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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变得快活起来。中午吃饭的时候,由于怕被我爸爸看见,我不能去食堂,于北蓓也不便在食堂公然露面。于是我和她单独留在屋里,等他们吃完饭再给我们打回来一份。

我和她已经很熟了,呆只剩我们俩在阴森森的大房间里时,我还是像一个被人关了开关,没词儿了,只是沉默地抽烟。“你在家是个好孩子吧?”她把脸凑上来盯着我问,一口烟喷到我脸上。“根本不是。”我挥手赶散烟,又向她脸上吐了口烟。“我是我们家挨打次数最多的。”

她在烟雾中睁着眼睛笑,鼓足腮帮子用一个手指敲腮帮子侧,吐出一连串的小烟圈,“真看不出你像坏孩子。”

她一张嘴说话,烟就全吐了出来,她又吸足了一口,全神贯注地制造烟圈。我真想用两指使劲一捏她圆鼓鼓的腮帮子,来个一气尽吹的效果,想得心直痒痒,就是不敢真伸手去干。

“其实我坏着呢,只不过看着老实。”我对她解释,“学校老师也都刚见我挺喜欢,后来没一个不讨厌我的。”

“你会吐大烟圈么?”她忽然过来,扒着我肩膀,一嘴烟气地问。“不会。”我说,吐了一个,果然不成形。

“我会。”她说,在我耳边接连吐了几口烟,但无一成功。

“前两天我还吐出一个特大的呢。”她说,很有耐心地坚持吐。她嫌这儿靠近窗户有风,坐在墙角的藤沙发上面朝墙吐。我问她上学呢还是已经工作了。她回头告诉我她早就工作了,初中毕业后去郊区一个果园农场当农工,每个月挣十六块钱工资。“我现在是学徒,出师后就能挣三十多块钱了。”她补充说。“那你够富裕的。”我表示对她已经挣工资的羡慕。

接着我问她老在外边“飘”,她爸爸不生气么?每天和男的混在一起。“他都气死了,可又没办法。”于北蓓笑着说,“好几次都说不认我这女儿。”“打过你么?”“怎么不打?捆起来打。”于北蓓做了个手脚被束缚的样子。我抓紧时间教育他,“其实你没必要每天不回家,在男的这儿住。我们都挺坏的,万一哪天真出了事多不好……”

“他想打我,可找不着,一打我就跑。”于北蓓听清了我的话,好笑地望着我“会出什么事?我早出事了,还等到你们这儿再出事?”她不屑地瞟了我一眼,把烟蒂扔到地板上用脚碾灭,抬头又白了我一眼。

我惭愧地低下头。她忽然怒容满面。吃饭的时候,她对我很冷淡,不停地和别人说笑,玩笑开得比昨天晚上更加露骨,使得一屋人兴奋异常,开心的哄笑声几乎掀翻屋顶。她上气不接下气地笑,一边用筷子把菜盘里的肥肉挑捺出来,扔进我盘里,我把那些肥肉又一片片夹到桌上,很快便堆起了白花花、油汪汪的一坨。

下午,我们没烟了,大家掏兜凑够了一包烟钱差我去买,那些钱只够买一包“光荣”或是“海河”的。于北蓓拿过自己的军用挎包,摸出一张红色的五元钱让我买两包好的。

在院门口,我碰见了许逊的妈妈,这使我很懊恼。这女人在院里正直得出了名。对待我们这些孩子就像美国南方的好基督徒对待黑人,经常把我们叫住,当众训斥一顿。虽然她儿子和我们一样坏,可这并不妨碍她的正直。我敢断定她十有八九会把上学时间在院里看见我这件事告诉我父亲,从中不难得出我逃学的结论。

这个娘们大概一辈子没吃过亏。

我买烟回来,他们正在屋里鬼鬼祟祟地商议什么,一见我推门进来,于北蓓忽然大叫一声,笑着向我扑过来,没等我闹清怎么回事,她已经一把搂住了我,在我的右脸蛋上结结实实亲了一口。

大家忽拉围上来,看着我的右脸笑说:“不行,没有印儿。”

