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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六章追妻十

张贝青听着他的话笑得有些不好意思,他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张叔,长长的睫毛在雪色中一眨一眨的,像是蝴蝶的翅膀。

“发生了一些事,所以就……”他后面的话没在继续说下去,好在张叔也不是八卦的人,他抡着膀子将行李箱提到了车厢里,然后让张贝青上车。

张贝青看着车厢里的李辉,清秀的小脸上神色带着些许的局促,他相轻轻的冲男人笑了笑:“你好,我叫张贝青。”

李辉看着他,也回了一个笑:“你好,我叫李辉。”

李辉当时对张贝青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青年,一点也不像是十八村的人。

不仅长相清秀,声音也是温温柔柔的,就连性格,也是温顺无比,就像牧场里的小羊羔。

那时的他对青年还不了解,后来张叔和张婶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张贝青是个孤儿。四岁那年他爸上山砍柴,失足掉下了山崖,连尸骨都没能找回来,冬天的时候,他妈妈带着农作物下山去卖,却没想到回来的时候天色太晚,没看清脚下的路,连人带着竹兜从山路上滚了下去,等到大半夜四岁的孩子沙哑的哭声引起了村里人的注意后,全村的人打着电筒举着火把到处找人,最后在山脚下的灌木丛里找到了女人早已经僵硬的身体,一旁散落着花花绿绿的糖果。

前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好好的一个家,最后就只剩下了一个五岁不到的孩子。

村里的人心疼张贝青的遭遇,最后村长出面召集大家开了一个会,从那以后,张贝青就开始了吃百家饭穿百家衣的生活,直到少年十二岁那年,他背着一个破旧的牛仔包,挨家挨户敲响了村民家的门,结结实实地对着曾经帮助过他的每一个人磕了一个响头之后,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十八村,再也没回来过。

李辉还记得张叔张婶说起这件事的时候,神色之间满是唏嘘:“那个孩子一走就是十年,我们都以为他……在外面了,幸好幸好,老天有眼,看他的样子,这几年应该过得还算不错。”

李辉想起青年清清瘦瘦的模样,和那双清澈的茶褐色眼睛,不知怎的,心里突然就有些心疼对方。

自那次见面后,后面的冬天,两人又陆陆续续的见了几次,后来在和青年聊天的过程中,李辉知道对方在一个南方的小城市谋生,跟着一家小餐馆里的厨师做学徒,工资不高,但是好歹能养活自己。

张贝青还说本来自己打算等再过几年,自己多存点钱之后再回来,可是他梦到了去世多年的父母,突然就想家了,于是就回来了。

他说起自己在外面的生活,说起那些帮助他的人,清秀的脸上始终带着浅浅的笑容,神色之间没有一点不甘和对命运不公的自怨自艾,相反,他对生活带着感激和向往,眼里的光芒就像小太阳一样,虽然可能不是很热烈,但是很温暖。

李辉从来都不是一个同情心泛滥的人,相反,和他熟悉的人都知道表面上他总是对什么都很温柔,实则骨子里却是个冷血动物。他这个人从来不会在自己不感兴趣的事情上浪费过多的精力,当初,他可以为了夏池鱼进足球队,可以为了对方的幸福而选择隐忍,同样,他也可以为了反抗家里的安排毅然决然的从那个家离开。他喜欢做的事,即便最后自己会伤痕累累,他也不会后悔,但是他不想做的事,就是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会妥协。说白了就是他这个人自私,他会为别人考虑,但是最后的核心,都还是自己。

李辉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他会对着一个才刚认识没有半个月的青年,产生一种名为“疼惜”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