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收信息素,眼睛都变了……”沈云昭还是说完了后面的话,然后脑子就当机了。
顾允景眨了几下眼睛,看着沈云昭问:“好了没?”
只变回来一只,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外面被人敲门了,他感觉自己浑身都有些发热,脸也发烫,被顾允景的信息素刺激了。
他打开了窗户,浓郁的信息素一下子消散了许多,不过身边人还是抑制不住散发信息素。
“学长,你害羞了?”声音带了些调笑,而且音色更加低沉性感。
沈云昭扶额,没忍住曲指敲了一下他的脑袋:“羞什么羞,把你的信息素收收。还有你不是和我妹妹谈恋爱吗?怎么就……我现在很乱,走开,去坐好!”
他推了推,在自己脖间蹭来蹭去的家伙,显然顾允景也是一愣,乖乖去坐好后,给沈云昭娓娓道来。
原来,顾允景不知何时看上了他,但是他基本只和教授打交道,唯一好友还是个歧视Alpha的,所以他就从沈云韶下手,沈云韶正好看上了算是他的表姐的人。
两人一拍即合,不过沈云韶貌似并不想把哥哥介绍给他,反而是自己注册了个号伪装沈云昭,一直委婉拒绝着顾允景,而她则用自己的号给他出谱。
看了看沈云韶装成自己与顾允景的对话,他沉默了许久,才想出一句话:可爱的妹妹其实挺可怕的,或许不用他担心。
看着对面委委屈屈的模样,心里有些愧疚,不过你那只眼睛什么时候变回去?!
他轻咳了几下,“韶儿,这样欺骗人确实不对。”
顾允景点了点头。
“我暂时没有恋爱的打算,而且阿景,我只是一个劣质Omega,你们优质Alpha应该是更喜欢优质Omega吧,我们……”后面的话,他没说出来。
因为顾允景的两只眼睛又都变成竖瞳了,而且屋里的信息味越来越浓,脸色越发阴沉,撇着嘴,眼神幽怨,好像沈云昭是什么渣男一样。
他话锋一转:“我们可以先试试。”
算了,反正只是小孩子的一时兴起,再说自家妹妹也是玩弄了他,他就稍稍赎一下罪吧。而且顾允景的信息素让他感觉还不错,他们契合度应该挺高的。
这话一出,顾允景立马笑颜逐开,过去抓着沈云昭的腰,直接使他到了空中,托着他的腿,头埋在他的胸上,沈云昭心里一惊,搂住他的头,急促地说:“把信息素收了,把我放下来,不然现在就分手!”
还好他是劣质Omega ,不然就今天顾允景的信息素,他已经当场进入发热期了。
顾允景这才乖巧地抱着他坐了下来,看着对面空着的座位,还有腰间的手,他诚恳地建议发问:“我们是不是发展有些快?”
“不快,我都等了一年多了,昭昭,我好爱你。”身后另人肉麻的声音传来。
沈云昭只觉被他叫起一身鸡皮疙瘩,忙说:“你叫我哥就行了,你跟我说一下韶儿看上的那个表姐怎么样?”
今天的任务不能忘!
顾允景不情不愿地应了,开始说。
那个表姐叫李情,女Alpha,工作是刑警队长,年轻有为。
她是家里独女,没有家产纷争。
父母双亡,没有婆媳大战,虽然不太道德,但是沈云昭对此还挺满意的。
“她们怎么认识的?”
“沈云韶就是个交际花,我怎么知道,哥,别管她们了,我们约会去吧。”顾允景说着离得沈云昭的后脖颈近了些,嗅了嗅,说:“哥的信息素果然是瑞香,好香。”
沈云昭偏了偏,躲开他,“你现在是在犯法的边缘试探。”他停了一下,继续说:“鼻子真灵,其他人都没闻到过。”
“瑞香不是千里香吗?我早就闻过到了。一年零五个月二十天前,我对你一见钟情,一年零一个月三天一小时四分钟前,我确信你是我的命中注定。”深情的话语伴随着贴在耳边低沉而又磁性的性感声音,确实是个Omega都遭不住。
可惜,沈云昭现在对他没多大感觉,也就有些好感以及较多的愧疚。他虽然长得好看,但是沈云昭不是一见钟情的人,不过念在现在是自己的男友了,他也就意思地应承:“挺好。”
”敷衍。”顾允景不太开心。
“那你要如何?”
“约会去。”
“这几天一直心烦韶儿的事,论文还没写完,我今天要写论文。后天吧,正好周六。”看着他那委屈样子,沈云韶又在后面加了一句。
立马得到回答:“好!”
“周六你是不是约了人?”沈云昭想到那条消息。
顾允景立马回:“没有!”
十分坚定!
偷看妹妹手机这件事,他实在不好说出口,只能随便他们了。
回到家后,沈云昭打着毕业论文的稿子手一停,突然意识到,他怎么就把自己给卖了?!
完结感想
这是我第一篇完结的长篇(自我感觉真长),也是我的处女作,着实文笔欠佳,叙事不行,视角转场也做得不好,人物塑造总是力不从心,群像人物真的不好塑造,因为一开始就是想写有逻辑的人,所以没有什么很戏剧性的绝对坏人,大家都是为了自己的一份利,但是笔力不行,导致剧情就比较平淡,人物都很平面。
写得时候,一开始是想要让文风华丽些,但是各种词语句子堆砌,让文章看着很心累,文笔好不是单纯的炫耀积累词语,而是流畅、准确、简单啊。
不过在码字中,自我感觉有进步,但是我自己看自己的文,就是很嫌弃,要戒躁戒躁,多多积累学习才行。
所以慢慢地,我就佛系码字了,也就上传章节的时候看看,不再去管数据,反正我原本也没想要赚什么钱,就是想要写写自己想的故事,而且自己刚写文,而且还是写对文笔要求较高的古风,这篇古风写得我是挺累的,而且我也是好久没看古风类型的小说了,码字时忍不住用现代用法。
总得来说的话,我写这篇文时,从来没想到懒癌晚期的我居然这么勤奋,我每天打字七千到一万(我手速真的不快,所以我要码字码一天,还好是假期),而且基本都是用手机打得字,有时候可能看着有些错别字,谢谢大家体谅。
最后,谢谢陪伴我的小天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