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们纳闷了,又干啥?
不干啥,就是他因为要坐飞机所以没带那把他师兄为他量身打造的唐刀,所以有些没安全感,而这地方,水果刀太短不趁手,就只能死皮赖脸的去水果摊高价买了把菜刀。
毕竟他是个Omega嘛,不随身带把凶器在身上,没安全感,他方。
出来一趟,身上就更糟糕了,叶楚舟仰躺在床上,恨不得把自己从腰部以下全砍了。
他从来不知道,人的身体疼起来,居然可以疼成这样,一开始腰间和下面只是胀疼,可在他走了这么久,又活动了这么久之后,已经开始转为刺痛了。
“天杀的遭瘟鬼娃子陆茗之,”叶楚舟眯着眼,烧得满脸通红,“早晚砍了你……”
睡着了之后,梦里天旋地转,一会儿是他和封涵在孤儿院里的生活,一会儿又是他和养父在一起的生活。
梦里,他接过养父给他的唐刀,冲着前面一个模糊的影子就是一刀,纸人似的,那个长着陆茗之脸的东西立刻就软了下去。
光怪陆离的梦不知道做了多少,太阳落山的时候,叶楚舟终于顶着自己迷迷糊糊的脑袋醒了。
同时,回古堡就听到叶楚舟离开消息的陆茗之,也开着自家的私人飞机,飞回了国。在叶楚舟从异国他乡的宾馆里拿着菜刀睡醒的时候,他已经摇着据说是上个世纪还是多久的红酒准备入睡了。
毕竟要倒时差,不然这个时候,他怎么也该去公司看一眼。
至于叶楚舟?
哦,那个情敌呀,既然自己跑了,就说明还活蹦乱跳的,没什么大事,既然还能蹦跶,那还管他做什么?
就这样,一个人睡在自己暖洋洋的被窝里,一个顶着已经烧得迷迷糊糊的脑袋,滚进了飞机舱里。
一阵颠簸之后,飞机起飞,叶楚舟盖着毯子,怔怔地看着一片漆黑的窗外,神色不明,好半天才叹息一声,之后又是几声苦笑。
喜欢一个人啊,总是难免会想太多,因他喜而喜,因他悲而悲,因他随口的一句话,便恨不得跑断腿。
整整五天……
他和陆茗之,可都不在呀……
怎么就没人觉得不妥呢?
【作者有话说:谢谢宝贝风中指月的鹦鹉螺!!!谢谢宝贝儿沐色流栖的三叶虫!!爱你们!!
谢谢其他宝贝儿推荐和票票给你们疯狂群么!!
为什么更这么晚并且承诺的双更还没了呢?
因为今天亲戚有事,早上十点多才把我放回来,等我搞定一切,码字已经十一点了……
暴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