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马洪路:《远古之旅》,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 年版,第241 页。
原始社会多神崇拜的观念,也反映了自然崇拜的广泛性,对各种神灵的祭祀,祈求、膜拜,是人们对自然神灵的思想寄托。费尔巴哈说:"宗教的前提,是意志与能力之间,愿望与获得之间,目的与结果之间,想象与实际之间,思与有之间的对立或矛盾。在意志、想像中,人是一个不受限制的、自由的,无所不能的东西--上帝,但是在能力、获得和实际中,则是一个有条件的、有所依的、有限制的东西--人,是一个在有限制的,与上帝相反的实体意义之下的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人谋划,而宙斯以另一个方式来完成',思想、愿望是我的,但我所思所欲的却不是我的,而是在我以外,不依靠我的。破除这个矛盾或对立,乃是宗教的意图和目的"①。以祭祀为内容的宗教活动,历史悠久,影响深远。从原始社会开始,经历万年之久而不衰,时至今日在较多的少数民族中,每年都还要举行与农业祭祀有关的宗教活动。甚至在一些民族中,如布朗族、独龙族、怒族、纳西族、西盟佤族等,宗教祭祀活动始终贯穿于农业活动的全部过程中。因此,农事活动便与宗教活动紧密结合,体现出了原始农业的显著特征。可见,宗教文化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这就是说,宗教一旦形成后,总要包含某种传统的材料,因为在一切意识形态领域内,传统也可成为一种巨大的保守力量。在中国民族志的材料中,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古老神话与传说,其内容都与祖先的起源、图腾崇拜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把原始社会的宗教形式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为自然崇拜,崇拜的对象比较广泛;第二,为祖先灵魂崇拜,崇拜的对象比较集中;第三,为占卜迷信。占卜的出现,与其它宗教形式一样,有着一定的社会原因。尽管当时受到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但必定它能说明人类的生产范围扩大了,人们所需要知道的自然现象面广了。
其实,原始社会的占卜,也是万物有灵的表现形式,因为"原始人是在一个许多方面都与我们的世界不相符合的世界中生活着、思考着、感觉着、运动着和行动着"①。他们把发生的一切事物,都归于神秘力量的影响,因此,占卜便成了测知天命神意的手段。
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使宗教文化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可以说,从原始社会末期,宗教形式便带有浓厚的思想,逐步打上了阶级的烙印,尤其从夏王朝建立以后,宗教开始为少部分人服务。商周时期,在宗教形式方面,已经走向了极端化,当时虽然也存在着广泛的宗教形式,但从宗教的性质而论,已经集中于对上帝和祖先的崇拜。
在商代,随着奴隶制的发展,作为至上神的"帝"出现了,从此,商王总是以帝的身份进行对百姓的统治,这就自然地给奴隶制国家和暴力统治,加上了神圣的灵光圈②。人间的统治者,也就成了神灵的统治者。
西周时期,对上帝的崇拜虽不如商代强烈,但周人仍把天奉为有意志的人格化的至上神,其实,这是西周奴隶主贵族为其统治制造的理论根据。应该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周人已经出现了"天不可信"的思想,但又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商人崇天的观念,实际上这并不矛盾,周人是把宗教思想当成了一种统治人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