这时我才发现于北蓓手里拿着一管口红,她本来准备涂得厚厚的,给我脸上盖个清楚的章,正涂了一半,我便回来了,破坏了他们的计划,这是高晋的主意。

实际上,这一戳记已经毫厘不爽地深刻地印在我脸上。

在其后的一周内,她的双唇相当真实地留在我的脸颊上,我感觉我的右脸被她那一吻感染了,肿得很高,沉甸甸的颇具份量。这是猝不及防的有力一击。那天下午我一直晕乎乎的,思维混乱,语无伦次。但就在那种情形下,我仍小心翼翼地保持着分寸,不使别人看出我心情的激动,如同一个醉酒的人更坚定地提醒自己保持理智。我以一种超乎众人之上的无耻劲头议论这一吻,似乎每天都有一个姑娘吻我,而我对此早就习以为常。他们仍旧嘲笑我,说我看于北蓓的眼睛都直了,说我爱上她了。于北蓓也走上前盯着我的眼睛问是么?

我用力推开了她,她揉着胸说我把她搡疼了。在别人的耸勇下,她再次上前要亲我一口,我打着她的胳膊把她别转过身去,抓住她另一只挥舞挣扎的手,将她两臂反剪在身后,迫使其弯腰低头,快乐地尖声大笑,直到她疼得龀牙咧嘴都快急了才松开她。她怒不可遏地冲上来要抽我,在别人的劝阻下才没有真动手,揉着疼痛的胳膊恨骂不休,别人也都说我开玩笑犬没轻重。后来她又转怒为喜,去亲许逊和汪若海,我坐在一边抽着烟看着他们调笑,心中充满耻辱和羞愤。

那天晚上,我对父亲的盘诘表现得相当无礼,他一开口我便坦率地承认了今天没去上课。这似乎使他失望,他大概期待我对此进行一番花言巧语的狡辩,他便可以痛快淋淳地揭露我,从而增强震慑效用。

在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件之后,我他妈才不关心逃学会有什么后果呢!“我已经承认了,你打我一顿得了。”我不耐烦地对他说。

我对那次皮肉之苦毫无印象,只记得夜里醒来,很久不能入睡,满怀对那一吻的甜蜜回忆和对于北蓓的深深着恋。

第二天,我还是老老实到学校去了。这是我的一个习性;当受到压力时我本能地选择妥协和顺从,宁肯采取阳奉阴违的手段也不挺身站出来说不!因我为从没被人说服过。所以也懒得去寻求别人的理解。人都是顽固不化和自以为是的,相安无事的惟一办法就是欺骗。

如果说过去我对上学只是厌倦,现在则完全是厌恶了。老师充满信心灌输给我们的知识是那么肤浅和空洞,好像在我们的一生中真有多重要的作用似的。我觉得这个课堂完全不适合我,连坐在这儿听讲的姿态都显得那么幼稚。

我在课堂里无聊地坐了一上午,认为已经给了教师和家长足够的面子,中午一放学,我便偷偷背着书包溜走了,路过那栋灰楼时,我只稍稍想了一下那个令我神魂颠倒的照片中的姑娘。

我在王府井南口找到了他们,他们在“中国照相馆”门前的树荫下的护路栏杆上坐成一排,一边吃雪糕一边盯着过路的姑娘。那时王府井南口的路边天天麇集着一伙伙穿军衣的年轻人,成群结伙地追逐少女,或是干脆无所事事地呆着,互相结交,一些严重的集体斗殴事件也时常发生在那里。

到那儿去的年轻人,不论男女,清一色地穿着军装。那时军装的时髦和富有身份感是如今任何一种名牌的时装所不可比拟的。也只有军装在人民普遍穿着蓝色咔叽布或棉布制服的年代显出了面料的颜色的多样化。国家曾为首批授予军衔的将校军官制作了褐黄、米黄、雪白和湖绿的咔叽布、柞蚕丝以及马裤呢、黄呢子的夏冬军服,还有上等牛皮缝制的又瘦又尖的高腰皮靴。这些都是值得炫耀的。使我惊奇的是这些带垫肩的威风凛凛的军装穿在那些少年身上是那么合体,想来当时军官们的身材都很矮小。这些穿着陆海空三军五花八门的旧军制服的男女少年们在十多年前黯淡的街头十分醒目,个个自我感觉良好,彼此怀有敬意,就像现在电影圈为自己人隆重奖时明星们华服盛妆聚集在一起一样。于北蓓和他们在一起,同时在一起的还有另一伙人,她和两伙人都很熟识,那伙人也带着两个女的,大家浊杂在一起说话。

