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军进京前,我被送去安抚作乱的藩王。
谁知藩王竟是当年伺候我的马夫。
他不紧不慢地脱掉我的鞋子,「当年哪只脚踩过本王的背?」
我视死如归地开口:「两只脚。」
「哦……」沈席玉将我的足子把在手里,细细摩挲,「柔若无骨,你说,捏碎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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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太尉千金。
生不逢时。
娇生惯养了许多年,眼看到了出嫁的年纪,天下大乱。
十八路藩王一个塞一个凶猛,对王都虎视眈眈。
其中最猛的,便是燕王沈席玉。
藩王中的后起之秀,一月之间,连下数十城。
如今,燕军已经在王都十里之外安营扎寨了。
沈席玉原本就是个一穷二白的破落户,逃荒路上差点饿死。
老燕王收留他,给了口饭吃,并招他入赘。
没几年,沈席玉斩了人家,坐上藩王之位,摇身一变成了矜冷清贵的新任燕王。
要多讲理有多讲理,说是书香世家出来的贵公子也有人信。
只有王都的大官知道,沈席玉送来谈判的人,要多蛮横有多蛮横。
是个披着华丽皮囊的强盗。
盛夏时节,炙热的暑气驱不散我心底的寒。
一刻钟前,父亲下朝回来,端着茶坐了半日光景,一句话不说,气叹个不停。
我母亲差点哭断气,
「我的妧妧身娇体弱,吹个风都要生病,怎么能送去王都之外,给他当妾!」
我爹云缭雾绕,愁容满面,「夫人,燕王没说让妧妧做妾……」
「呸!你当我不知道他家中早有妻室?」母亲扯着嗓子,大有不想活命的架势,「燕王燕王!说得好听,他就是咱家出去的马夫?要不是你当初心狠,那样对他,他能恨上咱们?」
我家当年,对待沈席玉,的确算不上好。
叫人家当牛做马,受尽折辱。
沈席玉还做过人凳,下雨天跪在地上,被我沾满泥泞的绣鞋踏着上车。
如今他富贵发达了,我吓得小脸煞白,哆哆嗦嗦一句话说不出来。
我爹胡子一吹,两眼一瞪,「他不惦记妧妧我能打他!」
是,他也惦记过我……
我拒绝了……
罪加一等。
「我不管!妧妧不嫁!」母亲嘶吼道。
我爹两袖一摆,气呼呼冷笑,「行,不嫁!燕王打进来,咱们一起死!」
从谈判到现在,半个月,沈席玉已经辞了八次王都送去的婚贴。
不是嫌李家小姐娇气,就是嫌王家小姐病痨。
皇帝灵机一动,连夜修书送往沈席玉军营,「宋家小姐可否?」
宋妧,也就是我。
比李家小姐更娇气,比王家小姐更病痨。
沈席玉二话没说,派使臣回了句:「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