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过晾着的冬衣底下,
触着了女衫的袖子。
说不出的心里的扰乱,
‘呀’的缩头下来:
南无,神佛也未必见罪罢,
因为这已是故人的遗物了。”
在南京的时代,虽然在日记上写了许多感伤的话,(随后又都剪去,所以现在记不起它的内容了,)但是始终没有想及婚嫁的关系。在外边漂流了十二年之后,回到故乡,我们有了儿女,她也早已出嫁,而且抱着痼疾,已经与死当面立着了,以后相见了几回,我又复出门,她不久就平安过去。至今她只有一张早年的照相在母亲那里,因她后来自己说是母亲的义女,虽然没有正式的仪节。
自从舅父全家亡故之后,二十年没有再到娱园的机会,想比以前必更荒废了。但是它的影象总是隐约的留在我脑底,为我心中的火焰(Fiammetta)的余光所映照着。
十二年三月
(1923年3月28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