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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叶缓归喜欢很多东西,路边的野花,地里的庄稼,欢乐奔跑的鸡鸭……只要他目光所及之处,他能找到无数个喜欢的东西出来。

那道侣之间的……喜欢是什么样的呢?或者说,爱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叶缓归之前就在为这个问题困扰,不过当时他选择了逃避,现在他终于想要直面这个问题了——他对谭渡之的感情,是属于喜欢还是属于爱?!

叶知秋的话没什么参考价值,因为他对叶缓归祖奶奶的爱属于一见钟情。梅梅说过,所有的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家祖爷爷,就是梅梅说过的……老色批。

叶缓归想了一圈,他身边的人,有谁在感情这种事情上面有经验呢?

福伯?对不起,福伯是个老光棍,最喜欢的是烟酒和红烧肉,最近还喜欢和曲来风吵吵。

严大哥?自从他接手青木宗之后,他就没和严俊见过面。而且严俊也没有道侣啊!问他也没用。

想了一圈,青木宗里面就没有能给他解疑的人。叶缓归抱着鹅继续长叹短吁,他没想过有一天他竟然会为了这种事而烦恼。

梅梅说的没错,人吃饱喝足之后就会遇到奇怪的问题,本质上都是吃饱了撑的。

正在此时,他的眼前闪过一片淡黄色的裙摆,抬头一看竟然是十三娘。叶缓归眼睛一下就亮了,一般来说,姑娘家对于感情的事情比较敏感。十三娘的琅嬛阁中都是女修,她一定知道道侣之间的喜欢到底是什么样的!

叶缓归嗷的一声站了起来:“十三前辈!我有事请教!”

十三娘行了个礼,她温婉说道:“叶掌门,我行十三,并不姓十三。”

叶缓归闹了个大红脸:“啊,一时情急不好意思了。”

十三娘来了,他就不能坐在大殿门口的台阶上发呆了。叶缓归客气的将十三娘请到了大殿中,他给十三娘斟茶倒水:“您是来看小狐狸的吧?”

十三娘点点头:“邵道友将小狐狸照顾得很好,它跟着他比跟着我好,于是我就将小狐送给他了。”小动物和人一样,遇到合适的人就会过上好日子,遇到不靠谱的,就会苦一辈子。

叶缓归笑道:“这样啊,等一会您去灵兽园转一转,要是有合心意的小灵兽,您就带回去怎么样?”

青木宗别的不多,灵兽多。十三娘帮助青木宗不少,就算送她几只灵兽也是应该的。更别说她还给宗门送了一只小灵狐。

十三娘玉手一指,指向了在叶缓归脚边打盹的鸭鸭:“我挺中意这只的,不知叶掌门能否割爱?”

鸭鸭歪着脑袋:“昂?”叶缓归抱歉道:“对不起啊,鸭鸭它们是我的家人。家人是不能送人的。”

十三娘温柔的笑了,她颔首:“我知道,叶掌门不必紧张,我只是在开玩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你,我的心境就会变得平和,叶掌门,你有一种能治愈人心的力量。”

叶缓归乐了:“真的吗?”

十三娘应了一声:“自然是真的,要不然我也不会三番五次来青木宗。看到你们宗门的花草和灵兽,确实令人心情舒畅。”

叶缓归骄傲的说道:“灵植园和灵兽园都重新布置了阵法,是老谭……谭渡之布置的。”

提到了谭渡之,叶缓归眼中都是亮光。放眼一看,只要他目光能看到的地方都存在着谭渡之的痕迹。护山大阵,谭渡之布置的。各个山头的布局,谭渡之定下的。就连大殿中的桌椅款式,也是谭渡之挑选的……

叶缓归又走神了,老谭这会儿在做什么呢?是不是又在听天一居士开会?

十三娘颔首:“刚进宗门我就发现了,这么厉害的阵法应当是高手布置的。将来有机会,我想让我门下弟子也来青木宗走一走。”

叶缓归回过神来笑吟吟:“欢迎欢迎!只要前辈愿意,青木宗的大门永远向琅嬛阁敞开。对了,来之前提前对我说一声,我让老谭……我给女修们安排安静一些的住处。”

十三娘揶揄道:“叶掌门满心满眼都是谭真人呢,同你说几句话你已经提起他好几次了。你这两天精神不济,想他了吧?”

叶缓归一惊:“哎?!”有吗?!有这回事吗?!

十三娘温声道:“爱情令人沉醉,相爱的人会不由自主的想念对方,这是人之常情,没什么值得害羞的。”

叶缓归:???他害羞了吗?!他哪里害羞了!

十三娘眉眼弯弯:“叶掌门脸红了,看来是被我说中了。”

叶缓归脑子里面一团浆糊,他下意识的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哪里红了?这不是挺正常的吗?

十三娘感慨着:“真好啊,谭真人和叶掌门的感情这么好,真让人羡慕。说实话,我之前以为你和谭真人只是逢场作戏并没有真感情,可是看到你们两现在的样子,我错了。”

她柔声道:“你可以义无反顾的站在谭真人面前为他对抗修真界的流言蜚语,他可以为了你不顾一切扫平障碍,你们情投意合心心相印,对对方一片真情厚意。”

叶缓归张张口下意识的辩解着:“可是,这不是应该的吗?老谭是我的家里人,帮家里人做事不是应该的吗?”

