主要成就却并不是带浪漫色彩的骑士形象,而是毫无浪漫主义情调的普通人的真实性格。司各特对莫里特抱怨说:“我老是写不好那些真正的英雄形象,可是我对边区形形色色的居民、海盗、山里的土匪和罗宾汉式的其他好汉却有一种偏爱。”而他写得最成功的要算是乞丐、城市法官、仆役和牧羊人的形象。司各特既是浪漫主义作家,又是现实主义作家,他的这种两重性反映在作为一个人的司各特同巴克柳公爵和汤姆·帕迪的友谊中,又通过他一身兼为地主、阿博茨福德的主人,以及爱丁堡公职人员而得到反映。

这种两重性表现在他写作和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威弗利》的有关情节中。我们知道,他着手写这部小说是几年以前,后来听了厄斯金的劝告,中断了写作。一两年后,司各特打算再度提笔(约翰·巴兰坦的1809—1810年出版目录里有这部小说),不过后来又搁下了,因为詹姆斯·巴兰坦认为开头的几章写得枯燥乏味。又过了五年,作者已经记不得这部手稿被塞到哪里去了,一个偶然的机会使他在放渔具的旧箱子里发现了这部手稿。他把厄斯金和巴兰坦的规劝抛在一边,提笔写了起来,而且在三个星期里写完了最后两卷,虽然他一直忙于自己的主要事务,包括法庭的差事在内。他说:“干这件事使我得到极大的愉快。”

这种愉快看来有很大的吸引力,因为在紧靠城堡街的乔治大街上住着一个学法律的年轻人,他从窗口看到司各特每天在书房里奋笔疾书直到深夜,而一摞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不断增高。巴兰坦把这部小说拿给康斯特布尔看了,康斯特布尔愿意出7000英镑买下版权。司各特认为,如果这部小说失败了,那么这笔钱数就太大了;而如果小说成功,这笔钱又太少了。康斯特布尔后来出版了这部小说,商定同匿名的作者平分利润。

康斯特布尔很快就猜到《威弗利》的作者究竟是谁,逐渐知道了内情;可是司各特没有对人说过这部小说是他写的,除了妻子和厄斯金、莫里特这几个知交之外,这本书博得了一片赞扬声,于是爱丁堡的那些好说大话的人都装模作样的表示自己知道作者是谁。他们把这本书算在弗朗西斯·杰弗里、威廉·厄斯金、亨利·麦肯齐、詹姆斯·博斯韦尔、司各特的弟弟汤姆,还有其他许多人名下。

有趣的是,不为人知的作者所获得的荣誉,究其根源却来自他写得最不成功的一部作品,不过,由于这部作品出现了历史上最著名的一个扉页——“《威弗利》作者著”。有了《威弗利》,19世纪文学中才出现了我们所说的长篇小说;《威弗利》和司各特以后写的作品把各文明国家的文学领上了一条新路。塞万提斯扼杀了长篇小说,而司各特又使它起死回生。他们两个人都在小说界进行了一场革命,而这话对其他任何一位作家都未必适用。17世纪初被塞万提斯用嘲讽从生活中赶走了的东西,200年后又多亏司各特而得以再生,但是经过了相当彻底的修正:

他在自己的画卷上绘出了活生生的人物,用可以与莎士比亚媲美的那种同情心和满腔热忱来表现他们。然而,《威弗利》既给作者带来了声誉,又给造成了损害。“威弗利作者”的名声使许多人正是从这本书开始认识司各特,结果又往往只以这本书为限。只消读一读开头几章,就足以使人不想再读同一作者的其他作品了。

除了几个朋友之外,司各特对所有的人都暗示或者直截了当地宣称《威弗利》不是他写的。在以后出版的小说中,他也一直严守秘密,只是后来迫于形势,才不得不公开承认。连对艾伯科恩夫人和乔安娜·贝莉,他也没有泄露秘密;孩子们也不知道,虽然他们看来有所觉察。尽管拜伦、谢立丹、摄政王和玛丽亚·埃奇华斯对他施加压力,他也没有承认这部小说出自他的手笔。在聚会中谈到这件事时,司各特常常拿它开玩笑,他一本正经地向在场的人说明,基于种种理由,匿名作者的这些小说不可能出自一人之手,而且每部小说都清楚地表明,作者不是司各特,而是另外某个人或者某些人。

不过,认识他的人大都认为这些作品的构思只可能是司各特的,因为他向他们讲述过的某些情节后来都在这些小说中出现了;而且司各特是那种“怎样说就怎样写”的人,所以句子结构本身就暴露了他的秘密。他那敏锐的洞察力早已见到了这一点,可是他仍旧坚持自己的说法。他说:“我们用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的那些理由同我们行为的真实动机往往相去甚远。”但我们不妨仔细玩味一下他的解释,我们会在其中突然发现主要的、真实的东西。

斯威夫特是一个秉性独特的人,他在自己难以数计的作品中,只承认其中的一部是自己的著作;司各特也认为,写小说可能被视为有失高等法院秘书的身份。他掩盖了自己的名字,也就摆脱了个人责任感的重负,比起署名来,可以写得更不受拘束,更经常;而且这样一来,他就可以省去同那些不知分寸,纠缠不休的人讨论自己作品的麻烦。再者,写小说的念头可能是一个失败的念头,而他又并不打算损害自己作为诗人的盛名。如果相反,小说获得了成功,那么作者匿名就会引起公众的好奇心理,从而增加小说的销路。还有一个解释,而且是主要的解释——他引用了夏洛克的一句话:“我喜欢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