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不韦新政
《史记·秦本纪》
五十六年秋,昭襄王卒,子孝文王立。尊唐八子为唐太后,而合其葬于先王。韩王衰绖入吊祠,诸侯皆使其将相来吊祠,视丧事。孝文王元年,赦罪人,修先王功臣,褒厚亲戚,弛苑囿。孝文王除丧,十月己亥即位,三日辛丑卒,子庄襄王立。
庄襄王元年,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于民。
《史记·吕不韦列传》
秦王立一年,薨,谥为孝文王。太子子楚代立,是为庄襄王。庄襄王所母华阳后为华阳太后,真母夏姬尊以为夏太后。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雒阳十万户。
庄襄王即位三年,薨,太子政立为王,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秦王年少,太后时时窃私通吕不韦。不韦家僮万人。
《吕氏春秋·无义》
义者,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趋利,固不可忘义也;以义动,则无旷事矣。
《吕氏春秋·贵公》
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尝试观于上志,有得天下者众矣,其得之以公,其失之必以偏。凡主之立也,生于公。故鸿范曰:“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偏无颇,遵王之义;无或作好,遵王之道;无或作恶,遵王之路。”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
《吕氏春秋·上农》
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时事不共,是谓大凶。
《吕氏春秋·荡兵》
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兵之所自来者上矣,与始有民俱……武者不能革,而工者不能移。
《吕氏春秋·察今》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世易时移,变法宜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
秦灭周之战
《史记·周本纪》
五十八年,三晋距秦。周令其相国之秦,以秦之轻也,还其行。客谓相国曰:“秦之轻重未可知也。秦欲知三国之情。公不如急见秦王曰‘请为王听东方之变’,秦王必重公。重公,是秦重周,周以取秦也;齐重,则固有周聚以收齐:是周常不失重国之交也。”秦信周,发兵攻三晋。
五十九年,秦取韩阳城负黍,西周恐,倍秦,与诸侯约从,将天下锐师出伊阙攻秦,令秦无得通阳城。秦昭王怒,使将军摎攻西周。西周君奔秦,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口三万。秦受其献,归其君于周。周君、王赧卒,周民遂东亡。秦取九鼎宝器,而迁西周公于鼋狐。后七岁,秦庄襄王灭东周。东西周皆入于秦,周既不祀。
《史记·秦本纪》
(秦昭王)五十一年,将军摎攻韩,取阳城、负黍,斩首四万。攻赵,取二十余县,首虏九万。西周君背秦,与诸侯约从,将天下锐兵出伊阙攻秦,令秦毋得通阳城。于是秦使将军摎攻西周。西周君走来自归,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城,口三万。秦王受献,归其君于周。五十二年,周民东亡,其器九鼎入秦。周初亡……庄襄王元年,大赦罪人,修先王功臣,施德厚骨肉而布惠于民。东周君与诸侯谋秦,秦使相国吕不韦诛之,尽入其国。秦不绝其祀,以阳人地赐周君,奉其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