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个混蛋玩意儿!找死是不是?」
我在深巷子里打人……哦,不是,打妖怪!
我狠狠一脚把它踹到墙上,又拖到角落里进行一顿惨绝人寰的暴揍,原形都给揍出来了!
是一只黄鼠狼。
这货昨晚向路人讨封不成,竟敢怀恨在心,欲去杀了那一家子泄愤,妖管局的监察员监察到这个情况,立马赶去救援。
幸好没出人命,但是妖管局的两个兄弟被他打伤了。
「连你老祖宗都不敢跟我对着干,你算个什么东西?」我往它的脑袋上又狂踹两脚。
「呜呜……疼疼疼……嗷呜!我错了!我知道错了!大王饶命……求大王饶命!」黄鼠狼抱紧脑门,哀嚎着求饶。
我将施过法的缚妖铐丢给一旁的下属,说道:「铐上!」
「是,头儿!」
「头儿,您的衣服。」另一个下属连忙将我的外套和相机递给我。
我穿上外套,刚接过相机,兜里的手机就响了。
怎么处置这只黄鼠狼,妖管局自有明确的法规。
我施法,直接将他们送回妖管局总部,妖管局监察员设立的结界也瞬间破除。
我边往巷子外走,边接通电话。
「渊哥!」
开口即是软萌的甜妹儿嗓音。
池渊说,只要听到我的声音,他就觉得心情好。
当然,那要分时间、地点。
在某一些时间,某一些地点,他很可能就不只是心情好了!
池渊说他下班了,准备去我公司接我。
「不用,渊哥。」我瞥一眼四周,脸不红气不喘地撒谎,「我今天出来拍外景。你先回家,我也准备回去了。」
「嗯。」男人的声音,清润磁性,是一种很干净的音质,透出宠溺的低柔。
他接着又问:「绵绵今晚想吃什么?」
我嘴甜地说道:「只要是你做的,我都爱吃!」
谁能料到堂堂一个身价几十亿的霸总,为了我这个吃货,竟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变成掌握一流厨艺的大厨?
2
我回到家的时候,嘟嘟朝着我狂奔过来。
它叼着我最喜欢的拖鞋放到我跟前。
嘟嘟是我养的一条拉布拉多。
只是普通狗,没成精。
池渊喜静,不喜欢被打扰,也不喜欢小动物。
跟我结婚之前,这偌大的别墅里,除了偶尔过来干活的钟点工和园丁,就只有他一个人。
但是池渊爱屋及乌,接受了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