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宁伸手试着够了一下,轻松抓到篮圈下的球网,这站立摸高绝对不低。
前一世打球的时候总希望自己能再长高一点,没想到这个梦想会以这样一种方式实现,莫宁心里一股热血涌起,用力拍了一下球,猛地原地跳起,双手抱球直接扣进了篮筐。
“太轻松了。”
对于前世的自己来说,扣篮是件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换了现在的身体,没想到这么轻松就完成了,怪不得都说篮球是项巨人的运动。
而且刚才那次弹跳,莫宁感觉头顶几乎碰到篮板,大半个手臂已经超过篮筐,这弹跳的高度简直惊人。
这样的弹跳再加上身高臂展,怪不得他能在黑人肌肉棒子林立的禁区里面,抢到那么多的篮板。
突然解锁了篮球的一种新玩法,莫宁忍不住在篮下单手或双手又扣了好几次篮,好好过了一把扣篮的瘾。
最后一次,莫宁来到三分线外,尝试着运球助跑扣篮,一不小心却把球给运丢了。
虽然前世是打后卫出身,运球对他来说如同家常便饭,可换了这具身体,却显得相当不协调,远没有前世那样轻松自如。
“果然,换了具身体,需要适应的东西太多了。”
“重心变了,手的大小变了,步伐变了,手指拨球的频率和节奏都需要调整,看来得重新好好练练运球了。”
莫宁很快分析出了其中的原因。
又尝试了几次,终于勉强能把球运住,莫宁从三分线外往篮下运了两步,直接拔起双手扣篮。
篮球被砸进篮筐,莫宁顺势落下。
依旧轻松无比。
“干得不错,很棒的扣篮!”
背后忽然传来了一声喝彩。
莫宁回头,看到一个穿着篮球训练服的黑人青年靠在门口,正咧着一口白牙看着他笑。
莫宁也朝他笑了笑。
“瞧我看见了什么,球队休假日周六的清早,你居然会出现在球馆,莫,看来你并不像教练说的,一点都不热爱篮球,”
黑人青年边说着,边朝莫宁走过来,“如果你早点这么干的话,也许,今年的总冠军就是南加州大学的了。”
莫宁认识他,他叫德玛尔·德罗赞,去年全加州最顶尖的高中毕业生,被弗洛伊德招募麾下,和吉布森组成白金双子星,带领球队在这个赛季的太平洋十大联盟分区联赛中获得冠军。
进入大学的第一个赛季,他就场均得到15.6分,3.2个篮板,1.5助攻,投篮命中率达到53%,三分命中率达到36%,发挥十分出色,被很多专家和选秀网站预测会成为今年的乐透秀。
一头短寸的德罗赞面容看上去比实际年纪显得老气,身高比自己矮了半个头,四肢修长,看着有些瘦削,但身上的肌肉显得非常紧实匀称。
德罗赞平时不怎么爱说话,不过身上倒没有像一般黑人球员那样纹着各种花里胡哨的纹身,还算是非常好相处的人。
虽然一进大学就被主教练定为球队核心,但在比他高几届的莫宁面前,德罗赞还是很懂得拿捏其中的分寸,平时对他没有什么过火的言行,两人还算是过得去的队友和朋友。
当然要真说球队里谁是自己最好的朋友,肯定要属吉布森。