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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秋雨夜,高斋闻雁来。

韦应物的这首《闻雁》在我初中时还是必背篇目,当年中考语文卷子上,古诗文默写的第三题就是这个。

我语文成绩很好,所以不会默错。

头一回见到“裴雁来”这三个字,是高一宿舍登记。

我林小山的名字就排在姓裴的上面两位,偏偏中间夹了个叫耿一直的兄弟,像是银河似的把我和他隔在了两个寝室。

说实话,最开始,我被他的名字吸引过。

雁来,雁来。我曾经想过如果我爱上一个姑娘,她一定会有这样好听的一个名字。

可这位“雁来”显然是个男人。

被某种中二的罗曼蒂克主义力量所驱使,我不得不开始好奇有关这个人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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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刚入学那天温度很高。

我收拾好宿舍,准备打水洗澡,在走廊上和耿一直擦肩而过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和这人有点渊源。

耿一直怀里抱着个盆,两步三回头地盯着我看了几秒,随即露出惊愕的神情:“等等,你是秃子哥?”

我几乎同时认出他。

人没怎么变,但黑了,高了,也壮了。我听到这许久都没人叫过的外号,眉头一皱。

耿一直是个二百五,小时候这样,大了也没变。他把盆一摔,扑过来抱住我:“哎呦我靠,多少年没见了啊?咱俩怎么这么有缘!我就在这间住,你哪儿?”

我喘不过气,肉贴肉在这个天气不会让人愉快,伸手推开。

“你隔壁。”

耿一直曾用名耿直,和我的渊源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他做过我的邻居。

那个夏天又潮又热,我头皮上长了汗疱疹,怕感染,自己剃了光头。某天下午他被一群大孩子欺负,碰巧被我看见。

虽然从面相上看不出来,但我确实常有头昏脑热、热血上头的时候,凑巧路见不平,于是出手相助。打那以后,这小子见我就喊秃子哥,虽然我比他还小几个月。

没多久,他爸就娶了富婆,搬到了景区边上那套带院的大别墅。离别的时刻没什么特别,就像是生命中无数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挥挥手就走出了各自世界。

我是悲观主义者,心里虽然也有触动,但一旦接受人就是要不断说再见的社会规则,就没什么值得难过的了。

更何况玩伴,玩伴,本来就是玩儿完就得散。

耿一直透着股傻劲,这点从小到大都没变。所以久别重逢,相处起来也不觉得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