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瓜:“大志谈恋爱了!媳妇是小家碧玉的那种,长得可水灵了,而且性格还温柔,我都要羡慕死了!”
方壮志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等下回我和甜甜请大家一起吃饭哈哈。”
冬瓜拍手:“必须请!这回要好好宰大志一顿!”
白初凑过去跟大家一起看甜甜的照片,很可爱的一个女生,短头发,跟名字很符合,一看就是个甜妹。
白初也替方壮志高兴:“祝贺你啊,大志哥。”
方壮志傻乐:“谢谢小白!”
大家从方壮志的恋情又聊到冬瓜。
乌冬:“小白,你看我有么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白初眨巴眨巴眼睛很认真的端详了一番:“好像变瘦了?”
乌冬很自豪:“对!好眼力!我最近几天瘦了5斤,牛批不!”
白初很乖的点了点头:“嗯,很厉害,你再加加油,一定能瘦成一个大帅哥。”
乌冬跟白初撞了撞拳头:“还是小白够兄弟!不像妙子和大志,不是说我称坏了,就是说我看错了,我那个称很贵的哪能那么容易坏,还有我的眼睛,的眼睛,我视力好的很好吧!”
白初抿着嘴巴笑,笑出两个圆润的小窝窝。
很久没见面,大家都有说不完的话,聊到下午快上课的时候才分开。
下午是书法课,白初握着粉笔在练习用的小黑板上写自己的名字,中途收到秦子珩的微信,两个人约了下午五点左右的时间打针,放下手机后继续练字,练着练着,发现板子的后半部分全被写上了“司昱”两个字。
司昱的名字写起来好好看呀。
白初看着小黑板上并排分布的两个人的名字,不禁露出一个有些傻气的笑来。
回过神又赶忙用抹布将两个人的名字都擦掉,环顾四周,见没人注意到自己,才悄悄地松了口气。
暗恋好像就是这样子的,小心翼翼的,怕有人发现,又矛盾的想让全世界知道。
下午的课上完,白初溜达着回了水月湾,收拾完东西,家里的门铃正好响了。
白初踩着他的小兔子拖鞋哒哒哒的去开门,刚开了一个小缝,晃眼的白色便映入眼帘。
秦子珩提着一袋子东西站在门口,正在低头看他——的小兔子拖鞋,以及踩着拖鞋的那双白白的小脚。
那是一双很小的脚,看起来像两只精巧的小玩具,脚趾颗颗饱满,肉乎乎的让人很想捏一捏,或是握在掌心里把玩。
这是小白的脚,不脏,很干净。
白初被秦子珩看的有些不自在,尴尬的蜷了蜷脚趾,引着秦子珩去了他的房间。
无论是给学生上课还是给病人做手术对于秦子珩来说似乎都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好像不论做什么都一样,心如止水周而复始平静无波。
可跟面前的少年独处的时候好像一切都有了不同。他会小心翼翼的将那只柔软的手托在掌心,尽可能放慢动作去擦拭,连将纤细的针头插入眼前青白的血管似乎都透着股异样的美感。
他难得生出了些私欲,希望这短暂的一小会时间可以被无限拉长,可他藏的很好,不会被少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