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的美的姿态,必是出于自然的。换言之,凡美的姿态,都是从物理的自然的要求而出的姿态,即舒服的时候的姿态。这一点屡次引起我非常的铭感。无论贫贱之人,丑陋之人,劳动者,黄包车夫,只要是顺其自然的天性而动,都是美的姿态的所有者,都可以礼赞。甚至对于生活的幸福全然无分的,第四阶级以下的乞丐,这一点也决不被剥夺,与富贵之人平等。不,乞丐所有的姿态的美,屡比富贵之人丰富得多。试入所谓上流的交际社会中,看那班所谓“绅士”,所谓“人物”的样子,点头,拱手,揖让,进退等种种不自然的举动,以及脸的外皮上硬装出来的笑容,敷衍应酬的不由衷的言语,实在滑稽得可笑,我每觉得这种是演剧,不是人的生活。做这样的生活,宁愿做乞丐。
被造物只要顺天而动,即见其真相,亦即见其固有的美。我往往在人的不注意、不戒备的时候,瞥见其人的真而美的姿态。但倘对他熟视或声明了,这人就注意、戒备起来,美的姿态也就杳然了。从前我习画的时候,有一天发现一个朋友的pose(姿态)很好,要求他让我画一张sketch(速写),他限我明天。到了明天,他剃了头,换了一套新衣,挺直了项颈危坐在椅子里,教我来画。……这等人都不足与言美。我只有和我的朋友老黄,能互相赏识其姿态,我们常常相对坐谈到半夜。老黄是画画的人,他常常嫌模特儿的姿态不自然,与我所见相同。他走进我的室内的时候,我倘觉得自己的姿势可观,就不起来应酬,依旧保住我的原状,让他先鉴赏一下。他一相之后,就会批评我的手如何,脚如何,全体如何。然后我们吸烟煮茶,晤谈别的事体。晤谈之中,我忽然在他的动作中发现了一个好的pose,“不动!”他立刻石化,同画室里的石膏模型一样。我就欣赏或描写他的姿态。
不但人体的姿态如此,物的布置也逃不出这个自然之律。凡静物的美的布置,必是出于自然的。换言之,即顺当的,妥帖的,安定的。取最近的例子来说:假如桌上有一把茶壶与一只茶杯,倘这茶壶的嘴不向着茶杯而反向他侧,则犹如孩子躲在母亲的背后,谁也不会觉得这是顺当的、妥帖的、安定的。同时把这画成一幅静物画,其章法一定也不好,美学上所谓“多样的统一”,就是说多样的事物合于自然之律而作成统一,是美的状态。譬如讲坛的桌子上要放一个花瓶。花瓶放在桌子的正中,太缺乏变化,即统一而不多样。欲其多样,宜稍偏于桌子的一端。但倘过偏而接近于桌子的边上,看去也不顺当,不妥帖,不安定。同时在美学上也就不是多样而统一。大约放在桌子的三等分的界线左右,恰到好处,即得多样而又统一的状态。这就是美学上所谓“黄金比例”。黄金比例在美学上是可贵的,同时在实际生活中也是得用的。所以物理学的“均衡”与美学的“均衡”颇有相一致的地方。右手携重物时左手必须扬起,以保持身体的平衡。这姿势在绘画上也是均衡的。部队中“稍息”的时候,身体的重量全部搁在左腿上,右腿不得不斜出一步,以保持身体的协调。这姿势在雕刻和绘画上也是均衡的。
故所谓“多样的统一”“黄金律”“均衡”等美的法则,都不外乎“自然”之理,都不过是人们窥察神的意旨而得的定律。所以论文学的人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论绘画的人说,天机勃露,独得于笔情墨趣之外。“美”都是“神”的手所造成的,假手于“神”而造美的,是艺术家。
一九二八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