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哲说:“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五年的时间,我们谁也说不好感情这种东西会不会变,说不定你会爱上其他的人......”
“不会的!”
沈沉打断:“顾哲,难道你觉得我像是那种会朝三暮四的人吗?我对感情的坚定,你不知道吗?如果我能用做好的时间去爱上别人,又怎么可能喜欢你喜欢了十几年。”
“我出不去的,我喜欢的人,喜欢了就会喜欢一辈子。”
这幅模样的沈沉,像极了从前:“你别想把我推给别人。”
“可是......”
“没有可是。”
他不想听这些,更不喜欢顾哲现在这幅已经看到结局的样子。
不会是结局的,在他不愿意放手的那刻起,就注定了这一定不会是他们之间最后的结局。
关于故事里的故事
写到这,好像不知不觉故事走到了尾声。
这篇文刚开始我只是想写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少爷,像一团火一样的燃烧所有的爱去爱一个人。
爱而不得。
然后慢慢的,故事开始被扩大,我想让他们彼此有恨,却又爱着,想让他们痛苦,却又不忍心。
我本身是个非常不擅长写甜文的,我自认为自己很多地方写的很不好,语言情感处理的不到位。
但我努力的想把一个故事,能完成的呈现在你们面前,事实说明,这条路,我还要走很远。
其实顾哲不能算传统上的渣攻,沈沉也不能说是贱受,一个人身上背负着爱和恨,一个人背负着爱和内疚。
包括有人问过我,这样的两个人还怎么在一起啊。
放在现实,说不定不能,可小说里,我希望它不用太残酷,能美好一点,美满一点。
所以我想他们在一起。
在给顾哲安排追妻的情节和虐他的部分,我一直很纠结,可能是因为我太擅长虐受(并不),导致我害怕虐攻怎么虐大家都不满意。
我想来想去,以顾哲去自首这个情节,作为他为自己的错而赎罪,是最合适的。
说起来我总是不会写那种权利至高无上的霸道总裁,也就导致我每个文里的攻,他们或多或少都有逼不得已。
而人们最怕的,就是“逼不得已”。
逼不得已,我得按照父母的路;逼不得已,我要放弃最喜欢的事情;逼不得已,我要离开这里;逼不得已,我要离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