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甜甜,你这个对象长得真好看!我也好想要!”大家围坐在茶几旁边闲聊,而吕雁雁因为心中没有了烦恼,也就有了心情关注其他的事情,一脸花痴地看着于不忘,并且还越看越觉得于不忘好看,甚至好看到让她都舍不得眨眼睛,感觉少看了一眼就血亏了,“你这是从哪里找来的对象呀,如果我未来的对象也像你的对象这么好看就好了,他让我往东,我绝对不往西,啥都听他的,也不让他养家赚钱,只要他的脸永远都保持好看就行。”
吕雁雁是重度颜狗。
也因为这样,在书中的剧情里,她在周秋兰、段丽星的算计下,喜欢上了只有颜值,没有人品的渣男。
不仅未婚怀孕,渣男不对她负责,她爸因为找渣男给她讨回公道,反而被渣男给打得肋骨都断了,等好不容易养好了身体,因为家里的这些糟心事,搞得他心力交瘁,一不留神触电了,虽然命是捡回来了,可全身都瘫痪了,只能在床上度过剩下的余生。
她妈呢,因着某天家里着火,不顾自身的危险背她爸出火场,脸被烧得严重毁容。
家里父母出了这样的事情,单纯的吕雁雁哪里承受得了?
于是,她疯了。
而吕家下场会这么凄惨,全因为吕雁雁在原主大闹婚礼的时候,站在了原主那边,帮原主说过话。
然后吕爸呢,是因为曾经帮原主赶过欺负她的流氓,至于吕妈的话,看着虽然是比较中立的,不想掺和到别人的家事里,可当原主被于岩、周秋兰他们给逼得自杀,没有人给她收尸,是她悄悄地给原主安排了后事,体体面面地离开。
在狗血年代文里,周秋兰是书里的女主。
向着她的,自然能够跟着得道升天。
不顺着她来的,全都成了反派,没有一个有好下场的。
但现在于甜甜既然穿进了书里,肯定不会让书里原先的剧情重新上演,让吕家重蹈书中的悲剧。
脑中正回想着吕家在书中的剧情,担心于甜甜会因吕雁雁的话而多想的吕妈,赶忙仔细查看她的脸色,见于甜甜似乎在走神,眼神有点失神,但脸上表情没有表现出对吕雁雁的恼怒,吕妈稍微放心地收回视线,转而心情复杂地看向了完全把吕雁雁给迷住的于不忘,最后狠狠瞪了眼直勾勾地盯着于不忘看的吕雁雁,恨铁不成钢地呵斥她,“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的没羞没臊的?我平时教你的都忘了?是别人的就是别人的,别人的再怎么的好,那也是别人的。”
还有她的那婚姻观。
什么叫做对象只要好看就行了。
好看能当饭吃吗?
如果不是于甜甜、于不忘就在这里,吕妈是真想好好说一顿吕雁雁。
这对象如果光有好看,却啥都不会,那就跟废物差不多了!
跟了这样的对象,后半辈子的日子将都会泡在苦水里,后悔不死你!
也由此,本来对于不忘无感的吕妈,心里就稍微有点抵触,不希望他今后经常在吕雁雁跟前晃悠,免得更加加深了吕雁雁扭曲的婚姻观,而且她家闺女是了解的,性情太过单纯了,丝毫不懂得人情世故,即使心中不是没有底线的,可有些言行容易让人误会,何况于不忘又跟她家闺女差不多的样子,看着是成年人了,言行举止却跟孩子一样,但于不忘已经跟于甜甜结婚了,这分寸把握不好,很容易被人说三道四,没有影的事情,也被人说得有鼻子有眼,这不是既伤害到了于甜甜,也让她家闺女和于不忘跳进黄河里也洗不清了吗?
可吕雁雁哪里有吕妈想得这么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