她看到我很友好的笑,全然没有昨日不快的阴影。我也对她笑,我们像老朋友一样聊天。

一个很水灵的单身小姑娘从我们面前经过,大家像看驶过去的“红旗”车一样盯着她看。高洋和那伙人中最漂亮的一个男孩,追上去一左一右跟着她嬉皮笑脸地和她搭讪。

小姑娘只是低头加快脚步走了,一声不吭。他们跟她走到新华书店大楼门前便扫兴地回来了。

片刻,小姑娘又从原路回来了,犹犹豫豫似乎有点不再敢经过这里。我们大家看着她笑,高晋对于北蓓说:“你去跟她搭话。”于北蓓跳下栏杆就向姑娘走去,在不远处截住她和她说什么,笑着回头看我们。小姑娘脸红了,看了我们一眼又胆怯地缩回目光。我想他一定会过马路从衔对面走掉,可她始终站着不动。过了一会儿,她羞答答地跟着于北蓓向我们走了过来。

“发给你吧,你们俩聊聊。”于北蓓笑着对我说,把我从栏杆上推下来。我实在很喜欢小姑娘的娇羞动人的神态,看年龄她比我还小,正是我在学校常常倾慕的校宣传队跳舞的那型女孩儿。我问她是哪儿的,她说是少年宫合唱团的,又问她的名字,来王府井买什么东西。她羞得满脸泛红,眼神一个劲躲闪,却始终面带笑容。在她面前,我觉得自己很老练,可再往下就没词儿了,不知该说什么,只是看着她傻笑。

她倒很快镇定下来,不再害羞。另一伙中的一个胖乎乎的男孩口齿流利地跟她攀谈起来,两句话就说得她开心地笑起来。我们一点没注意街上的情况变化,等发现刚才还仨五成群遍布街头的穿军装的男女少年忽然都不见了时,一个民警已经带着七八个工人民兵把我们围住了。

我们被带“儿童电影院”,那儿是民兵小分队的据点。他们简单搜查了我们的身上,然后让我们解下鞋带和裤腰带,由两个民兵把我们解往“东风市场派出所。”

我们提着裤子趿着鞋,像一队俘虏被着穿过熙熙攘攘的王府井大街,很多成年人驻步好奇地看我们。于北蓓虽然也提着裤子、趿着鞋模样狼狈不堪,但神态象我们一样坚强,不屈不挠,那个小姑娘则一路哭哭啼啼,万分委屈,辫子不知何时都散开了。我真觉得她给我们这一行人丢份儿,很想回头喝斥她。在派出所的四合院里,我们被关进了三间通厦的北房里,一个个被命令在地下蹲着面朝墙,不许说话。

屋里已经绕墙一遭蹲满了少男少女,刚才街上神气直足的那一伙人大部分都到齐了。

民兵们还在不断往屋里解人,墙边已经蹲不下了,新到的便在地当间一排排蹲下。再后来的就胡乱找个地方蹲下,面朝四面八方的都有。有的人蹲累了便悄悄交替挪动双脚,把双手放到膝上撑住头。我们低着头互相瞅着悄悄笑。

有人放了一个屁,屋里响起一片低低的笑声。不少人抬起脑袋东张西望,受到看管民警的喝斥,像割倒的麦子纷纷低下去。就在这时,米兰和另一个姑娘被带了进来。我听到门口的一个女民警恶声恶气地骂:

“臭德性,还涂口红呢!”

我回头,正看到米兰在我身后蹲下,女民警显然骂的是她,我看到她红着脸在笑,而她的嘴唇确实红艳欲滴。

她比照片上要高大,后来当我们都站起来时证实了我这种感觉:丰满,更加红润,发育得像个白种女人,这使她看上去比我看的照片里的她自己要大得多。

后来,我再三端详她后,为她找到了一个恰当的比喻:她给人的感受犹如西餐中的奶油、蕃茄汁掺在一起做成的那道浓汤的滋味。实在的,她可能不比照片上的那个形象更具纯粹意义上的美感更令人陶醉和遐想。有一瞬间我也怀疑她们仅是相象。但我看她的第二眼,这个活生生的、或者不妨说是热腾腾的艳丽形象便彻底笼罩了我,犹如阳光使万物呈现色彩。

她的眼珠像两颗轻盈的葡萄在眼波中浮起,这使她随便看人一眼都是一种颇感兴趣的凝视和有所倾心的关注。

她在微笑,是朝蹲在另一边偷向她递眼色的于北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