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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纽约,詹姆斯却判若两人。他讨厌这个地方,有他的大量书信作为佐证。这个城市丑陋得离了谱,喧闹得过了头,使他的神经不得安宁;然而,他觉得社会风情很有意思,巴不得一览无余。他每次来纽约,我们都邀请很多人来。而他还经常出去吃饭,出去看戏因为他对戏仍然有浓厚的兴趣。然而,这个生活在尘世的詹姆斯,由于他的注意力分散,由于他花费很长很长的莫名其妙的时间撞击一堵不可理解的闷墙,由于他把这些时间分散在神经质的礼貌上,因此跟“山宅“时悠哉游哉的伙伴有天壤之别。不管在哪里,只要有这种幸运,我总是欢迎他到我家做客,然而,我这位行色匆匆、心事重重的纽约客似乎仅仅是我们乡下的伟大“亨利“的一块碎片。

这时候的纽约,自然比起我年轻时更有大都市气派,但仍然是个小地方,知识的兴趣和典故范围有限,因此饭桌上的谈话很像乡下报纸的“地方消息“栏;我记得那些令人丧气的晚间聚会,主人献上兰花和金制餐具时,全然意识不到客人带来交换的华贵礼物。

詹姆斯知道他的珍宝在五马路大致没有市场,然而,使他感到迷惘、伤心的是这些珍宝在文学界也不受欢迎,而他自然更加热衷于探索文学界。记得有一回,我专门设宴安排他与一位卓越的散文家见面,因为詹姆斯很赞赏此人的作品。令人扫兴的是,这位散文家呆滞的面孔无法揭示他内心的机敏,他虽然也赏识詹姆斯的天才,但对詹姆斯沉吟游移的态度显然感到不快。他们对这次见面各有看法,散文家对詹姆斯口吃开了个玩笑,而詹姆斯则忧郁地感叹:“好一副怪相!“

纽约市的一条繁华街道。

我估计他在波士顿要比纽约愉快、自在得多。在坎布里奇,在他哥哥威廉詹姆斯家里,在查尔斯艾略特诺顿家里,在他的亲友圈子里,他可以领略波士顿最好的方面;而在波士顿本身呢,由于昔日感总比在纽约强得多,他找到了各种各样的老关系和早年灯塔山的种种传说,活动起来就像救生带在奇异的汪洋大海里漂游似的。他总是依恋着自己的表亲关系,依恋着代表过去友情的任何一个人,不管在奥尔巴尼、纽约,还是波士顿。我记得他曾经说“你看,亲爱的,跟他们交谈要容易得多,因为我总会向他们打问舅父、姑妈和其他表兄弟姐妹呀。“他已经把他提问题的一套办法提到高度完美的境地,不仅在亲戚朋友中实践,而且在横渡大西洋到“兰姆宅“来拜见他的人中间实践,他用连珠炮式的友好提问实实在在地打哑了这些人的火力。他问他们坐哪班火车来的呀,是否到过所有的大城镇了呀,他们都玩了些什么呀,这样一来,他们由于受到大人物的友好接待而喜气洋洋地走了。“你看,亲爱的,他们没有功夫跟我谈我的书啦!“这是不惜一切代价要防止的灾难。

诺顿(Charles Eliot Norton,1827——1908),哈佛大学最著名的美术史教授,著述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