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巫正打算放下手里包装精美的仙界通史,但突然视线一滑,出乎意料的看到了朝歌这两个字。
“第五百七十八届仙帝,名朝歌,号青司,擅测与域,火灵根,乃诸命加身,拥号令一切之能,现历红尘 劫,于下界未知归期。”
林巫停住了手,眼睛停在这行字上,久久未曾挪动。
但凡有常识的人都该知道,书中的世界,不可能有和主角名字一样的人存在。
主角的名字独一无二,不会有人与他撞名。
除非主角披马甲。
林巫的呼吸微顿,再度仔细的看了几遍,像是在做最后的确定。
作者有话说
54章还锁着,我也莫得办法,
只能等周一审核编辑上班的时候再看了麥
57,主动等死
第五百七十八届仙帝,名朝歌。
这行字迹被著书者加了浅色描金,夹在白底黑字的页面里十足显眼。
是《仙途难寻》中主角,朝歌的朝,朝歌的歌。
林巫的瞳孔有些发散,他摩拳着书脊,片刻后,才将书收了起来。
幵弓没有回头箭,后悔已是不可能的事情。
既决定做,又怎么能产生半途放弃的念头呢.....
木朝歌现下身处传承,没有百年时间绝对出不来,而林巫必须活着等到木朝歌出来那天,甚至,还得有实 施接下来所有安排的时间。
除非冻结百年内的时间流速。
但除了有空间天赋的修士之外,只有渡劫期的大能才能做到这点,冻结“域”范围内的时间。
林巫做不到。
那能怎么办?
总不可能差到等百年后的木朝歌一出来,就看到已经变成一堆灰的林巫吧。
起码得是一具骷髅。
林巫撵了撵冰凉的袖口,淡淡的想,说不定骷髅上还会残留着他的信息素呢。
百年啊,可现在离林巫的成年期只剩一年多了。
—年后,发情期将如约而至,而他,会因为得不到aleph的标记安抚而发狂死去。
就和之前择道时天道给的投影一样,自我折磨,最后淹没在属于他自己那深入骨髓的信息素中。
像是无路可走,到了时间,就只余下满眼绝望。
指尖泛起一层青白,林巫的掌心又氤氧出几缕鲜红的血丝,他闭眼,安静片刻,然后从储物袋里拿出了之 前木朝歌递给他的冰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