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小说之前,我还是下了一些工夫,搜集了一些中外典型的案例。
其中就有七年前在连城发生的连环杀人案件。
我在皇峻KTV和大学同学喝酒的时候,遇见了文燕。
KTV昏暗的灯光下,醉意朦胧之间,文燕一张脸慢慢地和脑海中金凤年青时候的那张脸重叠了起来。
一股恨意没来由地直冲脑门,我花了五百块钱买了她一个晚上。
在酒店里,我第一次尝到了风尘女的味道,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味道。
这个婆娘,那方面的工夫简直不摆了,我就跟走火入了魔似的,欲罢不能。
遇到卡文的时候,我喜欢到处走一走,放松一下心情。
从民宿村走出去,然后进入青水村,虎头山风景不错,从青水村正好可以爬上虎头山。
虎头山能逛的地儿都逛了一个遍,包括那个闲置的板房,那一套漂亮的院子。
我给了看门的大爷一千块钱,他就让我住进了二楼的那一间房。
大爷眼神不好使,耳朵也不灵光。
我让文燕以我女朋友的身份住在哪里,但她并不太安分,在上面呆了两天晚上之后,就吵着要下山。
所以我给她下了药,大部分时间都昏睡在那里。
文燕是第一个被我控制的姑娘,但我为什么最后才对她动手,是因为我后来找到的姑娘,那方面的工夫都不如她。
她身上有一种我贪恋的味道。
直到阿丁的出现才取代了她的位置。
有一次,我下的药分量可能不太足,文燕差点就跑了。所以,我给了她一些教训,让她亲眼目睹我将许兰给肢解了。
那一天晚上,文燕吓得当场就晕了过去。
看着她害怕的样子,我特别高兴。这些戏子,她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只是在纠正错误而已。
对文燕动手的那天晚上,她苦苦哀求我,让我给她一条生路,那怕是终身囚禁她也愿意。
说实话,我差点就听了她的。
在她那一张脸最后幻化成金凤的模样之时,我完全无法控制我自己,电锯的声音拉响了号角的时候,她的生命也就应当走到尽头。
我之所以没有迟迟没有对阿丁动手,是因为她是一个聪明且洒脱的姑娘。
她虽然也身处在风尘中,但身上似乎少了一些风尘味,多了一些随性和洒脱的气质。
说白了,她的外形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与金凤相像,但她区别于金凤和小倩的是,她不拜金,不会为了金钱和享受出卖灵魂。
阿丁暂时不能死,但总得要有人来代替她死吧。
我混迹于各大娱乐场所,在那些场所,出卖灵魂的女人多如牛毛。
但真正要与金凤,小倩相像的女人却难找。
我开始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坐立不安。
听海居吧台服务员小赵就落入了我的视线,对于她,我有点饥不择食。
与金凤相比,她不是风尘女,长相也过于平凡。她之所以成为了我的目标,是因为,她拜金,从骨子里透出拜金的味道,浓烈得让人发憷。
最后,说一说那枚绿宝石戒指。
我用了半年的工资给小倩买了一枚绿宝石戒指,在她选择离开我与那个老男人在一起的时候。
她将那枚戒指还给了我,她还我戒指的时候,我看见她手上戴了一只硕大的红宝石戒指。
与我那一枚小小的绿宝石戒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枚绿宝石戒指颇具有讽刺意味,当初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这枚绿意盎然的宝石,一开始就注定了我被绿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