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星榆叹了口气,“我确实不认识芳小梅,但是那个女人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她只穿大红色的裙子。”
“说具体点。”
沈星榆摊了摊手,他翘着二郎腿半眯着眼,根本就没把宋狸子当一回事,“字面意思,无论春夏秋冬,她都只穿这一种颜色的裙子......”
“只穿一种颜色的裙子?奇怪了——”
茶几上的水有些凉了,沈星榆起身又帮宋狸子重新倒了一杯。
“听你这么说,我倒是想起来了,那个时候我远远的看见那个小孩子好像并不愿意让芳小梅牵着自己的手,那个小孩好像很害怕芳小梅。”
“拐来的?”
“不,也不是,当时我记得芳小梅和那个孩子一起走进了一家KFC,然后芳小梅去排队买吃的,那个小孩子就一个人坐在座位上......如果真的是拐来的话,这段时间他完全可以大声呼救,当时KFC里面有不少人,大家是不会这样的一个小孩子坐视不管的......”
“这些你没有和调查员说吗?”宋狸子皱眉。
“我说了,他们不信。”
沈星榆不屑的笑了笑,“他们说极大的可能是我看错了,要么就是同事朋友家的小孩,调查显示芳小梅根本就没有孩子,连性生活都没有,怎么可能会有孩子呢......他们不信,我能有什么办法?”
宋狸子继续问,“那你为什么断定这是芳小梅的孩子?”
沈星榆收敛了脸色。
“因为我看见那个孩子在叫芳小梅“妈妈”。”
“你看见?”
“我远远看见了口型,是叫“妈妈”这两个字的口型......”
“你会唇语?”宋狸子愣了愣。
“不,我不会......”
这才是关键......
沈星榆悲哀道,“正因为我不会唇语,所以我的话的可行度不大......”
平白无故冒出来的孩子?
不对,这其中一定有联系......
一定是有什么细节,被自己错过了......
宋狸子不留痕迹的皱眉,他总感觉破案的关键就在这个凭空冒出来的孩子身上,可是一时间他又无法参透其中的关键,想到这里他站起了身,戴上兜帽,握着蜡烛就准备出门。
这是他的另外一个小习惯,每当下定决心的时候就喜欢把衣服后面的兜帽戴上,只露出小半张脸来,这样更加方便他思考。
“走,我们去案发现场看看。”
案发现场就在居民楼一楼的过道里。
在那小半个月里,云城搞文明创建,所以由政府出资将所有老城区的墙壁全部重新修葺粉刷一遍,也难怪犯人要选在这样的时机动手。
就和一滴水在鱼塘里才是最安全的,在老城区里到处都是水泥工人的时候,根本没人会在意这些水泥工人的行为是否异常,他只要抓紧时间将尸体埋进墙壁里去,就没人会察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