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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少帅

他犯了女孩子爱情中的最大的讳忌——把爱情当作一种筹码。

因为要争天下,所以他粘染了的政治的恶臭,眼光里看到的不是玉致而是宋家二小姐。

而玉致呢,在寇仲的面前,她从不掩饰对他的爱慕,但是也绝不会妥协。

哪怕是在寇仲绝望的喊出“玉致,你对我太绝情了!”之后,独自忍受痛苦到心滴血而吐血。

当寇仲他们假冒厨师混进飞马牧场之时,寇仲半开玩笑半怂恿的对徐子陵低笑道:“假若商秀珣有单琬晶的美丽,徐爷会否考虑考虑,凭你的人品外形和武功,该是手到拿来的事。嘿!”

徐子陵苦笑道:“最好我把单琬晶和商秀珣不分大小的娶了,那你打天下时就要兵器有兵器,需战马有战马哩!”

当双龙偷走帐簿,单琬晶恼怒徐子陵对自己如此信任的欺骗,耍大小姐脾气一剑刺向不躲的徐子陵。

而此时的寇仲则是全神贯注紧握井中月,在剑刺穿徐子陵心脏之前必可扑杀单琬晶于刀下。

虽然寇仲可以不顾生死坚持到底,但如果要在徐子陵和他拥有的和即将拥有的一切之间做出抉择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放弃一切,就好像当徐子陵放走曹云龙时,他理解的耸耸肩……

寇仲和石之轩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两个人。

他们把人生看作一场游戏,在意的并不是结果,是希望过程越绚烂越精彩。

不同的是,寇仲身上充满朝气,觉得人生如此之美好,怀着一种毫无畏惧的冒险精神在享受生活。

而邪王,在不断的毁灭和被毁灭之中,来迫使自己相信那个被扭曲的自我才是真实的自我。

【诸天万界十大天骄盘点】

【第二名】

【大唐双龙传世界】

【寇仲】

【上榜理由:有鬼神莫测的智慧和犀利尖锐的见地,是兵法和谋略上的天纵之才;谈笑用兵、藐视王侯,面对千军万马怡然不惧、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原来这才是少帅寇仲的一生啊,比起徐子陵好像更加精彩,更加热血。”

“这才是男人该做的事情,只可惜最后竟然放弃了天下,让李世民窃取了果实。”

“嘿嘿,若真与李世民一战,还真不一定是其对手。”

“哎,这倒也是,只是觉得有点可惜了。”

“是啊,太可惜了。”

【憨厚少年,胸无块垒,岂惧天高。恰奇缘巧遇,美人对剑;情根深种,永世难消。劫难千重,飘洋万里,弱水三千只一瓢。凭谁说,我可为宁死,生独为姚。】

【江湖几度飘摇,济孺子苍生气不骄。大金刚神力,尚无本相;周流望气,擦手轻抛。天无尽藏,补天劫手,悟透玄机一并超。海之道,必开来继往,远胜梁萧。】

当年,陆渐还是个渔家少年。

啸声未绝,便听有人笑道:“爷爷回来了么?”

陆大海转眼望去,只见长沙远岸,危崖耸峙,崖上搭着一座茅屋,屋前一个布衣少年正修补渔网,见了他,放下活计,起身迎来。

陆大海讪笑道:“渐儿,你好。”

那少年十七八岁,肤色微黑,眉清目秀,闻言皱眉道:“我很好,爷爷这么客气,却有些不太好了。”

陆大海被他盯着,如芒刺在背,浑不自在。

那少年道:“卖鱼的钱又输光了?”

“哪里话?”陆大海涨红了脸,“我换钱回家,走在路上,忽见有卖李子的,便给你买了几个解渴。”

说着从褡裢里掏出一颗李子,塞在少年手里。

那少年迟疑接过,咬了一口,但觉酸苦难言,几乎吐将出来。

原来,那李树生在路边,无数行人经过,果实却丰硕如故,究其缘由,皆因太过酸苦,以至于无人采摘,任其生长。

陆大海目不转睛望着少年,见他眉头微皱,继而舒展开来,一颗心始才落地,只听那少年叹道:“这钱都换了李子么?”

陆大海呵呵大笑,摸着少年后脑,说道:“渐儿就是聪明,一猜便着。怎么样?李子好吃么?”

那少年点头道:“这李子又大又甜,实在好吃,只是吃果子填不了肚子,下回有上好的糯米糕儿,你给我买两块。”

陆大海一愣,强笑道:“不错,你瞧我这记性,兴头一来,钱都换了李子,竟忘了买米。”那少年默不作声,自去补网。

……

陆渐闲着无事,便坐下来,想到小兰临走时的笑靥,心中一阵酥软。

忽又想起,认识小兰已有两年,记得还是前年中秋,陆大海喝多了酒,早早睡熟。

陆渐独自一人,百无聊赖,顺着海滩漫步,忽见海边有一道人影晃动。

定睛看时,却是一名妙龄少女,正在圆月之下,迎风舞剑,姿态曼妙无比。

陆渐瞧得入神,忍不住也拾起一根枯枝,学着她纵跃刺击。

这么一个舞,一个学。

蓦然间,那少女收剑转身,嫣然一笑,半嗔道:“臭小子,你若再偷瞧我练剑,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哦。”

陆渐原本只是童心偶发,随意玩耍,但那少女笑容之美,竟是他生平未见。

一时间,他只觉圆月失色,群星暗淡,大海波涛也似悄然无声。

陆渐所能做的,便是那么呆呆站着,望着那少女的脸,久久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那一晚,陆渐知道了少女名叫小兰,喜欢练剑,却苦于没人拆招。

陆渐听了,头脑一热,便自告奋勇,陪她练剑。

从此之后,小兰的剑法越来越好,每次和陆渐比剑,总是胜出。

久而久之,陆渐也并非没有取胜之机,只是即便发觉小兰的破绽,也不忍将木剑加诸其身。

如此多则月余,少则数日,两人总要相会一次。

初时,总是小兰趁着陆大海不在来寻陆渐,后来她养了一只白鹦鹉,取名‘白珍珠’。

临会时,便让鹦鹉来唤。

而陆渐也慢慢明白,小兰与自己大不同,出身豪富巨室。

每次出现,总是身着华服,珠玉满身。

只不过,这妮子口风极紧,从不吐露家在何处、家有何人。

而两人间也达成某种默契,小兰既不说,陆渐也从来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