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在你和哈士奇之间,你太太认为哈士奇更可爱。”闵慧挖苦道。
“没错。”他承认,“哈士奇也知道我不喜欢它,因为我对它从来就没好脸色,它就一心一意地取悦我太太,对她特别忠实、特别听话、有一次我跟太太吵架,他居然冲过来咬了我一口。不严重,但出了不少血,我太太连看都没看我一眼,还说狗这么做没错,它只是想保护自己的主人。”
闵慧看了看手表。
“再给我两分钟,故事还没讲完呢。”
“……”
“终于有一天,我太太不在家,轮到我来遛狗了。我就把它带到一个公园,在那里,它遇到了一只黑色的比特犬,两只狗突然就打了起来——”
“……”
“哈士奇死得很惨,它是被活活咬死的,地上都是血,挣扎了很久才断气。我太太知道后,哭了一个星期,发誓说这辈子再也不养狗了。”
夕阳透过窗子照在他的脸上,他的眸子有一种残酷的灰色,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闵慧的心猛地一缩,道:“你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想跟你聊一聊一只不听话的狗,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闵慧一眨不眨地看着他,道:“程启让,你等一下。”
她从包里抽出一张纸,一只笔,在上面写了两行字,扔到他面前:“这是我的辞职信,本姑娘不干了。”
他冷笑一声,站了起来,一面披上风衣一面说:“请你给辛旗带个话儿:既然有雄心壮志,就放马过来,GAME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