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证实我们的这一猜想,我专门试验了几次,叫过狐狸来,仅仅拿绳索在他脖子后面比画了一下,或者勾住他几根毛,他果然就老老实实地坐在原地,一个多小时都没离开,直到我又比画了一下解开绳索的动作他才跑开。
对狗而言,主人的命令是“圣经”,可对狼而言,自由才是“圣经”!无论条件多么优厚,食物多么丰盛,都休想让狼用自由来交换。
看来,电视里能牵着走的狼估计都是在笼子里驯化了好几代的,从小就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有多广阔,也不知道自由的概念。而格林直接来自原生荒野,喝过野狼妈妈的奶,在他心中自由至上的信仰是坚不可摧的。狼,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的手里。
小野狼格林,叫得过来,牵不过来!
第07章 天台上的狼嗥
格林是见了肉不要命的家伙,可是有时也会例外地把我看得比肉食更重要,比如我刚买菜回家,递给他一只冻鸡,饥肠辘辘的格林会匆匆忙忙撕下一块鸡翅膀跑到我面前,使劲蹦跳着,做出想抱我舔我的样子。他急切地呜呜叫着,似乎在倾诉我离开的时间里他对我的狂热想念,唯恐欢迎仪式不够热烈我感受不到他的激情。但与此同时,他又舍不得放掉嘴上叼着的美味鸡翅膀,边和我亲热,边护着鸡翅,着急纠结的可爱状每每令我受宠若惊。我有时会想,咱们天天都在一起,出门买菜不过半个小时而已,至于像久别重逢那么夸张吗?
格林走路渐渐灵巧轻盈,有了他父母的步态,不像当初那样叉着腿走路。随着运动量的加大,他的四肢越来越稳健,能在静止状态下瞬间提速,像炮弹一样把自己射出去,也能长时间不知疲累地轻快奔跑,我逐渐跟不上了。他能轻而易举地把我甩在身后,得意地回头,见我没跟上就站在前面等,或者又回过头来绕着我转圈催促,每次散步时他总是像忠实的卫星一样围绕着我,从不让我远离他的视线。随着格林的体型和模样越来越狼味儿十足,他引来越来越高的回头率和询问,我也越来越紧张,白天不敢带他出去逛街了,我只好让他在楼顶天台上活动,天台有两千多平米的无人空间,可供他跑一跑。晚上,借着夜色的掩护,我和亦风才能偷偷地带他出去跑跑。每当穿越光影闪动的马路,面对车水马龙,格林就畏缩不前,我得抱着他过街。走到阴暗处,格林莹莹反光的眼睛才提醒了我,在漆黑的原野中,光是何等重要的信号?没有人烟的地方,夜晚的光亮往往是动物的眼睛,而大街上那么多铁甲动物圆睁着两只发光的大眼睛呼啸而过,怎不叫他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