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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生死簿上斩血魔!

自从夺取飞岛后,萧庭就开始专心修炼。

等级!

等级!

等级!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没有等级,一切都是虚的。

所谓天骄,能跨越一个大阶战而胜之。

那么两个大阶,三个大阶的差距呢?

何况还有那句话——六阶才是进化真正的起点,五十级以下皆为蝼蚁。

如果现在萧庭有五十级,他肯定不会谨小慎微,直接开着“天庭”战堡一路横推去了。

又过去大半个月,萧庭感觉距离自己晋升33级已经很近时……

哈斯卡突然到访!

这是不邀而至。

这位神灵武士,身上伤痕密布,最严重的是正面的一道抓痕,直到现在都能看到红色的肌肉翻开,差点将他开膛破肚。

能将哈斯卡伤成这样的,方圆千里之内也只有嗜血峰上的夜魇英雄嗜血狂魔了。

血魔是恶魔和兽人的混血儿,被所有凡间的生物所排斥。

血魔的核心技能,是“焦渴”和“割裂”。

焦渴——每杀死一个敌人,都会按百分比恢复自身部分生命值,是个非常强悍的战斗恢复技能。

更重要的是,自身一定范围内,一旦有敌对生物的生命值低于25%,那么血魔就可以获得其视野,并且增加自身的移动速度。

这个移速效果还可以叠加,游戏中甚至能突破极限!

割裂——对敌人释放后,一旦对方移动,就会造成伤害,移动距离越远,伤害越大,并且伤害效果无视魔法免疫!

等于说开了黑皇杖都没用,要么仗着自己血厚,顶着割裂效果移动,要么就只能乖乖站在原地不动。

事实上,有资本顶着割裂效果移动的英雄少之又少。

“你居然能找到一座飞在空中的岛屿?”

哈斯卡来到空岛上后,口中惊叹之余,目光始终在闪烁。

这是动心了?

萧庭目光也闪了一下,直接开门见山道:”阁下刚刚和血魔大战了一场?“

“没错。”

哈斯卡将目光从萧庭身后的世界树上收回,沉声道:”和血魔厮杀了一场,他也受了很重的上,全身鲜血都被我的火矛点燃了,差点就同归于尽。“

哈斯卡的核心技能,是“沸血之矛“和”狂战士之血“。

前者是主要输出技能,叠加的火矛伤害非常惊人,每秒几百点的持续灼烧伤害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狂战士之血能让哈斯卡在生命值降低时,攻击速度和生命恢复速度越来越快。

很多时候,眼看着他只剩下一丝血皮,可往往是敌人被他一顿狂暴输出反杀。

简而言之,距离死亡越近的神灵武士,就越像死神的化身。

如果是正面硬刚,血魔绝对不是哈斯卡的对手。

但血魔在速度方面占据绝对优势!

他在嗜血峰上囚禁了几十个天辉阵营的“强者”,并让他们的生命值始终维持在25%以下。

于是,只要是在嗜血峰附近,血魔的移动速度就永远和闪电一样快。

当然,除了技能外,装备道具也是决定胜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哈斯卡手中有一把邪恶镰刀!

能将敌人变成没有攻击力,且移动速度慢的小动物几秒钟。

正是凭借这把“神器”,哈斯卡才能抓到机会和血魔一战。

结果他其实并没有占到便宜——他所受的伤,远比表面看起来还要严重!

某些内脏上的伤势,就算是“狂战士之血”的超强恢复能力,也会大打折扣。

“我用黑曜石匕首捅伤了血魔,然后将刀刃上的鲜血收集在了这个小瓶中,只有几滴,够不够?”

哈斯卡递给萧庭一个拇指大的玻璃瓶,这是他和血魔搏命厮杀,并过来找萧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