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深冬,寒风凛冽,冰冷刺骨。
大雪如鹅毛般不断落下,铺满整座城市,放眼望去,一片银装素裹。
林忆穿过街道,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终于在胡同口看到了那家杂货店,门开着,正在营业。
一般情况下,正常人都会选择在人流密集的繁华地带卖东西,恨不得让所有人知道,但这家杂货店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仅藏在深深地胡同中,而且外部装饰也异常简单,连个广告牌都没有,只用毛笔写了“杂货”两个字挂在门边,极为随意。
林忆刚搬来附近两个月,也是无意间路过此地,才发现这里还有一个杂货店。
今天刚好是星期天,又下大雪,林忆实在懒得跑太远,于是打算过来买点日常用品。
拍了拍身上的雪花,林忆迅速走进胡同。
不得不说,杂货店虽然没有广告牌,但那两个毛笔字却写得很漂亮,在林忆的印象中,即使是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集》也不过如此。
能写出这两个字的人,必然是书法大家。
这样想着,林忆步入店内。
与外面寒冷的天气不同,店内格外温暖,甚至有点燥热,几乎和初夏没什么区别,林忆环视一周,并没有找到暖气片或者空调,不免觉得有些奇怪。
另外,让林忆无语的是,店内的摆设竟和店外一样简陋,只有两排货架,分为三层,所有东西都放在上面,整整齐齐,旁边还有一个单独隔间,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有人在吗?”
犹豫片刻,林忆张口喊道。
话音未落,隔间的门突然打开。
林忆原以为店主会是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但此时从隔间里面中走出的却是一名年轻男子,看上去二十岁左右,和林忆差不多大小。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年轻男子太帅了!
在此之前,林忆一直想象不到小说中描述的剑眉星目和龙章凤姿到底是什么模样,现在他明白了。
年轻男子穿着白色的古装汉服,身段修长,漆黑长发被一根木簪束在脑后,宛如画中走出来的仙人,俊美无俦。
“什么事?”
年轻男子看了眼林忆,笑着问道。
声音平淡温和,略显低沉,夹杂着难以言明的魅力。
“呃……我想买点东西。”
林忆猛地回过神来,连忙答道。
“哦,自己选吧。”
年轻男子点了点头,脸上始终挂着笑意。
闻言,林忆赶紧移开目光,来到货架面前,不敢继续与年轻男子对视。
他从未想过,自己有天会因为一个男人而失神,太可怕了!
“嗯?”
下一刻,林忆愣住。
玉石、铃铛、铜镜、戒指……他确信自己没看错,货架上的每一件东西都充满悠久的年代感,根本没有日常生活用品,不知道的恐怕还以为这里是古玩店!
最离谱的是,甚至还有符箓!
什么情况,驱邪避魔吗?
叹了口气,林忆无奈,只好随手拿起一颗玻璃珠道:“这个怎么卖?”
他对古玩没什么兴趣,但既然进来了,总要买点东西,不然实在有些尴尬。
反正这种小玩意应该也不值几个钱。
“三千万。”
年轻男子表情平静,说出三个字,差点没把林忆吓死。
“???”
就这颗小玻璃珠三千万,开什么玩笑?
想钱想疯了吧!
似是看穿了林忆的内心想法,年轻男子笑道:“如果嫌贵的话,可以换一个。”
林忆看了看眼前的货架,陷入沉默。
连一颗玻璃珠都那么贵,其他东西简直不敢想象!
就在林忆准备放下玻璃珠,硬着头皮离开时,年轻男子突然摊开手掌道:
“我觉得这个应该很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