十三娘笑了:“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成为朋友,但是想要成为家人,必须要有很多很多的爱。”

“你两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我这个外人听了都觉得不可思议,但凡你们两有点私心,都走不到这一步。如果你们两之间没有爱,那修真界就没有几对深爱的道侣了。”

“看,你为谭真人寝食难安精神不济,这还不能说明吗?”

叶缓归傻乎乎的眨眨眼,他寝食难安了?这么……这么明显吗?

十三娘温言细语的说道:“喜欢一个人,第一眼就会有感觉。无论是什么情况下遇到他,看到他心里就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崇拜也好,憧憬也罢,甚至于同情……总之,对别人的感觉不会有这么强烈。”

“我听说叶掌门在九霄仙门接到绣球之后毫不犹豫的就将谭真人带回家来了,如果不是对他有足够的喜欢,一定不敢这么冒险。”

那时候谭渡之被很多人觊觎,一旦暴露了他们的前行路线,等待叶缓归的就是死路一条。叶缓归难道不知情吗?他知情!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将谭渡之带走了。

叶缓归挠挠脸颊:“也还好吧……我觉得没什么啊。我这不是正好接到绣球了吗?”他只是出于责任感和同情心在照顾老谭,就算老谭长得不好看,他也会这么做。

不过十三娘说的有道理,他第一次看到谭渡之时就很同情他。好好的一个人修为全废站不起来,他只想着带他回家好好照顾他罢了。

十三娘微微一笑,她没想到自己能遇到这么有趣的一幕。在修真界人看来,叶缓归捡到谭渡之是他攀了高枝,却没想到现在死缠烂打的人是谭渡之,人叶掌门根本没开窍!

十三娘最喜欢点醒迷茫的少年少女,她缓声道:“所以我觉得叶掌门是个好人,那种情况下很多人都不愿意惹事,你却知难而上。”

叶缓归笑着挠挠脸颊:“主要是那时候……无知无畏。”或者说是自己心大,没见识过危险,觉得世界挺美好。

十三娘道:“如果是现在的你回到谭真人抛绣球那一日,你还会带他回家吗?”

叶缓归毫不犹豫的点头:“那当然啦!”

十三娘道:“看,若说之前你是无知无畏,现在则是坚定不移。你带他回家,不只是因为他可怜,而是因为他是谭渡之。从你看到他的第一眼开始,你就对他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如果换成别人落难,你会全心全意任劳任怨的照顾他吗?”

“人与人之间的感觉很奇怪的,有的人一见面就不想深交,有些人一见面就相见恨晚。你能带着谭真人离开,至少你们两性格上面是合拍的。”

叶缓归认同的点头:“嗯……对,如果换了一个不太好说话的人落难,我估计我会受不了。”

他和老谭到现在为止,从没红过脸。如果换了一个喜欢挑肥拣瘦挑三拣四的人,叶缓归会非常的委屈。就算带着他走,也迟早会闹掰。他又不是谁家的保姆,没理由伺候一个对自己挑剔的人。

可是老谭不同,老谭哪怕对自己有看法也是温柔又克制的。前段时间他还对自己道歉了,说两人刚见面的时候他让自己受委屈了。

这么温柔的老谭,值得他善待啊!可是……对一个有礼貌的人温柔,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叶缓归解释道:“与人友善是基本的做人原则吧?”

十三娘道:“友善是应该的,只是若是只有友善,是不会为别人改变的。据我所知,谭真人并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但是他面对你的时候,话语和笑容总是分外的多。而叶掌门也并不是个强势的人,可是你为了谭真人,敢直面我们盟主。”

“叶掌门,你还觉得你对谭真人的感情只是因为道义原则和友善吗?你难道没发现自己的变化吗?”

叶缓归愣了,十三娘说的好有道理哦!让他想反驳都找不到理由了!

十三娘笑道:“想证明自己对一个人是君子之交还是非同寻常其实很简单。简单一点说想和他想想厮守耳鬓厮磨,期盼他的触摸和安慰……这种,肯定是爱了。”

叶缓归脸颊上刚刚消散的粉色噌的一下又红了,这一次连耳朵都烧起来了!

他脑海中出现了梦中那些旖旎的画面,那些让他脸红心跳腿发软的画面……长这么大,他的梦中出现了很多人,但是只有老谭……和其他人不一样。

好多时候梦中醒来,那种激烈又舒畅的感觉还让他身体发软。以至于他生怕哪天控制不住自己兽性大发毁了老谭的清白……

十三娘笑道:“你可以想一想,如果换成了别人,你还会期待吗?”

叶缓归脸黑了,如果换了其他人……那简直是灾难现场!什么旖旎的念头都飞走了!他一点都不会舒服,还会觉得恶心想吐!

作者有话要说: 叶缓归:原来我得了相思病!解药就是谭渡之!

十三娘:请叫我心灵导师,谢谢。

谭渡之:多谢,我们的婚服,还请前辈多多费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